期刊簡介
《腹腔鏡外科雜誌》經過幾年的試刊,該刊受到了廣大腹腔鏡醫務工作者的好評,於2000年9月在原山東醫科大學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國家新聞出版署和科技部批准(批准文號2000第310號),為教育部主管,山東大學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是全國腹腔鏡專業刊物,也是中華醫學會外科分會腹腔鏡內鏡外科學組的專業性期刊,現為中國科技核心期刊,雙月刊,大16開,90頁碼,2009年該刊變更為月刊,80頁碼。
主要欄目
《腹腔鏡外科雜誌》辟有知名腹腔鏡專家的述評、專題講座,論著、綜述、臨床經驗、病例報告、英文稿等。
辦刊宗旨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黨和國家有關的各項政策、法令、法規、宣傳紀律,堅持“雙百”方針,立足臨床,貫徹理論與實踐、臨床與科研、普及與提高的方針,實事求是,及時報導腹腔鏡外科的新技術、新經驗,積極組織學術交流,推廣腹腔鏡外科的研究成果,為促進我國腹腔鏡外科的發展服務,提高醫護人員專業水平。
編委會
《腹腔鏡外科雜誌》第二屆編委會由110餘人組成,顧問:黃志強、李兆亭,主編:姜希宏、壽楠海,副主編:鄭民華、馮玉泉、徐大華、胡三元、張寶善、王秋生,其中鄭民華為中華醫學會外科分會腹腔鏡內鏡外科學組顧問、組長。我國香港地區編委3人,台灣省1人,美國2人,日本1人,均為國內外著名腹腔鏡外科專家。編輯部主任由胡三元副主編兼任。並聘請原山東醫科大學學報奚堯生編輯編審,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普外科張光永、王可新、陳波、劉崇忠等為責任編輯,特邀省內各市地腹腔鏡傑出工作者43人作為特約編委。
收錄情況
2001年度本刊被萬方、cmcc、cbm等重要醫學網站及資料庫所收錄,通過Inter網或在線上光碟檢索均可查閱,並被《中國科技核心期刊》收錄。2002年被評為第三屆華東地區優秀期刊。
發行情況
該刊共發行48期,發表了4600餘篇稿件,稿件來自包括香港在內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面向各大醫院、醫學院的外科醫師或腹腔鏡醫務工作者、圖書館發行,郵發代號24-171,在編輯部人員的努力下發行量逐年遞增,現每期發行2500冊。
投稿須知
1.1 根據“著作權法”,該刊對來稿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預先聲明),並針對內容酌加編者按語,以啟導讀者。該刊審稿周期3個月,作者在收到回執3個月內未收到錄用通知單或修稿信可自行處理稿件。第一作者為通訊作者的,文章發表時將不再特別標出。
1.2 來稿請註明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及詳細通訊地址、郵政編碼,並附單位介紹信及電子版。來稿收審稿費30元,並按有關規定酌情收取一定版面費,請勿寄給個人。稿件刊登後,贈該刊雜誌2冊。
1.3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文化西路107號(山東大學齊魯醫院內)《腹腔鏡外科雜誌》編輯部,郵編250012
稿件要求
1、文章內容要求具有創新性和科學性,既有一定理論水平,又與臨床實踐密切結合。要求觀點明確,論據充分,重點突出,資料數據可靠,分析討論切題,以利提高醫師的理論水平與實際工作能力;尤其歡迎介紹國內外腹腔鏡外科的先進經驗和學術動態。
2、文字要求精練通順。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論著一般不超過3000字,用16開稿紙列印,英文摘要及參考文獻隔行列印,並附中、英文摘要、關鍵字、個人簡歷(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單位、電話、職稱、職務、碩(博)導、E-mail、主要研究方向等);綜述與講座在5000字以內。個案報告不超過1000字。參考文獻應以發表的親自閱讀的為準。
3、文題 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4、摘要 論著性文章需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包括論文的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結果(results)、結論(conclusions)四部分。結果中須詳列主要數據。英文摘要需包括文題、作者姓名(漢語拼音)。作者應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姓名後直接排單位英譯名稱及郵政編碼。
5、關鍵字 一般需標引2~5個關鍵字。並請儘量使用最新版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Index Medicus》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詞。關鍵字中英文術語的第一個字母大寫,各辭彙間空2個漢字的空隙。關鍵字中縮寫詞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
6、文稿請列印 標點符號占一格,圖、表力求少而精。附圖用白紙墨繪,要求清晰整齊。照片要求清楚,對比度好,並在背面註明序號與作者姓名;另紙附以圖題、圖注。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按1、1.1、1.1.1依次分級。
7、醫學名詞 以1989年及其以後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由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基學辭彙》為準。簡化字以國務院1986年10月15日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的規定書寫,通常可參照新版的《新華字典》。
8、計量單位 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1991年中華醫學會編輯出版部編輯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套用》一書。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合使用,以百分數表示的均值和標準差前後兩個數字都應有百分符號,如50.2%±0.6% 。百分數起止應加百分符號如5%~95%。
9、圖表 附圖請另頁附在文中。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需標註的符號(包括箭頭)請用另紙標出。病理照片要求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表格一律採用橫線表,表格內的各項標目除計量單位符號外一律用中文書寫。
10、統計學符號 按國標GB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
11、縮略語 文題一般不使用縮略語,特別是英文縮略語,正文內也要儘量不用。必要使用時於首次出現處須先出具其全稱,然後括弧注出縮略語和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後兩者間用“,”分開。
12、論文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方註明,如“本課題受××基金資助”(基金編號××××),並附基金證書複印件。
13、參考文獻 請按國標GB7714-87採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弧標出。未發表的觀察資料和個人通訊一般不用作參考文獻。外文期刊的名稱縮寫以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Index Medicus》格式為準,參考文獻必須與其原文核對無誤。將參考文獻按引用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排列。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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