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瓚少有文名,好讀書。清順治十七年(1660)中舉人,時年23歲。
康熙年間,胡瓚將屆花甲,始授任為浙江紹興府嵊縣(今嵊州市)知縣。時正值旱災,胡瓚抵嵊時步禱,甘霖立注。人們稱之為“隨車雨”。
任職3個月,政簡刑清。胡瓚就說:“我的願望達到了,達到了。”請求致仕。做了8個月,堅決辭官回家。士民挽留不得,拈香送別,有“都門就道(指離開京都赴任),只攜只鶴相隨;剡永言旋(指從嵊縣回家),已無片石可載”之語。高風亮節,告老辭官,人們讚美他,比之為二疏(漢太傅疏廣、少傅疏受)。
胡瓚回歸家鄉10餘年,杜門謝客,以書史教授子孫。兵使史公贈曰:“東方吏隱”。知府李公稱為:“耆賢仙使”。著有《抽簪紀略》。壽71歲。其子胡涵,為雍正二年(1724)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