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什麼是股票升值權(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SAR)?
其內在機理是,在股票期權制度中,既然存在著股東授予價(即行權價)與經理人員出售價之間的差額,那么,公司先從股市回購股票,將這些股票授予經理人員,然後,經理人員在獲得這些股票後,再將它們以高於授予價的市價賣出,既程式複雜又需支付各種交易費(包括交易稅等),不如直接計算經理人員買賣股票期權的差價收益,並將此差價收益作為激勵工具。
區別
與股票期權相比,股票升值權一般不授予經理人員購買股票或分紅的權力,也不要求他按照行使股票升值權時的價格,支付相應數量的現金來購買公司的股票;同時,這種方式不以公司股份總額的增加為前提,因此,對公司的可流通股份不會形成“擴容”。其不足是,對經理人員的約束程度較低。
與其他以股權為基礎的管理層激勵方案不同,股票升值權方案不要求公司擴充資本,增發股票,但股票升值權要求公司在股票升值權到期時以支付現金的形式,獎勵有經營業績的管理人員。
作用
股票升值權是一種長期的激勵方式,並且不要受權者預先拿出現金來。這對於我國的國有企業尤為適用。因為,中國的國企多為基礎性的行業,投資收益期相對較長,這就要求其經營者能夠在其崗位上工作一個較長的時期,以便於企業能夠獲得連續的發展;再者,中國的國企經營者一般不擁有該企業的股份,自身資金十分有限,很難拿出行使MBO、股票期權等權力的現金。因此,在國企中實行股票升值權激勵,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這有利於調動國有企業的員工(尤其是高層經營者)的積極性,增強其對其所在的國有企業的歸屬感,對於深化國有企業的進一步改革具有拋磚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