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隆安

1981年,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與武漢大學合辦的環境法研究所被批准正式成立,由國家環保局和武漢大學實行雙重領導。 ”特別“在環境法理論研究方面,他一直致力於環境法若干基本問題的研究,並多次承擔國家環保局下達的課題,特別是鑒於我國環境立法歷史短暫和環境法理論基礎薄弱的情況,較早倡導並積極開展環境立法體系的研究。 ”實際上,除了上述研究課題外,他還承擔了多項國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如中國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大氣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城市生態環境指標體系的研究等。

個人履歷

肖隆安教授,男,1934年11月生,湖南人。先後畢業於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班以及北京大學物理系。1979年調入武漢大學。1980年,為創建環境法研究所,他陪同韓德培教授一道赴京同各方聯繫。1981年,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與武漢大學合辦的環境法研究所被批准正式成立,由國家環保局和武漢大學實行雙重領導。韓先生為第一任所長,這使得研究所獲得“得天獨厚”的條件,同時也是對學校建設的一項貢獻。

研究方向和主要成果

1993年國家環保局曾對肖隆安教授的工作給予高度評價:“肖隆安同志十多年來,在長期從事環境法的教學和研究,人才培養和立法實踐諸多方面均有突出成就,為推動我國環境法學的發展和環境法制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他本人也已成為我國環境法領域的知名學者和專家。”特別“在環境法理論研究方面,他一直致力於環境法若干基本問題的研究,並多次承擔國家環保局下達的課題,特別是鑒於我國環境立法歷史短暫和環境法理論基礎薄弱的情況,較早倡導並積極開展環境立法體系的研究。他在這方面的研究和建議,為國家有關部門設計和安排環境立法規劃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實際上,除了上述研究課題外,他還承擔了多項國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如中國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大氣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城市生態環境指標體系的研究等。其研究成果,如《中國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曾被中國社科院社科基金負責人在總結報告中讚譽為“我國具有開拓性的環境法理論專著”。此外,他還主編了《中國大氣環境法的理論》、《環境保護法新論》、《環境法知識手冊》、《環境行政管理與環境行政訴訟》、《環境法體系論文集》、《亞太地區環境立法與管理體制論文集》等,參與編寫《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發表《試論我國環境法的法律建設》、《我國環境法體系研究》等學術論文20餘篇。

社會服務和社會兼職

在環境法制的宣傳教育方面,他曾先後兩次在中央電視台進行環境法專題講座,後多次播放,深受好評。此外,有時還在地方電視台通過實際案例,進行環境法知識的普及和宣傳。他還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例如,1984年,同韓德培教授一道應邀出席在日本東京召開的聯合國亞太經社會政府高級官員與環境法專家會議;1986年出席在美國底特律召開大氣污染控制研究會;1989年出席在美國羅拉爾多召開的環境法國際研討會;1992年應國際環境法協會主席米歇爾的邀請,出席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全球論壇,會上宣讀的《中國環境保護基本對策》論文獲優秀論文獎。同時,他作為環境法研究所所長在國內多次參加或主持環境法國際研討會,還先後兼任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法律顧問、農業部農業環境保護委員會環境法律顧問、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理事、中國環境管理、經濟與法學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湖北校友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老教授協會主席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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