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指控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間,肖紹祥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主管動物園基建、110千伏輸變電站拆遷、草庫拆遷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陶然亭
公園玉虹橋改建及休息遊廊工程項目中,採取先向中標、施工單位全額或多支付工程款,要求上述單位開具發票入賬,然後採取要求上述單位返還部分或多支付的工程款、指使下屬以動物園職工宿舍廁所和小院的名義向拆遷公司索要補償、出具虛假委託書、虛開發票等手段,將返還的工程款、拆遷公司申領的補償款、拆遷方補償給單位的拆遷補
償款、從公園領取的轉賬支票等款項存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北京田龍飛宇雕刻藝術品經營部賬戶,並將其中部分或全部侵吞,總計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400餘萬元。
2007年至2008年間,肖紹祥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並主管該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某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攬北京動物園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幫助,並於2008年1月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尤某給予的10萬元好處費。
此外,肖紹祥於案發前,其個人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部分總計800餘萬元。
在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工程等六個招投標項目中,涉嫌侵吞1005萬元。
在草庫拆遷工作中,將200萬據為己有。
利用擔任北京市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的職務便利,在公園玉虹橋改建項目中,將工程款137.3萬元侵吞。
侵吞陶然亭公園職工風箏節獎金12850元。
涉嫌罪名
肖紹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審理
其涉嫌貪污案件於2014年8月20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北京市檢二分院指控,肖紹祥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的便利,在主管動物園基建、110千伏輸變電站拆遷、草庫拆遷、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陶然亭公園玉虹橋改建及休息遊廊工程項目中,採取侵吞工程款及拆遷款、虛開發票等手段,貪污1400餘萬元。而在案發前,其還有800餘萬元錢款無法說明具體合法來源。肖紹祥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北京市檢二分院提起公訴。
雖然起訴書指控其所犯罪行只涉及工程基建等方面,但是肖紹祥800萬財產來歷不明,引發網友的強烈關注和眾多猜想。
細節
否認貪污1400萬元,經營部不由他控制
肖紹祥被控最大一筆貪污數額高達1005萬元。據指控,肖紹祥於2006年至2008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工程等6個招投標項目中,先向中標單位全額支付工程款並要求中標單位開具發票入賬,後擅自指定其他單位參與施工,再要求中標單位返還部分工程款,將返還款項累計1005萬元存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北京田龍飛宇雕刻藝術品經營部賬戶,予以侵吞。此外,肖紹祥還被控利用動物園草庫以及變電站拆遷之機,向拆遷方索要補償款並分別侵吞200萬元以及22萬元。
肖紹祥說,這六項工程都是按照招投標程式的嚴格流程進行的,由於工期非常緊張,工藝複雜,所以中標單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而工程款都是國家專門撥款,施工質量合格並經過了審計,後轉入公園的固定資產。“工程完工後都得到了遊客和動物飼養部門的認可,有的被評為優秀工程,像大熊貓館如期完工,為奧運會的召開增添了光彩。”肖紹祥指出,六個工程總標的3200多萬,不可能被他拿走1005萬。
肖紹祥否認經營部由他實際控制,稱賬戶里的錢也與他無關。經營部由高某掌控,對方曾承包過動物園的工程。而將1005萬元存入該經營部,則是因為經營部參與了施工。至於辦公室為何存放經營部的所有手續和銀行賬單等,肖紹祥則稱因銀行要核對賬戶信息,他就要過來幫著核對。
但根據高某的證言,他註冊成立經營部後只使用過一次,後來交由肖紹祥使用。動物園方面表示,動物園將所有工程款支付給兩家中標公司後,由這兩家公司扣除其應得的工程款,其餘則返款至田龍飛宇經營部,由經營部再給具體施工的工程隊支付工程款。
肖紹祥稱兩家中標公司主動分包給別人,對此兩家公司的證言卻顯示他們並非情願,而是肖紹祥這樣要求的,只讓他們承包部分工程。
檢方稱,六個工程的實際結算價格是4000餘萬元,由於肖紹祥侵吞的1005萬元,動物園自籌資金1700多萬元支付工程款。動物園園長也作證說,肖紹祥以下撥的工程款不夠為由向動物園申請資金。而事實上,肖紹祥還拖欠部分施工單位的工程款,以至於這些單位後來多次追款。
否認受賄10萬元,只是朋友借款利息
肖紹祥還被控於2007年至2008年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期間,為北京一家公司承攬工程提供幫助,並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尤某給予的好處費10萬元。
“這10萬元是借款的利息。”肖紹祥稱,當初尤某註冊公司時找他借三四十萬元,對方還錢的時候就多給了他一張10萬元存單,自己認為這是利息款。肖紹祥還稱曾幫助尤某設計過淨水設備、安排田龍飛宇經營部幫對方施工,10萬元里也包含了這兩部分好處費。然而,當公訴人問及具體細節,肖紹祥又稱記不清了。
否認800萬元來源不明,全靠自己兼職掙得
據悉,偵查人員僅在肖紹祥位於房山區的房屋內搜出現金624.7萬元,存單、存摺、股權證書面值46萬餘元,還有大量字畫、化石、金條等物品。此外,其陶然亭公園辦公室還搜出6.4萬餘元現金。肖紹祥解釋,除了工資獎金,這些錢都是他晚上開黑車、業餘時間放貸、倒騰工藝品以及依靠其技術做兼職等賺來的。
肖紹祥說,他1975年參加工作,這些年獎金總計140多萬元。因單位分給他的兩套房子分別給了弟弟和岳父母居住,而他本人都沒地方住,對方就陸續湊了160萬元給他買房。
“我以前買過計程車,在1991年到1994年之間,我開過三四年。白天我把車租給施工單位開,晚上我自己出去拉活。一年收入5萬,總共有20多萬。”肖紹祥稱他開的是黑車,所以沒有記錄。公訴人提醒在此期間他已經身為動物園副園長,肖紹祥也不改口,於是引來了旁聽席的笑聲。
除了開黑車,肖紹祥還稱他倒賣石頭和工藝品,作為評標專家,他業餘兼職做一些工程預算、施工方案和指導招投標檔案等,這些也有幾百萬元的收入。“我每天都加班,周末和公休假也不休息,這些副業都是在單位完成的。”
“有些同事問我借錢,利息我賺了50萬元。”不過,肖紹祥對於借款給了誰都說不出來,還稱“還了就完了,誰老記這個啊!”而房屋內的大量字畫、金條等則是用於送禮的。由於肖紹祥稱身體不適,昨天法庭提前結束了庭審,今天將繼續審理。據悉,肖紹祥的律師對貪污指控做無罪辯護,對巨額財產不明做罪輕辯護,並提供在單位獲獎證書。
否認侵吞公款
肖紹祥對侵吞公款解釋道,他去陶然亭公園後,田龍飛宇經營部也隨之承接工程,有的錢是用於支付工程款的,有的給公園購置了兩輛轎車,還有的是歸還公園的欠款、支付獎金以及慶祝建園60周年活動的一些宣傳費用等。對於買車以及搞活動的費用,肖紹祥稱都經過相關領導同意,但具體哪個領導他又不說。“既然我是園長,就讓我個人來承擔,不要涉及其他人了。”
肖紹祥還說,因發現記錯了日子,園慶活動最後沒有舉辦。大家對於錢是用來歸還欠款還是發放獎金也意見不一,所以也都擱置了。
說法
此案為“小官巨腐”典型
檢察官在庭後說,肖紹祥是處級領導,此案屬於典型的“小官巨腐”。動物園賬目管理混亂,通過基建科和財務科的工作人員證言可以看出,他們很多人都知道肖紹祥一直違反財務制度,但不清楚錢被肖紹祥個人侵吞了。而上級單位並不掌握有工程款返款的情況,從賬面上看不出來有問題,不掌握動物園有賬外賬戶,只有上下級單位合力才能做到有效的監督。
判決
二中院對肖紹祥涉嫌貪污、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宣判,認定其構成三罪,數罪併罰判處其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 產。
肖紹祥以一審判決認定其犯貪污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提出抗訴。
2015年6月,北京市高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