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體攝影

在我國幾大重點大城市,人體私拍愈演愈烈,已經形成了包括模特、經紀人、所謂的攝影愛好者在內的完整的地下產業鏈。私拍以人體攝影藝術為名,卻為情色交易提供了溫床,成為艷照源頭。這種地下灰色新產業就是肉體攝影

基本信息

解釋

肉體攝影 肉體攝影
肉體攝影 肉體攝影

記者調查

人體群拍現場參加拍攝不用簽保密協定
在一家攝影論壇上一則《招募人體模特》的帖子中,要求人體模特應聘者“身高160cm以上,皮膚光滑,相貌端正,能夠接受在北京、天津的活動”。按照帖子中留下的聯繫方式,記者通過QQ聯繫上了發帖人。

“不得罪人照片不會被貼”
根據發帖人介紹,這是一個攝影愛好者的團體,經常會在北京和天津安排一些小型的人體藝術攝影活動。“主要以棚拍為主,兼有外拍。活動都是小規模,一般控制在四到五人”,“模特的工資都是日結,按照模特個人條件不同,工資水平也不完全一樣”。隨後,發帖人詢問了年齡身高體重等數據,並且表示:“最好能提供個人近照,生活照人體照都可以。”

然而當提到保密協定時,對方表現得比較謹慎,表示“照片用途都是攝影愛好者的業餘創作”,同時告訴記者:“如果讓那些攝友簽契約,來拍的人就會很少,甚至都沒有人來拍了。”當記者表示“擔心照片會在網上被人貼得到處都是”的時候,對方則循循善誘地教導道:“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去得罪人。大家不會那么無聊的。如果你得罪了人,就算簽署了契約也沒有用。”同時,發帖人也提出了告誡:“你不把自己的聯繫方式給他們,他們也騷擾不了你呀。”“我們也不允許模特給任何攝影師聯繫方式。如果被我們發現你私自聯繫,咱們也沒有合作機會了。”不過,最後為了打消顧慮,對方也承諾:“每場拍攝都會有工作人員在現場跟隨。”

“拍一個小時起價300元”
收入方面,發帖人明確表示:“只要身體條件不是太差的,每小時300起價。”“每次拍攝一般會在4個小時左右,偶爾也有6個小時或者8個小時的。”“不過收入和模特自身條件及拍攝尺度有很大關係,300是起價。”對方最後補充道。

對於人體模特私拍的收入,發帖人並沒有明確回答,只說:“私拍價格要看拍攝者富裕程度了,比較富有的就可以多要,這個價格和尺度也有關係,我們會提前幫模特談好價錢。”

談到拍攝地點,發帖人表示,“一般都是在賓館房間裡,也有棚拍的。”不過對方隨後又補充了一句:“我們一般不建議人體模特私拍。”對於各種原因,對方很直接的答覆:“想私拍人體模特的攝友都是為了與模特發生關係,並不是為了拍攝。”

坦白

不怕行生

今年年初,在東單上班的白領火雲(網名)辭了職。他原來的職位,是某名牌汽車的小區域銷售經理,月薪五六千元,而辭職後,他以“模特經紀人”的身份投身“人體攝影圈”。在北苑路一居民樓,火雲租下一間3室1廳作為工作室。火雲告訴記者,之前已有人在此操辦活動,“剛接手過來,我玩攝影也就三四個月。”

認識火雲前,記者曾聯繫上L先生。L先生說,今年3月份,在朝陽區十八里店,他還組織過人體攝影活動,並且可以拍暴露的大尺度照片,但現在已“金盆洗手”。L先生稱,人體攝影活動有風險,加之警方春季重拳掃黃,“風聲緊,生意不是那么好做。”但要找玩群拍、私拍並非難事。

7月12日,記者登錄L先生提供的某知名攝影網站,簡單註冊後,在某專版中,看到火雲發布的信息:從7月14日起,模特丹丹將連續5天登場,群拍300元/人,5人一組,私拍另約,附聯繫方式。記者隨即聯繫火雲,報名參加14日的活動。未料14日,火雲突然變卦說,只能排到15日了。原來,因活動受歡迎,一名攝友多帶了個朋友,名額已滿。

有相機和鈔票

釋疑:攝影水平再差都沒關係

不怕手生

為打消記者的疑慮,參加活動前火雲特意告訴記者:只帶相機和鈔票去就行,攝影水平不高沒關係,相機簡陋也沒所謂。記者問及是否要帶證件或其他物品?火雲回答不用。

7月15日午後。記者在立水橋南站附近等候,火雲來電告知具體地址——一棟高層居民樓的九層。記者到達後發現,攝影室門口與普通民宅並無區別。敲開門後,記者看到一個二十六七歲陽光小伙的笑臉,問他貴姓,僅答火雲。

客廳內,四名四五十歲的男子,早已在等候模特出場。據火雲介紹,T先生、z先生是老顧客,其中,T先生是開診所的牙醫,K先生則在深圳某公司上班。K先生說,他來北京本是出差,看到論壇上有活動,就報了名。“廣州那邊不是也有這樣的活動嗎?”問及為何“捨近求遠”,K先生給了記者一個意想不到的答案:“在深圳要陪家人。”交談中,T先生等人說,其實他們的攝影技術也不專業。

現場

13時59分,身高167cm的模特丹丹性感亮相。模特長發染黃,眼影濃重,穿著白色長襯衫、透明黑絲襪、丁字褲和高跟鞋。這時,攝友們精神一振,各自備好相機,火雲一一遞上閃光燈。

起初,模特擺出各種嬌嗔姿勢,但風格較粗獷,很難看出她具備舞蹈或體操基礎,不像是專業人體模特。Z先生事後交流也說:模特並不專業,但攝友們對模特的性感更感興趣。開場不到半小時,模特已是一絲不掛。在整個拍攝過程中,拍照人頻拿模特身體開玩笑,葷話不斷。

約15時許,模特進入房間開始“床拍”。當模特又一次全裸時,記者注意到,T先生的相機回放時,很多照片聚焦在模特身體局部。至16時,活動接近尾聲。根據約定,2個小時的群拍,每人須交300元錢。作為新人,記者和火雲的鐵桿客戶Z先生一樣,私下享受9折待遇。但一行5人從進門到離開,火雲和模特並未審查或提出刪除過於暴露的照片,也並未要求籤署任何協定。

組織者

攝友:收藏近10萬張艷照

記者從圈內人處了解到,作為新興“攝影圈”,群拍、私拍有特指含義。所謂“私拍”,參加者限定1-3個人;“群拍”限定4-6人,最多也不過10人。“你拍的原創,我願意用5套換一套。”艷照收藏發燒友東子說,通過交換,他已收藏了近500套艷照,平均一套200張,總容量達500G。身居東莞的東子指出:廣州、上海等地的私拍活動更甚。他還透露,私拍時加錢的話,不乏模特提供性服務。為了拍到“大尺度”艷照,有的攝友專門攜帶“小白”鏡頭——一種長焦鏡頭,專門拍攝身體局部。

當記者提出想拍大尺度照片時,火雲極力推薦,只要花1200元就可以,“保證錢到位就行,拍前拍後付款均可。”

火雲透露,他在論壇組織的公開群拍活動只是部分,另外還有很多攝友約定私拍,以來自武漢的模特丹丹為例,來北京一周共8次群拍,私拍卻達5次。但對具體收入,火雲卻秘而不宣。記者根據火雲在攝影論壇發布的信息統計,平均一個月他能組織4個模特,保守算來:即便一個模特12次活動,每次獲利1200元,月獲利也有57600元以上。即使和模特四六分成,火雲也能分得23040元。

現象表明的立法盲區
對於人體攝影圈的亂象,北京市京國律師事務所崔家楠律師表示,中國在立法層面並無具體細化的規定。她指出,如果私拍限定在兩個人之間,沒有其他行為,就不成其為組織,不構成犯罪。至於群拍,如果是為了滿足性的感觀刺激而集體表演,組織者就涉嫌“組織淫穢表演罪”,不要求“情節嚴重”,就可成立本罪。另外,雖然人體攝影活動是公民的民事自由權利,但拍攝者、組織者和被拍攝者並非有絕對的自由,拍攝艷照的行為,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行為的法律尺度,就可能涉嫌擾亂社會公序良俗並遭舉報,公安機關可以對此視具體性質和情節,依法進行處理。

崔律師指出,如果拍攝艷照用於傳播,則構成刑事犯罪。同時,如果未經過被拍者同意就傳播,還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另外,模特如果只是單純提供人體攝影服務,其並不觸犯法律,但如果在攝影的同時,模特還同時為多人提供性服務,則構成“聚眾淫亂罪”,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專家說法

缺少監管的灰色地帶
清華大學美術系教授韓子善是國內人體攝影藝術的泰斗人物,早在20世紀80年代,他就曾大力提倡打破藝術禁區。韓子善指出,目前,中國人體模特來源較窄、素質較差,專業模特數量不多。他認為,真正的人體攝影,旨在表現光影下生命美感,創作過程需要一定的理念和觀念,“這種什麼人都可以參與的裸模群拍、私拍活動,其實與藝術無關。它追求的不是藝術,而是感官刺激。”

對於人體攝影和肉體攝影的區別,韓子善表示很難區分,也沒有一定的標準。韓子善介紹,正規活動一般會簽協定,“有的協定也規定照片不能傳到網上,但很多人並不遵守,發生糾紛也只能打官司。”“因為真正的人體攝影就是以藝術為宗旨創造藝術作品,而不是刻意拍模特的隱私取樂。”他強調,人體攝影要表現主題,也可以公開組織,模特也可以裸露,但要大氣地展示出來。

“近幾年,南方一些地方也有人組織戶外人體攝影活動,有些人連相機都不帶,交個一二百塊錢就可參加,參加者說,比看脫衣舞還划得來。這就亂了套了。”韓子善表示,由於群拍、私拍活動打了藝術的擦邊球,很多活動還非常隱蔽,他人不好擅加干涉,公安部門不便隨便介入,因而形成 缺少監管的灰色地帶,但他強調:“這種活動與藝術無關,我堅決反對。”

警方管理

局部管理難斷地下產業鏈
記者從朝陽警方獲悉,2010年7月24日上午11時許,警方接到市民王先生報警稱,位於來廣營立水橋南黃金苑小區3號樓9層有人組織裸模群拍,有色情活動嫌疑。

來廣營派出所接到報案後,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敲開房門,只見屋內有數名手持高級照相機的男子和一名年輕女子,該女子身上穿著衣服,但神情緊張。民警詢問,手持照相機的男子稱,他們都是人體攝影愛好者,有人在網上發起拍攝採風活動,於是慕名來此。

民警將此次活動的召集者、女模特和多名攝影者帶回派出所調查。據召集者稱,他本人是人體攝影愛好者,和朋友在網上經營了一個攝影工作室,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花錢請一些人體模特,適當收費並組織一些攝影愛好者前來拍照。

民警查看了這些攝影者的相機,發現裡面確有大量裸露的女性身體的照片,為防止這些涉黃照片傳播,責令攝影愛好者們將相機里的涉黃照片自行刪除後,民警對這些攝影愛好者和組織者分別進行了批評教育,隨後將這些攝影愛好者和組織者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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