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
“職業被騙人”的共性是曾乾過傳銷、直銷等工作,並擔任高管,個別人甚至還曾受到過刑事處罰,熟知各種操作手法,且具有很強的鼓動性,會藉助不同平台進行所謂的“融資項目”,而且還會緊跟形勢發展,利用國家扶持和鼓勵的涉農、涉及民生等項目來博取投資人的信任、獲得投資人的青睞。
揭秘
涉案金額近億元,受騙人數達3000多人,涉及全國20多個地區,僅在四川就涉及16個地市州的四川芝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集資詐欺一案於2010年10月29日被法院一審判決。
2007年8月,四川芝元林產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芝元公司)因林權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其法定代表人張蓉蓉經人介紹認識了張禮鋒。張禮鋒建議張蓉蓉以投資昭覺縣馬鈴薯澱粉生產項目為平台,出售公司股權並向投資者許以高額股東津貼、市場推廣津貼的方式進行“私募股權融資”。他的建議得到了張蓉蓉的同意,但他們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任何資金投入,就連公司1000萬元的註冊資本金也在案發後被查明系虛假出資。
截至2008年9月案發,芝元公司在不到1年的時間內,總計非法獲取3400餘人次9263萬元投資款。這些資金實際投入昭覺縣生產項目的只有780餘萬元,其餘款項或用於返利給投資人及投資介紹人的股東津貼、市場推廣費,或用於公司日常開支,或被公司少數高管人員非法占有,直至案發已所剩不多。
承辦檢察官介紹說,從本案來看,被告人張蓉蓉、張禮鋒等人採用的所謂“私募股權融資”,實際上帶有“變相傳銷”的性質:投資人出資購買芝元公司的股權後即成為投資股東,可領取股權證,並享受每月8%的股東津貼,而且一年後不願意繼續投資可退股。
案發後查明,本案中多數被告人在擔任芝元投資公司招商引資部副部長、市場總監等職務期間的主要任務,就是向社會公眾宣傳芝元投資公司的項目及推銷公司股權,其以市場推廣費等名義領取的報酬直接來源於投資人的投資款。辦案檢察官介紹,這些人被稱為“職業被騙人”。
檢方表示,近年來,從查辦的涉眾性案件中都可看到這些“職業被騙人”的身影。檢方分析,這些“職業被騙人”雖然如“擊鼓傳花”般終會有最後一棒,但由於他們處於公司運作的中上層、相對於其他被騙人來說信息靈通、優勢較多,所以相信最後一棒不會落在自己手中。“只是這一次,由於司法機關查處四川芝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犯集資詐欺罪來得太快、太突然,他們中的大多數‘職業被騙人’還沒有來得及撤退,就被鎖定了……”檢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