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位體系分類
1、職類
職業分類中最大的分類形式,它是根據職業性質對職位進行的最初步的劃分,是從橫向對職位進行的最大的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可以對應稱為職業大類。
2、職群
具有相同或相近工作性質的一組職位,如售後工程、研發、財務等。
3、職系(職位序列)
在職群範圍內,就職務種類相似而工作複雜程度、責任輕重各不相同的職位進行匯集而成,一般來說,一個職系就是一個專業或一個工種,職系是職位分類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是根據工作的性質對職位所作的最後一次縱向劃分,能夠比較真實地顯示出各個職位的工作性質
4、職位子序列
一個專業類別的分支,就是對職位序列的進一步細分,如薪酬考核、招聘培訓。
5、崗位
對主要職責的歸納,並不包含層級的定位。如薪酬管理崗即意味著該崗位主要職責是薪酬管理工作。
6、職銜
是對職位層級的統一稱呼,表明層級的高低。一般而言,不同類別的職位,職銜名稱不同。如管理類職銜從下往上可以分別叫主管、經理、高級經理,而專業類職銜從下往上則可以分別叫助理、專員、資深專員、專家。在不同類型的企業中,對職銜的叫法往往各不相同,伯特諮詢認為可以簡單地分為國企體系(常用總經理、副總、處長、科長、股長等職銜)、歐美外企體系(常用總裁、總監、高級經理、經理、主管等職銜)、日台體系(常用課長、系長、組長、線長等職銜)等多種體系。
7、職位
是對職責與職級的規定。一般而言,職位名稱=崗位名稱+職銜。對於特殊職位可以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約定俗成的職位名稱,例如司機、主值(火電廠運營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