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0年12月14日,崇陽縣交警大隊對該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聞育芳駕車撞人逃逸案作出認定:8日凌晨,聞育芳駕駛一輛套牌警車撞人後逃逸,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事發當日,聞育芳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
事件經過
據傷者肖航的舅舅魏依興介紹,他在崇陽大道與星斗路交會處開修車店。8日凌晨零時30分,他正與14歲的肖航在店面馬路邊為司機黃炎軍修補大貨車輪胎,就在他返回修車店上廁所時,突然聽到有人在店門前叫喊,他出門查看發現,肖航和黃炎軍倒在地上,黃炎軍當場死亡。因事故現場沒有肇事車輛,他當即報警。第二天下午,肖航被轉送到省人民醫院救治。肖航頭部和身上多處骨折,內臟也受損,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30歲的死者黃炎軍,是崇陽縣天城鎮山下村人,近期在當地的工業園內拖運土方。據其父黃國樹介紹,當時兩人被撞出近20米外,事後他們才得知,撞人的是該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41歲的聞育芳。目前,崇陽縣林業局先行賠付了家屬方近13萬元。
事件進展
14日,崇陽縣林業局局長龐超英證實,聞育芳確為該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目前交警部門正在處理事故。
14日下午3時,在崇陽交警大隊停車場,肇事警車右前大燈破損,保險槓已撞壞,車牌已經被取走。
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稱:8日零時30分許,聞育芳駕駛一輛三菱越野吉普車(套鄂L7021.警車牌,發動機號:TF9948)從崇陽縣五里界開往工會。行經崇陽大道凱鴻國際華城進口處時,撞倒在公路右側修車的黃炎軍、肖航,黃炎軍當場死亡。事發後,聞育芳駕車逃逸。交警認定,聞育芳負全部責任。
據了解,接警後,崇陽警方根據路口監控錄像迅速鎖定了肇事車輛,並於8日將聞育芳抓獲。目前,聞育芳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