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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又名《道德經》,是道家的主要經典著作之一,被梁啓超譽為 “道家最精要之書”。作者老聃,姓李名耳,字伯陽,春秋末期楚國苦縣( 今鹿邑縣)人,被後世稱為老子,曾做過周朝管理圖書的史官,後因不滿於當時動盪變革的社會現實而悄然隱退,不知所終。關於《老子》的成書年代,一直存在著爭議,比較流行的觀點是奠基於春秋末年,定型於戰國初年。成書後共分上篇《道經》和下篇《德經》兩個部分,八十一章,約五千字,集中體現了老子的哲學系統,即由論宇宙而論人生,再由淪人生而論政治。老子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語如長河瀑布,催人警醌。他的整個思想中,“道”是最高範疇,也是宇宙萬物的本體,含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其社會政治觀則集中體現為 “無為而治”,後世帝王採取“休養生息”的政策,多多少少地體現了老子的政治思想。
通觀《老子》全篇,洋洋五千言全用韻文寫成,多有對偶,以古音讀之,大致合韻,今音讀來亦有詩歌之節奏韻味。細細品讀,卻又不得不感嘆其文字簡約而意境深遠。
《莊子》又稱《南華經》,被譽為先秦最有文采的哲學著作。作者莊子,名周,戰國時期睢陽蒙縣人,曾做過漆園吏,後厭惡仕途,隱居著述。書成後,共五十二篇,後散逸,只剩得三十三篇,其中內篇七,外篇十五,雜篇十一。全書以內篇為核心,其中的《齊物論》、《逍遙遊》和《大宗師》等集中反映了莊子的哲學思想。
莊子繼承和發展老子“道法自然”的觀點,認為“道”是無限的,強調事物的自生自化,否認有神的主宰。他的思想包含著樸素的辯證法因素,看到一切事物都處在“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中。他主張齊物我、齊是非、齊生死、齊貴賤,幻想一種“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的精神境界,安時處順,逍遙自得。
在寫作上,莊子以“寓言”、“重言”和“卮言”為主要表現形式,文風恣肆汪洋、意出塵外,論說詭譎神秘、奇妙瑰麗,篇篇都成為先秦散文的典範,被魯迅先生嘆為“晚周諸子之作,莫能先也”。
因莊子的思想和老子的學說有一脈相承性,故二人被後世並稱為“老莊 ”。本書將《老子》和《莊子》輯錄在一起,讓讀者在閱讀的同時,感受到先秦道家思想的傳承和沿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