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治鑾

男,1935年7月出生,山西平定人。中共黨員。1983年畢業於中共中央黨校哲學進修班。原任山西省晉中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基本信息

主要業績

長期從事領導工作,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歷任平定縣政府、山西省人民法院榆次分院幹事,晉中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平定縣社隊企業管理局副局長,晉中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983-1993年任晉中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在工作中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重點,全面開展各項審判工作,抓好修改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推進各項審判方式改革,堅持嚴肅執法,加強隊伍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為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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