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推進我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規範化、標準化,健全完善地質災害機制體制,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有組織:縣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有專門的辦事機構。
(二)有經費:每年有穩定的經費投入對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受威脅民眾搬遷避讓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方案: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四)有預案:編制年度內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應急預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五)有制度:有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等規範性檔案,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複查等地質災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有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
(七)有預報:有預警預報後將情況用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有監測:對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落實監測人員和行政責任人,有完整的監測記錄,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 鄉鎮(區)國土資源部門有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有警示: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有警示牌、貼有宣傳畫,地質災害隱患發生災害前兆時,民眾能及時得到預警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和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落實人員、經費,保障各創建點工作按期完成。習酒鎮、回龍鎮、民化鄉示範點在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創建工作。其余鄉鎮(區)示範點在2009年10月30日前完成創建工作。
(二)加強培訓,提高水平。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和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力爭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災害前兆、監測方法、報警方式、躲避路線等,為提高群測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廣泛的民眾基礎。
(三)發揮“十有”作用。將“十有”標準作為地質災害防治體系體制建設模板,建立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長效機制,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的作用,確保群測群防體系有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