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37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黔府辦發〔2006〕70號)的要求,縣人民政府決定從2006年起在全縣各行政執法機關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現就我縣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基本目標
行政執法案卷是行政執法機關(包括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和依法接受委託的組織,下同)行政執法活動的載體,反映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行政執法機關行政管理的基本狀況。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是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的重要舉措,是今後一個時期推進依法行政,推動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的重要著力點,是各行政機關完善自我約束監督機制的重要方面,對提高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追究行政執法過錯行為,促進政府職能轉變,保障行政執法機關切實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各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爭取通過五年左右的努力,以評查促進整改提高,逐步完善對行政執法全過程的監督制約機制,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依法行政。
二、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程式與實體並重,以程式公正保證實體公正。既要評查行政執法行為程式的合法性,又要評查行政執法行為實體的合法性與適當性。通過規範行政執法程式,保證實體公正。
(二)整改提高,注重實效。通過評查,梳理出行政執法活動中的突出問題,不斷整改提高,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適用法律的水平,使行政管理科學、高效。
三、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範圍
開展行政案卷評查工作的範圍是:所有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組織,以及依法接受委託開展行政執法工作的行政機關及其他組織,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各類行政執法案卷。
四、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階段性安排
根據我縣行政執法狀況,全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按三個階段開展:
第一階段:2006年,啟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各部門普遍開展對行政處罰案卷的評查,探索行政許可等其他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工作。目標是基本規範行政處罰過程中的程式問題,各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基本統一的行政處罰案卷裝訂規範。
第二階段:2007年,各行政執法機關繼續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並啟動對行政許可和鄉鎮行政確權案卷評查工作。目標是較好地解決行政處罰過程中強制措施、證據收集等方面的規範性問題,解決行政許可和鄉鎮行政確權的及時性問題,各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基本統一的行政許可和行政確權案卷分類裝訂規範。
第三階段:2008年至2010年,深化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逐步開展各類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工作,達到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基本目標,各行政執法機關案卷裝訂規範,管理更加科學,建立起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的長效機制。
每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開展,按照準備、自查、綜合評查、整改提高、總結等階段進行部署。2006年度的評查工作按照本通知所附方案執行。以後年度全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方案由縣政府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和行政執法案卷管理
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根據省法制辦分步驟擬定的全省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基本標準進行評查。縣政府各部門可根據本系統本部門省、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進行評查,可不再制定評查標準。沒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要按照全省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基本標準制定本部門的行政執法案件評查標準,有關要求不得低於省的標準並報縣政府法制辦備案。
根據行政執法案卷管理規範化、科學化要求,各類行政執法檔案管理按照省法制辦、省檔案局或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關制定的行政執法案卷管理辦法實施。
各鄉鎮、各部門每年度要評查出優秀行政執法案卷,由縣法制辦彙編,用以指導行政執法工作。
六、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有關要求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領導機制,並由承辦法制工作的機構會同有關機構具體組織實施,按年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要精心組織、認真安排部署本機關及本系統的案卷評查工作,要重點對每年度評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已經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公安、工商、農業等部門要總結經驗,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水平,積極探索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充分發揮典型引路的示範效應。
縣法制、監察、檔案、目標管理等部門切實重視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認真抓好督促檢查。會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建立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圍繞黨委、政府的工作重心,適時確定本地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重點,指導好本地區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幫助解決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中發現的具體問題,及時總結經驗,運用好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結果,並根據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必要的檢查。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部門參加檢查,督促各行政執法機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對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中發現的行政執法績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予以表彰。發現有妨礙正常行政管理秩序,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危害後果的行政執法過錯行為,要依照《貴州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及時予以追究。不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要責令整改,並予以通報批評。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要將本地、本部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整改提高情況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並抄送縣政府法制辦。每年度評查工作完成後,由縣政府法制辦負責將情況匯總,上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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