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的發生,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和成立習水縣公共衛生工作等領導小組。
一、調整公共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苟明利(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田 莉(縣政府辦副主任)
袁吉偉(縣衛生局局長)
成 員:胡 昕(縣政府應急辦副主任)
馮澤民(縣經貿局局長)
陶 冬(縣公安局局長)
王茂佳(縣教育局局長)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許立新(縣人勞局局長)
楊貞瑚(縣農業局局長)
袁 明(縣旅遊局局長)
唐興強(縣工商局局長)
趙世剛(縣食藥監局局長)
羅勤生(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鍾 文(縣質監局局長)
趙文彥(縣畜牧局局長)
袁 濤(縣民政局局長)
晏友華(縣交通局副局長)
張 嶸(縣衛生局副局長)
謝 永(縣愛衛辦主任)
鍾 平(縣疾控中心主任)
李文富(縣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鍾昌平(縣人民醫院院長)
王昌喬(縣中醫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由袁吉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調整習水縣利用中央專項資金防制地氟病項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苟明利(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田 莉(縣政府辦副主任)
袁吉偉(縣衛生局局長)
成 員:袁江遠(縣發改局局長)
何建新(縣監察局局長)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王茂佳(縣教育局局長)
賀勝琴(縣物價局局長)
余貢澤(縣審計局局長)
唐興強(縣工商局局長)
鍾 文(縣質監局局長)
王秀江(縣水利局局長)
張永勤(縣扶貧辦主任)
賀 嘉(縣建設局局長)
楊貞瑚(縣農業局局長)
羅勤生(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袁 濤(縣民政局局長)
晏友華(縣交通局副局長)
張 嶸(縣衛生局副局長)
鍾 平(縣疾控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由袁吉偉兼任辦公室主任,鍾平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具體辦公。
三、調整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主 任:苟明利(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主任:田 莉(縣政府辦副主任)
袁吉偉(縣衛生局局長)
委 員:賀 嘉(縣建設局局長)
沈志清(縣城管局局長)
袁江遠(縣發改局局長)
唐興強(縣工商局局長)
陶 冬(縣公安局局長)
王茂佳(縣教育局局長)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羅勤生(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王秀江(縣水利局局長)
馮澤民(縣經貿局局長)
楊貞瑚(縣農業局局長)
余洪舉(縣環保局局長)
晏友華(縣交通局副局長)
鍾 平(縣疾控中心主任)
張 嶸(縣衛生局副局長)
李文富(縣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謝 永(縣愛衛辦主任)
蘇方濤(東皇鎮人民政府鎮長)
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由謝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成立習水縣免疫規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苟明利(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田 莉(縣政府辦副主任)
袁吉偉(縣衛生局局長)
鍾 平(縣疾控中心主任)
成 員:袁江遠(縣發改局局長)
陶 冬(縣公安局局長)
王茂佳(縣教育局局長)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趙世剛(縣食藥監局局長)
羅勤生(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趙文彥(縣畜牧局局長)
張 嶸(縣衛生局副局長)
李文富(縣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黃遠謀(縣疾控中心副主任)
鍾昌平(縣人民醫院院長)
王昌喬(縣中醫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由張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黃遠謀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五、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苟明利(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田 莉(縣政府辦副主任)
袁吉偉(縣衛生局局長)
成 員:王茂佳(縣教育局局長)
袁開壽(縣財政局局長)
陶 冬(縣公安局局長)
趙世剛(縣食藥監局局長)
袁 濤(縣民政局局長)
羅勤生(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馮澤民(縣經貿局局長)
唐興強(縣工商局局長)
鍾 文(縣質監局局長)
晏友華(縣交通局副局長)
張 嶸(縣衛生局副局長)
鍾 平(縣疾控中心主任)
李文富(縣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鍾昌平(縣人民醫院院長)
王昌喬(縣中醫院院長)
謝 永(縣愛衛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由袁吉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鍾平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六、主要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縣政府辦(應急辦):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綜合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級領導機構在各成員單位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及時掌握並上報疫情防控工作情況。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的新聞報導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可控、可防、可治”,宣傳防護知識,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病能力。組織協調疫情應急處置情況的對外新聞發布,必要時組織新聞發布會。
縣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生產和調度(特別是口罩、體溫表、防護服、消毒藥械等防護防疫用品),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的監測,對生豬屠宰場所集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
縣公安局:密切注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相關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應急車輛地運行暢通,依法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
縣教育局:負責與衛生局密切配合,組織實施各類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學校發生,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衛生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縣質監局: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應急物資、產品質量的保障。
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好受疫情威脅或突發公共事件受災民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民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外國政府、境外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組織和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治,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安葬和其它善後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應由政府承擔的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所必須的經費。
縣交通局: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負責組織運輸部門對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內河水上交通管理工作。
縣農業局: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監測,對生豬養殖密集區和養豬場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
縣衛生局:根據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有關地區等建議。負責提出應急藥品、疫苗、醫療器械、防護用品品種目錄和數量。在原有流感檢測網路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疫情檢測網路,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病毒的檢測技術體系,切實加強對不明原因的肺炎和流感樣病例的監測,建立疫情直報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點傳染病疫情專家組,確定診治醫院,規範發熱門診設定和預檢、分診工作,強化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做好疫病的救治工作。
縣食藥監局:負責儲備及調配(特別是口罩、體溫表、防護服、消毒藥械等防護防疫用品及治療所需的應急藥品)。
畜牧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對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文廣局:及時報導經政府同意發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並積極主動加強輿論引導,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宣傳報導、危機心理干預和防病知識宣傳。
工商局: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負責組織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做好參加在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外經貿活動期間跨地區傳播擴散。
習水縣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