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報送2008年度規範性檔案項目立項申請的通知

1、各鄉鎮(區)人民政府認為本行政區域內,需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制發具有普通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的重大事項。 3、認為縣人民政府應規範管理的重大事項。 5、執行縣人大及縣人大常委會決定需制定規範性檔案的事項。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提高政府規範性檔案質量,參照《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第九條之規定,就報送2008年規範性檔案項目立項申請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送規範性檔案項目的種類
1、各鄉鎮(區)人民政府認為本行政區域內,需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制發具有普通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的重大事項。
2、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管理職責,需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制發具有普通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的重大事項。
3、認為縣人民政府應規範管理的重大事項。
4、執行法律、法規、規章需制定配套的實施方案、辦法。
5、執行縣人大及縣人大常委會決定需制定規範性檔案的事項。
6、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制定規範性檔案的議案、提案,認為確有必要制定的事項。
二、報送項目的要求
報送制定規範性檔案的立項申請,應當對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據、所需解決的主要問題及擬確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說明。
三、報送項目的時間
報送制定規範性檔案立項申請的單位,須在2008年1月25日前將立項申請送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進行立項論證,符合條件的納入2008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此次未報立項申請的項目,除執行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檔案必須配套的以外,不列入本年度制定規範性檔案計畫。
請需要報送立項申請的單位予以高度重視,及時報送。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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