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做好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對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確保有計畫、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將2008年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印發給你們,並就做好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服務全縣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一是制定規範性檔案要與縣委、縣人民政府工作重點相統一,與國家政策導向和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相適應。要按照縣委十一屆八次全會提出的“生態立縣、工業強縣、農業穩縣、旅遊活縣”的發展戰略,把促進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推進改革創新、健全社會保障、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作為規範性檔案制定的重點。二是制定規範性檔案要切實把政府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發展環境上來,減少政府對經濟和社會事務的不必要干預,推進體制和機制創新、制度和管理創新。三是制定規範性檔案應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科學合理地規定行政機關的權力和責任,防止濫用權力和行政不作為;按照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引導其作出正確的行為選擇。四是規範性檔案確定的行為規範要明確、具體,有可操作性。凡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規範性檔案已有較強操作性規定的,原則上不再制定規範性檔案。
二、制定規範性檔案,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進行。本計畫所列規範性檔案項目,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習水縣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審查辦法》(習府發〔2008〕4號)的規定起草。在起草規範性檔案過程中,要高度重視調查研究,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有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行業組織和人民民眾的意見,科學論證。要探索建立公眾參與規範性檔案制定活動的方法、機制,逐步建立聽取和採納公眾意見情況的說明和反饋機制,避免流於形式。起草部門要儘可能對擬設規範的社會效果進行分析、預測,同時做好與同類、相關規定的銜接工作。起草部門必須在計畫確定的時間內將規範性檔案送審稿報送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同時應當將有關依據、起草說明和各方面的意見及其他有關資料一併提交。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和縣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門制定規範性檔案,應嚴格按照規定實行事前審查。
三、加強協調和溝通,確保年度計畫的順利完成。起草部門要從全局利益和人民民眾根本利益出發,深入研究問題,科學合理地設計制度;對涉及管理體制、職責分工等重大複雜問題與其他部門有意見分歧的,要及時溝通、充分協商。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在審查過程中要進一步加強協調。各有關部門對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徵求意見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要認真研究,及時回復;對同一問題提出不同於前一次的意見的,要提供充足理由並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提交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原則上應協商一致;經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要專門作出說明。
四、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和縣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門要維護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的嚴肅性。除列入本計畫的檔案項目、上級規定必須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和經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批准增加的規範性檔案外,不再安排新的項目。因國家政策調整和法律、法規的立、改、廢等情況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提出項目需要調整計畫的,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聯繫,提出具體辦理意見後報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決定。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