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抓好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假藥查封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依法查處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假藥事件緊急通知的通知》(黔府辦發[2006]90號)精神,切實做好我縣全面查封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假藥的相關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對全面查封假藥,積極治病救人,迅速查明情況,依法追究責任等提出了明確要求。“齊二藥”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葛根素注射液、鹽酸奈福泮注射液、倍他米松磷酸鈉注射液小兒對乙醯氨基酚灌腸液等五個品種,已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判定為假藥。5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緊急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停止銷售“齊二藥”生產的所有藥品,並實施就地查封、扣押。從5月12日起,我縣食藥監管部門已展開清查工作。截止目前全縣尚未發現使用“齊二藥”生產的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但由於“齊二藥”生產的藥品較多,且真偽不清,追查、控制難度較大,全縣各鄉鎮(區)和縣屬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查處“齊二藥”假藥工作的重要性,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全面查封“齊二藥”生產的所有藥品品種。各鄉鎮和相關部門在落實措施中如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二、密切配合,做好查封工作
縣人民政府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副縣長楊安萍任組長,食藥監管、衛生、公安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採取有力措施,對縣內所有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一經發現“齊二藥”生產的藥品立即就地查封存,全面禁止“齊二藥”生產的所有藥品在市場上流通,以免造成社會危害。特別對“齊二藥”已判定的5個假藥品種,務必從生產、流通、臨床各個環節進行排查,上追源頭,下查去向,一查到底,不留盲區,對於抗拒執法檢查的,要依法採取措施,嚴肅追究責任。檢制定詳細應急預案,發現類似使用“齊二藥”生產的假藥相關病例的,要就地做好救治工作,妥善處理相關事宜,切實保障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三、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做好督促檢查工作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督促相關單位開展清查工作,要掌握工作情況,關注社會動態,要做好正面宣傳為主,防止引發群體性事件和其他不穩定因素。
四、吸取教訓,強化監管
各鄉鎮(區)和相關部門要從“齊二藥”假藥事件中吸取教訓,強化藥品經營、使用的監管,堅決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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