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關於盤江煤電(集團)公司老屋基選煤廠矸石山滑坡事故的通報》(黔安辦明電〔2006〕12號)轉發給你們,請按通報要求,切實做好防汛搶險、物資準備、地質災害防治以及防汛預案工作,確保全全度汛。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關於盤江煤電(集團)公司老屋基選煤廠矸石山滑坡事故的通報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省直有關部門:
2006年4月16日10時40分左右,盤江煤電(集團)公司老屋基選煤廠矸石山發生滑坡事故,造成多人被矸石掩埋。事故發生後,省安監局、六盤水市政府及盤縣縣委、縣政府領導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工作。到目前為止,已查明3人死亡,3人失蹤,搶險工作仍在緊張進行,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目前汛期已經到來,是各類地質災害事故的易發高發期,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特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迅速成立防汛抗災機構,從組織上、人員上、物資上、措施上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充分準備。
二、各地要組織對轄區內的尾礦庫、灰渣壩、矸石山等進行一次認真徹底的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要限期、定人負責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解決的重大隱患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汛期安全工作特點,切實做好預防各類事故的相關工作。
地質部門要對全省易發生洪澇災害、山體滑坡、山洪、土石流等自然災害的地區發出預警,並指導相關單位作好應急救援預案。
氣象部門要認真加強天氣預報工作,通知相關地區提前作好汛期防洪防災準備。
水利部門要加強對河流、湖泊、水庫、堤壩、橋涵的巡查和監控,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災情和事故發生。
省安委會辦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