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根據我市實際,研究提出促進本市外經貿發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歸口管理和指導全市的對外貿易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對外貿易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外經貿巨觀運行情況,提出巨觀調控建議。負責審核申報對外貿易經營權。
3、負責加工貿易的審批。申報和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和許可證;負責管理和報批境外機構、外商、港澳台商駐本市常設代表機構。
4、協同有關部門對出口生產企業的有關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審核與推薦。指導外貿出口的廣告宣傳;負責全市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管理,審核上報國際貨運代理經營權。
5、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資工作。研究並制定全市吸收外商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規模、方向和產業導向;編制年度對外招商計畫,組織開展對外招商、項目洽談等活動,負責招商網路建設。
6、負責審批、申報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契約、章程及變更。審批、申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牽頭組織協調市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歸口管理並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7、負責研究並制定全市境外投資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具體措施;負責全市境外投資項目和機構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市內優勢企業、有實力的經商戶到境外開發和競爭。審核和管理境外市場來義烏招商工作。
8、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國際合作業務;申報全市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項目;負責全市對外經濟技術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援助;監督、檢查和協調援外項目和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9、負責招商引資專項基金、外貿出口發展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外經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負責全市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10、審核和報批對外貿易出國(境)團組;負責管理全市的外商邀請工作;負責接待境外貿易代表團。
11、協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銀行、外管等單位與外經貿有關的事項。
12、指導市國際商會、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13、負責外地企業駐義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局綜合材料和有關重要檔案的起草、把關工作,牽頭辦理市人大、政協提案、建議;負責本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歸口管理信息和交流工作,負責編輯《義烏外經貿》;審核、上報本局對外經貿出國(境)團組,負責出國人員政審上報工作;負責公文管理,局印章、黨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局機關的信訪、保密、檔案、通信、文印等工作;負責與金華市外經貿局、市政府和各有關單位工作聯絡及內外賓的接待安排;負責局重要會議的準備及保障工作;負責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勞動工資,辦理職稱評定及考試的上報工作,負責本局工作車輛的管理調配;指導下屬企業搞好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及離退休人員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外經貿政策調研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wto政策法規的調研和應對,協調有關部門、行業wto規則的正常運行;研究擬定全市外經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促進我市外經貿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外經貿行業從業人員的外經貿政策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負責外經貿企業的公平交易及反傾銷應對,指導外經貿企業涉外經濟糾紛的訴訟;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
外貿科負責編制全市外貿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外貿統計;研究提出全市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的建議;研究全市外貿發展動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巨觀調控建議;組織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制定規劃和階段性重點市場開拓的計畫;組織實施“以質取勝”戰略,指導企業加強進出口商品質量管理以及創出口品牌工作;審核辦理對外貿易經營權的申報,負責外貿、自營生產企業的考核和年檢;組織、指導、管理外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負責外貿企業、生產企業加工貿易的審批;指導、協調和管理進出口經營秩序,協助處理外經貿糾紛;負責管理、申報外貿、自營生產企業進出品商品的許可證和配額;審核、推薦出口生產企業的技改項目;審核辦理企業國際貨運代理權的申報和年檢;負責管理和報批境外機構、外商、港澳台商駐本市常設代表機構;負責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計畫的編制和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聯繫、指導市國際商會;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
外資科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對外招商活動的聯繫、組織及管理工作,負責對外招商網路建設;研究全市外商投資狀況,參與制訂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規模、方向、產業導向;負責對外招商宣傳資料的編制;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運作中的指導、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的審批、申報工作,以及契約、章程的變更審批及變更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免稅設備進口的確認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履行情況,並指導、協調解決所發生的問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產品出口企業”的確認、考核及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的預審、上報和確認、考核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批、申報及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外商投資企業參加國內外貿易展銷會和經貿洽談會;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業務,並負責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境內外分支機構的審批與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匯總統計與分析;組織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聯繫、指導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
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負責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業務;負責管理全市境外投資工作;研究制訂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外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境外投資項目和機構的審核與管理;審核報批企業外經經營權;負責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及其他形式經濟技術合作和各類境外投資的統計與分析;審核管理境外市場來義烏招商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
信息調研科負責外經貿政策調研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WTO政策法規的調研和應對,協調有關部門、行業WTO規則的正常運行;負責研究擬定全市外經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促進我市外經貿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外經貿行業從業人員的外經貿政策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負責外經貿企業的公平交易及“兩反一保”(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對,指導外經貿企業涉外經濟糾紛的訴訟;負責收集、整理國家涉外經濟政策和境外、國外有關經濟政策,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為企業提供權威信息和防範外貿風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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