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陽權

美陽權

美陽權,高7.1、底徑5.6厘米,重240克。 銘文字數,表面刻廿六年始皇詔書40字和二世詔書59字,鼻鈕兩側刻銘文2字。 元年制詔丞相斯、去疾,□(法)度量,盡始皇為之,皆有刻辭焉。

陽權,高7.1、底徑5.6厘米,重240克。鐘形,空腔,平頂上有鼻鈕,體有瓜棱十七道。
銘文字數,表面刻廿六年始皇詔書40字和二世詔書59字,鼻鈕兩側刻銘文2字。
【譯文】為廿六年,皇帝盡幷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元年制詔丞相斯、去疾,□(法)度量,盡始皇為之,皆有刻辭焉。今襲號而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殹,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刻此詔故刻左,使毋疑。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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