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聯考

美術聯考

美術聯考是美術高考的一種科目,以美術聯考考試成績作為報考本省美術院校的專業成績,除單考單招的美術院校,其他的藝術院校都依據聯考成績作為生源錄取的專業課標準。聯考可以減少美術考生一次次參加考試的麻煩並節約報名費。聯考時間每年12月或者1月。聯考過後考生的文化課衝刺是藝術生重點內容,補習文化課銘師堂指點課用功。

基本信息

總則

美術聯考美術聯考

1、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級專業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為規範和完善省級專業統考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及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辦法,結合美術類專業考試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2、省級專業統考著重考查考生是否具備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或按美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專業對美術技能的基本要求,為高等學校選拔美術類專業人才提供基本依據。

3、省級專業統考工作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考試的統籌協調及組織實施工作。考務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安全的原則。

好處

1、降低美術考生的成本,不要在在各個院校之間來回奔波。 

2、聯考可以消減一部分繪畫功底確實不強的學生,以減輕單招考試考點的擁擠。 

報名

1、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本省(區、市)實際情況,制訂省級專業統考簡章(簡章應包括報名及考試的資格條件、時間、科目及成績適用情況等內容),並在報名前通過本省(區、市)招生考試信息平台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2、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報名條件者可在戶口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申請參加省級專業統考報名,並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3、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校招生信息標準和本省(區、市)信息採集辦法,組織有關部門準確、規範採集考生基礎信息,並發放《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信息卡(美術類)》。

4、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須在本省(區、市)招生考試信息平台公示已發放《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信息卡(美術類)》考生的基本報名信息(其中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報考類型為必須公示內容)。對應屆高中畢業生,還應在所在中學公示包括報名採集照片在內的有關報名信息。公示結束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按照教育部有關檔案要求,隨機編排考生准考證號及考場,並將考試注意事項及要求告知考生。

5、省級專業統考報名工作須在高考當年1月1日前完成。

6、各高等學校應在高考當年1月31日前將本校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時下載有關信息,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各校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有關內容。

組織和實施

美術聯考美術聯考

1、省級專業統考命題工作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試(副)題(含作為考試所用的相關素材)管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制訂和完善考試應急事件處置預案,考試期間安排晝夜值班,遇有失密、泄密、大面積舞弊等重大事件,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是否啟用副題或推遲省級專業統考應由省級招生委員會研究後決定並報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2、省級專業統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等三門。素描科目一般採用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寫生或默寫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採用靜物寫生、風景默寫等方式考查;速寫科目一般採用人物動態寫生、漫寫或默寫等方式考查。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素描、色彩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原則上為3小時,速寫科目考試時間原則上為30分鐘。

3、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省(區、市)實際情況確定省級專業統考考點,聘任考點主考、副主考,配備與考務工作相適應的考試工作人員。
考點實行主考負責制。考試工作人員須經崗位與專業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被聘任上崗,要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和相關工作人員守則。

4、考點可設若干考場。考場應安全、安靜,通風和採光條件好。考場內除必備物品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響考試的物品、字跡和圖畫等。
考場內可視情況分若干考組。每個考組考生數為15~30名,至少配備2名監考員,考場外應設若干流動監考員。

5、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和《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信息卡(美術類)》,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時間和地點換取《省級專業統考准考證(美術類)》,按有關考試規定和要求參加省級專業統考。

6、考試中的考生的試(答)卷破損、污染,經其本人申請,考點主考、副主考同意並簽字,可向考生提供備用試(答)卷。

評卷與成績

1、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訂評卷工作實施辦法、評卷工作人員資格要求及職責等。

2、美術類專業評卷工作應按照“先劃分等級,後細化分值”的原則實施。評卷工作開始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分參考》組織有關專家制訂本省(區、市)省級專業統考評分細則。

3、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參照教育部有關考務工作規定評卷要求,加強對評卷數據、成績數據、違規數據等信息的管理,認真校驗和審核有關數據,確保成績準確無誤。

4、高等學校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省級專業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於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於60分。高職(專科)專業的合格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自行確定。

5、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須制訂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查詢辦法並向社會公告。評卷工作結束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按教育部招生工作規定要求向考生通知成績,在本省(區、市)招生考試信息平台公布各成績段人數,並向有關高等學校提供省級專業統考合格生源名單的查詢或確認服務。

6、省級專業統考答卷保存期為考試成績公布後半年。

7、省級專業統考工作應在高考當年1月31日前完成。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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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擔省級專業統考相關工作是有關學校的責任和義務。各有關學校應為省級專業統考工作提供支持或保障。

2、對在省級專業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規定予以處理。

3、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省(區、市)實際情況制訂省級專業統考考務工作實施細則,並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及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辦法執行。

評分參考

素描科目試卷評分參考A類卷(90~100分):
1、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動態、結構透視、特徵、神態、空間關係等);
3、正確理解對象結構及體面關係,並能完整地表現;
4、畫面色調對比明朗,素描關係準確,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
B類卷(75~89分):
1、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造型比較準確(包括比例、動態、結構透視、特徵、神態、空間關係等);
3、對對象結構及體面關係理解比較正確,並能較好地表現;
4、畫面色調對比比較明朗,素描關係比較準確,表現比較生動,具備一定的形體刻畫能力,略有缺點,但畫面整體效果較好。
C類卷(60~74分):
1、基本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基本具備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動態、結構透視、特徵、神態、空間關係等),但把握欠準確;
3、對對象結構及體面關係有基本認識,但理解和表現上有欠缺;
4、畫面色調對比不夠明朗,素描關係基本準確,表現缺乏生動,形體刻畫能力不夠,存在某些缺點,畫面整體效果一般。
D類卷(59分以下):
1、不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不具備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動態、結構透視、特徵、神態、空間關係等);
3、對對象結構和體面關係缺乏基本認識,理解和表現不到位;
4、畫面整體效果差。
色彩科目試卷評分參考
A類卷(90~100分):

1、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有明確的色調意識和良好的色感,畫面色塊及構圖安排適當,色彩對比及調和關係明確,而且有美感;
3、色彩與形體結合好,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對形體刻畫不足,但畫面整體色彩效果特別突出的試卷,可考慮認定為A類卷)。
B類卷(75~89分):
1、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色調意識較強,色感較好,畫面色塊及構圖安排較適當,色彩對比及調和關係比較明確,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與形體結合較好,表現較生動,略有缺點,但畫面整體效果較好。
C類卷(60~74分):
1、基本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色彩對比及調和關係把握一般,色彩變化體現不能鮮明,畫面美感不夠;
3、色彩與形體結合正確,表現不夠生動,存在某些缺點,畫面整體效果一般。
D類卷(59分以下):
1、不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對色調和畫面色彩關係缺乏最基本的認識,色彩關係紊亂,不能畫出必要的色彩變化,畫面缺乏美感;
3、畫面整體效果差。
速寫科目試卷評分參考:
A類卷(90~100分):

1、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比例正確、動態特徵鮮明,具有寫生動態線條的生動性;
3、能對命題想像動態表達出規定動作的特點和組合能力;
4、關鍵細節有確切表現。
B類卷(75~89分):
1、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比例比較準確、動態特徵比較鮮明,寫生動態線條比較生動;
3、能較好地表達命題想像規定的動作和組合能力。
C類卷(60~74分):
1、基本符合考題規定及要求;
2、對不同變化的對象動態、比例能基本把握,但動態不夠生動,線條表現力一般;
3、基本能畫出命題想像的動態和人物組合,但想像力有限,缺乏生動性。
D類卷(59分以下):
1、不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在比例動態上缺乏準確性和生動性,速寫的寫生能力和想像能力均較為薄弱,線條表現力差;3.不具備速寫基本能力,畫面效果差。

畫面中大面積的灰顏色很好的傳達出人物皮膚的固有色。加之用紙擦揉的貼切到位,從而使畫面具有強烈的寫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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