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三書

美洲三書

《美洲三書》是英國政治家愛德蒙·柏克創作的三篇政論文章,包括《論課稅於美洲的演講》、《論與美洲和解的演講》和《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長官書》,發表於1974—1977年。

從1774年在《論課稅於美洲的演講》中提出徹底廢除課稅於美洲的法案,到1775年戰爭開始後於《論與美洲的和解的演講》中建議英國主動作出讓步,以放棄永久課稅權與美洲和解,再到1777年在《致布里斯托里城行政司法長官書》中提出永久放棄在美洲的課稅權,甚至不惜任其獨立,柏克就美洲殖民地因《印花稅法案》所引起的不滿、反抗、最終走向獨立的發展過程提出了明確的政治主張與因應策略,雖然一直沒有為執政當局所採納,甚至為之背負“叛國者”的罵名,但柏克在演講中所體現出的政治智慧和政治視野,卻構成了柏克政治思想中重要的內容之一。

內容簡介

從美英衝突開始到北美十三州獨立的近20年中,柏克對衝突的性質與最終的結果,表現出了令人吃驚的洞察力,並發出了神諭般的預言。在英國改變其舊的帝國政策,試圖課稅於美洲的10年中,柏克即斷言,美洲人是不可能接受英國的課稅的。假如英國不妥協,美洲人將拋開利益的問題,轉而攻擊英國的課稅權,進而攻擊課稅權的基礎,即英國的主權。這些想法集中體現在1774年《論課稅與美洲》的下院演講中。

“波士頓傾茶事件”爆發之後,利益的衝突終於如柏克所預言的那樣,演化為原則的對抗。主權的高調,使英國執政者失去了理性,故而決定採取鎮壓的措施。1775年,柏克在下院發表了《論與美洲的和解》的演講,警告英國的武力政策將引發北美十三州獨立的後果;他預言說,武力一擊而不中,就不再有和解的希望了,北美十三州必走上獨立之路,在這個過程中,北美十三州會投向外國(即英國的敵人法國、西班牙)的懷抱。

獨立戰爭爆發後,柏克繼續為北美十三州的事業公開地辯護。1777年,他致信布里斯托市的行政司法長官,即《致布里斯托市行政司法長官書》,譴責英國的武力政策,譴責叫囂、煽動對美洲動武的愚民;主張隱忍、退讓的態度,接受北美十三州的要求,對於北美十三州主權的任何一部分,假如美洲不接受,英國就應該捨棄,甚至不惜放棄對北美十三州的所有主權。他預言說,假如英國大度地接受北美十三州的獨立要求,則同文同種的紐帶,將使英國得到一個最堅強的盟友;如果美洲的獨立是流血換來的,則英美之間的仇恨,將使英國多一個最可怕的仇敵。結果正如柏克預料的那樣,在此後近百年的時間裡,英美之間一直持有敵意:英國逢有外患,美國必站在與它為敵的一方。

《論當前之不滿情緒的根源》涉及的是18世紀英國政治中最混亂的一幕。既是柏克的名篇,對理解其關於美洲的三篇文章也極有幫助。作者以自己的政治信仰為基礎,把羅金厄姆派的論據做了嚴密的組織。出版當年(1770年)即印刷了三版。這是一本用於宣傳的小冊子,容或有黨派的偏見,但通體看來,它仍是一本柏克最富政治智慧的文字之一,也是最早為政黨做道德辯護的文字。對後來的政治思想與實踐,影響頗深遠。

作品目錄

論課稅於美洲的演講附錄一:論當前之不滿情緒的根源
論與美洲和解的演講附錄二:柏克小傳
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長官書

創作背景

美洲脫離英國而獨立,過程約有三局。1764年至1774年,是英國改變其舊有的帝國政策,試圖課稅於美洲的時期,英國與美洲的衝突,焦點主要在利益。但隨著雙方的互不相讓,1774年至1775年,衝突的重點,即轉移到英國的主權與美洲的自由權上,而凡事一涉及這兩者,人們最不輕易妥協。所以,1775年之後主權與自由權之爭,即惡化為主權與獨立之爭,內戰終於爆發,結果是美洲獨立。

作品思想

論課稅於美洲的演講

面對日益惡化的美洲局勢,柏克先後在議會發表多次演講,闡述處理美洲問題的主張和政策,並且隨著形勢的不斷變化而調整立場。

1774年4月,針對美洲局勢,英國國會集會討論“茶稅”的存廢問題。柏克於此發表了《論課稅於美洲的演講》,在梳理美洲局勢演變的歷史基礎上,對七年戰爭結束以來英國推行的殖民地政策進行了全面地批評。柏克指出:“臨時抓來的證據、一時的權宜,這種可悲的圈子,我們一場會議接著一場會議,繞過來兜過去,足足有九年之多了。我敢說,我們一定轉暈了頭,攪翻了胃……心機用盡了,理性累垮了;經驗作出了判決,頑梗卻一如當初。”在接下來的演講中,柏克通過美洲問題的由來與歷屆政府的處理政策和效果的梳理,指出長期以來英國對美洲殖民地在課稅上的“疏忽”,不僅在和平時期給英國帶來了經濟繁榮,而且在戰時得到了軍事上的全面支持,但當試圖通過《印花稅法案》這樣違背憲法之自由權的形式來予以課稅,則導致了殖民地的局勢動盪。經驗表明,對《印花稅法案》的廢除帶來了和平和秩序。此後課稅方針的恢復,業已導致了嚴重的後果,而對稅制部分的撤銷,“並未帶來部分的善果,只帶來了滿地的罪惡”。因此,對於直接導致當下美洲緊張局勢的這一課稅法案,應予以徹底廢除。

在柏克看來,《印花稅法案》首先即違背了英國“無代表不納稅”的憲政原則;其次也違反了帝國與美洲關係的歷史原則,即英國雖然長期以來一直管理殖民地的貿易實務,但一直都從未實施直接課稅的辦法來獲得稅收。柏克進而追問議會對美洲殖民地徵稅權的抽象問題,首次闡釋了他的“英帝國的憲法概念”。

柏克認為,作為英國主權象徵的英國議會,具有兩種身份。一種是作為英倫三島的立法機構,直接為國內事務制定政策;另一種身份則是“帝國身份”,是大英帝國之主權象徵。在帝國身份下,英國議會居高臨下,“監督著所有次一級的立法機構,指導它們,控制它們卻不消滅它們”。理論上,“所有的省級立法機構,由於地位是同等的,相互問並無高低之分,故都應該從屬於它;否則相互之間即無法保持和平,無法指望以公平對待,亦無法有效地提供援助。它必須有至高的統治權,去制服玩忽為心者,約束性格暴烈者,扶持貧弱者。”議會固然擁有這一至高的帝國身份,但是擁有主權和行使主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柏克認為這種權力“不該納入常制,也不能上來先用它……就是說,我把議會的課稅權,看作是帝國的工具,而非籌款的手段”。

概而言之,對於國內事務,英國議會憑藉行政機關來推行其政策,並無不可;但是面對殖民地問題,英國議會與殖民地的關係是作為帝國主權的象徵和殖民地的特權之間的從屬關係,並不簡單同於國內作為人民代表的主權者和臣民之間的關係。在國內,主權者和臣民之間當然是簡單的統治和臣服關係;而在帝國與殖民地之間,則是帝國與其次一級的立法機關之間的監督關係。在這一監督關係中次一級的立法機構享有著不受帝國干預的特權,即“只要它們能勝任制度的共同目的,它就不應該侵占它們的地盤”。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柏克才認為大英帝國的政體實際上並不同於不列顛的政體,因而也就需要不同的統治方式。“大英帝國的帝國權利以及殖民地應該在此權利之下所享有的特權,是世界上最相切恰合宜的。”英國議會使用內政的手段——直接徵稅,來處理帝國問題,不僅違背憲法原則,而且也犯了統治錯誤。糾正的途徑,正在於回到“舊的、強大的、可以立足的位置”,並運用“帝國的老方針和慣例為堡壘,去阻擊革新者的抽象理論發動於兩側的攻擊;這樣你就立足於偉大、堅牢、剛強的陣地上”。

論與美洲的和解

柏克的主張並沒有得到議會的支持,相反,議會通過了眾多旨在報復“波士頓傾茶事件”的“強制法案”。這就引起了美洲殖民地的全面恐慌。1774年9月,美洲12個殖民地(喬治亞殖民地未加入)的代表集會費城,通過了一份“權利宣言”,申明美洲殖民地人民作為英國臣民,享有英國人的一切特權,並要求撤銷議會通過的“強制法案”。同時,這次會議還決定在“強制法案”撤銷之前,殖民地將於1774年12月1日至1775年9月停止與帝國的一切進出口貿易。面對殖民地的反應,英國國內有多種聲音。在此背景下,柏克於1775年3月發表了生平最為著名的演講《論與美洲的和解》,主張以徹底放棄對美洲的課稅權作為與殖民地和解的手段。

“像我們這樣一個龐大而分散的帝國,若恢復它的秩序與安寧”,“這主張,就是和平。不是經由戰爭的途徑贏來的和平;不是複雜的、無休止的談判的迷宮裡找到的和平;不是出於治術的考慮、挑動帝國的各部分之間產生普遍的不和,以此而得到的和平;不是對紛亂的問題做法律的判決、為一個混合政府的模糊界限做精確地標示、賴此而樹立的和平。它是簡單的和平:經由它自然的途徑、在它的常住之地找到的和平;依據純粹的和平原則取得的和平。我的主張是:要消除不和的原因,恢復殖民地以前對祖國的不加猜疑的信賴,給你的人民永久的滿足,(絕不要有分化而治之的圖謀)以同一套法案以統一利益的紐帶使他們相互取得和解,使他們與英國的政府和解”。柏克指出,根本問題是,是否應該和解以及如何和解。美洲殖民地對於英國商業和政治權力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柏克用了大量的數據來證明這一點,但是這並不能證明採取武力手段的必要性。柏克認為武力對於目前的任務來說是一種“無力的辦法,因為其效果是一時的(一個國家若需要不停地被征服是不可能統治的),不可靠的(恐懼往往不是武力的結果;一支軍隊也不是一場勝利),難以實現目標(你為之戰鬥的東西……在這場爭鬥中貶值了、衰落了、荒蕪了、枯萎了),歷史上未曾檢驗過(贊成以武力作為統治殖民地的手段之一,我們過去從沒有這樣的經驗)。”在這些現實的難題之外,柏克特彆強調了不可輕易訴諸武力解決的最重要的一個理由,即美洲人作為英國人的後裔,具有熱愛自由的強烈“氣質和性格”。

於此,柏克進一步闡述了他關於帝國問題的看法。“帝國也者,是有別於單個的邦國、或王國的;一個帝國,是眾多的邦國在一共同首腦之下的集合體,不論這首腦是一位君主,還是居於首席地位的共和國。在這樣的政體中,次一級的政區,每有大量的地方特權與豁免權,只有奴役狀態的死氣沉沉的整齊劃一,才能避免這一點。在地方特權與共同的最高權威之間,界限當極端微妙。爭端甚至激烈的爭端和嚴重的敵意,往往無可避免。但是每一項特權,固然都使它免受最高權威之運行的約束,但這決不是對最高權威的否定。”因此,在柏克看來,美洲殖民地提出的“權利宣言”,作為自身特權的申明,本身恰恰暗示,也就是承認了英國的主權。這就是說,雙方因此並非不存在和解的基礎,但是“在一個巨大的政區的聯盟的內部,各組成部分之間一旦發生這種不幸的爭吵,最輕率的做法……莫過於帝國的首腦堅持認為:任何違逆它的意願和行為而申明的特權,都是對它整個權威的否定,於是立即宣布這是暴亂,於是擊鼓其鏜,踴躍用兵,把激怒他的政區驅逐出家門”。

那么,如何來解決雙方的衝突呢?柏克指出:“方式原有分別,但以一以貫之的精神去維持帝國的和諧是絕對必要的。”柏克認為,大英帝國的統一可以從“自由的原則”中發現力量和目的。安撫美洲不羈的靈魂,可以從英國憲法中發現。“我的主張是,我們要允許殖民地的人民在憲法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柏克建議在英國和美洲的帝國紐帶中實施具有同樣的權力和自由的統一。柏克描繪了一個基於自由的實質性的帝國圖景:我持有殖民地,是靠親密的感情,它來自於我們共同的姓氏,共同的血緣,相似的權利和一體的保護。它們似紐帶,雖輕如風,但硬似鐵鏈。……只要你尚有智慧,能把本國的至高權威,一直持作自由權的庇護所,持作供奉我們共同信仰的聖殿,則英國之自由宗教所揀選的種族所特選的子民,不論身處何方,必把他們的臉轉向你。

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長官書

柏克的和解提議雖然言辭懇切,但並未獲得重視。議會討論的結果,依然堅持如果做出放棄課稅權的退讓,將導致英國主權的喪失。而不和解、採取強勢政策的結果,隨即導致雙方的直接衝突,以及殖民地在1776年發表《獨立宣言》,堅定走向獨立。

美洲獨立戰爭開始後,柏克論及美洲事務的主要著述,是1777年的《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長官書》。柏克寫作此信,主要是向布里斯托選區的選民解釋美洲戰爭爆發以來,其所屬的羅金漢姆一派為抗議政府的美洲政策而拒不出席議會的舉動。但柏克在解釋其美洲事務的立場的同時,所闡發的另一個主題是,帝國政府對海外屬地的不當治理之於國內政治,特別是對英國憲法的影響與後果。在柏克看來,英國與美洲殖民地的爭執和衝突,已經成為英國的“內戰”;而英國政府以強硬的態度處理美洲問題,拒不讓步和解,同時也對英國憲法本身的自由基礎構成了實質性威脅。

當時針對美洲的“騷亂”,議會當時通過了兩項法案,一是授予平民截獲、掠奪敵方船隻的特許權;另一則是部分中止人身保護令。柏克在此信一開始就對其之所以反對這兩項法案尤其是反對後一項法案作了解釋。柏克認為部分中止人身保護令的法案,其施行的目的,“不僅大悖於不列顛憲政的所有原則,甚至大悖於兩國交兵應遵守的一切公道之準則;而戰爭縱是極殘酷之至,一個文明的民族,也不會徹底忘懷這些準則”。在柏克看來,該法案的原則之不良,同於一項普遍中止人身保護令的法案,而其後果,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柏克認為,自由是一種普遍的原則,“要么屬於帝國境內的全體居民,要么就誰的也不是,”“部分人的自由,是一種最可惡的奴役形式”。這是因為人身保護令是保護公民權利不受政府權力侵犯、保護臣民自由的法律,現在則加以部分中止,這就不單單是這一法律被擱置的小事,而是其防範權力腐敗的精神被誤解了,其原則“被搗碎了”。“帝國境內的居民,破例頭一遭被分了個三六九等。在這法案通過之前,每一個人、凡腳踏英國之土地的……與呼吸著帝國之空氣的其他人,都享受著同等的自由。”柏克指出,由此“我們之間沒有平等了……則我們就不再是同胞公民。其他的法律或可損傷我們共同結成的社會,這一項法案,卻將使之解體”。

基於上述的理由,柏克認為必須要加以抵制和反對,為此不惜採取退出議會的方式表明立場。但柏克的思考並未就此止步,而是進一步提出了他關於帝國政策之於國內政治的深層次影響的思考。

在柏克看來,這些法案的危害是潛伏性的,即“凡違背憲法之精神而制定的政策,其本性孕育的弊害固然有千萬端,但其中的罪大惡極者,卻總不能立刻呱呱墜地……往往要潛伏良久”。柏克認為,作為帝國與殖民地戰爭的結果,“它不僅攪亂了我們的政策,侵擾了我們的帝國,似乎還徹底扭曲了我們的法律和立法的精神。我們與殖民地開戰,不僅用軍隊,還用法律。敵意和法律,是絕不能協調的兩種觀念,故在這一場事務中,我們每走一步,都莫不是踐踏著某種公正的準則和治國理民的賢明之要術”。更為嚴重的是,“內戰對民風的傷害之深,是無有出其右的。它敗壞人民的政治態度;它墮落人民的道德品行;人民對公平正義之與生俱來的喜好,甚至也因之而扭曲。它教導我們以敵意的眼光,去看待我們的同胞公民,長此以往,我民族之整體,在我們眼中就越來越不珍貴”。柏克最後總結說,“許久以來,影響我們的原則,使之逐漸變化的事,固然有很多,而美洲戰爭不過寥寥數年,但危害於我們的原則者,卻甚於其他事情在一個世紀裡可造成的惡果。所以,不僅因為它本身之故,更因它導致的結果,我才認為美洲戰爭的繼續或體面而大度的和解之外的任何結束方法,都將使我們蒙受最大災難”。

值得注意的是,柏克在闡述帝國之“惡政”對國內政治的腐敗影響的同時,還系統回顧了其一直以來關於美洲事務的基本立場,進一步提出了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帝國與其殖民地之間的政治聯繫問題,這在某種意義上拓展了其之前關於帝國治理秩序的認識。

柏克認為,帝國與殖民地的衝突,最初是“議會的舉措失當”,即“議會通過的法案惹起了戰爭”。但是,雙方由最初的衝突走到戰爭這一步,關鍵的爭點還是關於議會之立法權的範圍與限度的認識。理論上,議會至上,是主權的象徵,但理論上所擁有的無限權力並不代表著要在現實中實際加以運用,特別是這一權力的界限存在相當的模糊的情況下,而是必須根據現實的情勢來加以衡量。柏克指出:“我最初接受公眾的委託時,發現你們的議會對殖民地擁有無限的立法權。我每打開法典,莫不看到這些權力的實際運行,有時強,有時弱,但是面面俱到。……常識又確實告訴我:一個立法權威,其基礎中倘無明確的界限對它加以實際的限制,它後來又不曾立法以限制它自己,則理論的區分,就實在無法分清它的權力,我們也就無法說清楚它的約束力能適用於哪裡、不能適用於哪裡。”但是,這種立法權威的完整存在並不是為了權威本身的存在而存在,而“更主要是為了被統治的人民:正是他們,才使權威有存在的正當理由”。因之,“議會對本王國有全面的立法權,這一點沒有疑問;但仍有許多權力,從理論上來說,雖也無可置疑地包括在這一抽象的權威里,其本身也絕不有害公正,卻終因格格不入人民的意見與感情,而無法得以行使,好像它們自來不歸議會所有一樣”。

具體到美洲殖民地的情形而言,議會權威向殖民地的擴展,更主要是一個歷史自然的演進問題。“從一開始,殖民地便受大不列顛的立法機關的支配,至於它所根據的原則,他們則從沒有探問過;我們允許他們享有大量的地方特權,至於這些特權又如何與英國的立法權威相一致,我們也不加過問。各種各樣的管理機構,緩慢而無定製地在美洲形成。但它們適應了變動不居的環境。最初單一的王國,後來擴展為帝國;某種帝國的管理權(不管什麼種類的)這時已經變得大有必要。而議會呢,本來只是人民的代表,只是其直接選民之權利的保護人,這時候則演化為一個強有力的主權者了。”而在事實上,殖民地內部的治理,是交由殖民地人民成立的立法機關來進行的,從而形成了其自身的權威。“隨著各殖民地的繁庶,它們的人口眾多,疆域日廣,在地球上,已蔚為大國;而這些公民大會既是這些偉大的民邦之代表,在各殖民地正式的制度里,他們又廣受尊重;所以把國家的尊嚴部分地授予公民大會,對各殖民地來說,就是自然的事。它們不再局限於地方法規的制定,而是通過各種各樣的法案,範圍涉及方方面面。……這樣一天天下來,它們就越來越像一個議會。”因此,殖民地的在其歷史發展過程中,已經使帝國境內形成了一種治理殖民地的雙重的權威,一是代表帝國主權管理殖民地的帝國議會;一是實際治理殖民地的當地議會。不過,“在這期間,雙方對這一重疊的立法機構,都不曾感到不便;使人不能察覺的習慣和古老的風俗,導致了這一機構的形成,而這些正是人民和一切政府的重要支柱。這兩個立法機構,雖然常發現它們在履行著同樣的功能,卻沒有發生過嚴重的制度性的衝突”。在柏克看來,面對此種現實情勢,帝國議會應當予以充分尊重,而非輕率地妄加變動。這不僅僅是因為“構成這一偉大帝國的,是形形色色的人民,他們性格有異,處境不同,以最大的冷靜使我們的統治方式順應它們,恰是我們的義務所在”;而且正是由於這一特殊的歷史發展過程,使得“英國若想保留美洲的殖民地,就必須接受這些條件,否則就留不住”。

事態的發展,正如柏克所言:“靠議會的權威向殖民地正規地課稅以維持軍事和民政機構,以前從未有人想過,而等我們想起了這一套制度,美洲已經高傲到不能屈服於人、力量已大到不能被脅迫、民智已開到不會看不到這制度的後果了。”因此,處理與殖民地的衝突,就必須根據這一現實的前提來進行,而不能以事實上並無太多理論根據的帝國主權權威為依據。而且,這樣的討論也是極其危險的。“因為這樣的討論,很難根據明確的原則加以解決,導致這討論的權利之要求,雙方出於驕傲,是誰都不會放棄的。”在柏克看來,產生衝突本身倒不可怕,羅金漢姆內閣的安撫政策的奏效表明,“僅是撤銷那項可惡的賦稅,同時申明本王國的立法權威,在當時,就足以為雙方帶來和平”,而殖民地也恢復了對祖國不加猜疑的信賴感。正是基於此一經驗,柏克堅持:“我們最初之擁有美洲、我們在爭吵之後與之和解、我們在分裂之後而收復它、我們在獲勝之後而保有它,做這一切的一切所採取的辦法、在不同的階段、不同的時期,以前曾經是、日後也必須是基於這一點:徹底放棄‘無條件服從’的要求。而那些想用暴力者,肚子裡懷的正是這樣的要求。我們開啟、並繼續這一場戰爭所依據的那些原則,必須統統拋棄。”柏克坦誠:“我們想回到戰爭之前的狀況,如今是無法可想了(我不想騙你們才這么說的)。這樣的希望趁早擱一邊去。但‘糟’與‘最糟’之間,也還有區別。關於這一場戰爭的問題,議會應提出相應的條件。在國內,也應該做出一項(法律的)安排,以保證他們的安全。”

在此,柏克對於美洲亂局的對策依然是主張“克制”,這與之前的“和解論”既有聯繫,也有區別。其聯繫在於,克制也好,和解也好,均是意在求得帝國與殖民地之間的和平;而區別,則是說此時柏克關於處理美洲問題的對策較之以前實際上已經出現了變化。在第一任羅金漢姆內閣執政之初,採用的是安撫的策略,而在衝突升級後,則建議以永久放棄徵稅權作為和解。柏克指出:“此一時,彼一時;不同的局面需要不同的做法。衝突即已到絕境,當初使人滿意的讓步,現在則不足以使人滿意了;默認的信用一旦破犯,便需要有明確的保證。”

柏克特彆強調:“我捨去它(課稅權),是作為身體的一肢,目的是為了保全身體,假如有必要,我還願意多舍,舍什麼都行,只要能避免一場無益的無希望的反倫常的內戰。”那么這是不是要任其獨立?柏克表示:“我因事理和各種情報相信,這樣的退讓,將收到正相反的效果。即便有獨立的後果,那么聽我一句心裡話,我是寧取無戰爭的獨立,也不要有戰爭的獨立……即便美洲自成一國,本王國因它的情感而得到的好處,我料想也有十分之多,而假設它徹底屈服於國王和議會,則由此帶來的恐懼厭惡與仇恨,將使我們得不到一分的利益。強扭的瓜不甜,以相互的仇恨作統一的紐帶,是違逆自然地的,兩者的統一,只會導致雙方的毀滅。”

整體

整體來看,柏克在關於美洲事務的著述與演講中關於帝國問題的討論是相對分散的,很難說提出了一個系統的“帝國理論”;但是,柏克關於帝國的思考,著眼於歷史、經驗,尤其是帝國與殖民地之間究竟屬於何種性質以及應該具有何種性質的政治聯繫,則提出了相當明確看法,十分具有啟發性。

首先,在美洲事態的發展過程中,柏克在提出各種處理美洲事務的對策時,均從實際的情勢和既有的歷史、經驗出發,而不以理論上的推理、想像為根據。在《論課稅於美洲的演講》中,針對殖民地是否會因為撤銷茶稅而得寸進尺,轉而瞄準其他的稅種以發動新的攻擊的疑問,柏克提出:“這種事……我不能保證其必無……對於經驗……我呢,是絕不三心二意、首鼠兩端的,我要堅定地求助於經驗,今天閉會前,無論做怎樣的表決,願上帝保佑我們僅僅以經驗為準。”柏克的根據就在於印花稅法案撤銷之時,“美洲人並沒有得寸進尺,議會此前課加於這一地區的稅收,他們並沒有提出撤銷的要求,甚至從未要求您廢除任何一條稅則”。因此,他一再呼籲:“回到你的老立場吧,恢復你舊有的安寧吧,試試看,我敢說,美洲人會與您妥協的。信任一恢復……有務實的、克制的與互行方便的精神,爭端即可友好地解決,根本用不著請精確的幾何來仲裁。就教並跟隨您的經驗吧。”

與重視事實、經驗相聯繫,柏克認為處理美洲問題不能以抽象的理論推演為根據。在《論與美洲的和解的演講》中,柏克在討論政府對美洲是否應該讓步以及應該做出怎樣的讓步的問題時指出:“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我們還是得根據這性質、根據這些情勢去治理美洲,而絕不能根據我們的想像,根據抽象的權利觀念,也絕不能單純地憑藉關於統治的一般理論,在目前的處境下採用這一套辦法,純粹是瞎胡來。”針對那些反對和解的論調~代表性的還是“美洲人會得寸進尺的”,柏克指出:“這一套不顧事實不顧情理的猜想,何時才是盡頭?什麼才能平息我們對和解會導致敵視之結果的無謂恐懼呢?……政府越剷除不滿的根源,臣民就越是抗拒越要造反,天下有這樣的道理么?”在柏克看來,所有反對和解的理由,“充其量是不顧事實,不顧經驗的懷疑、猜想和懸測”,因之:“現在的問題是,在這件積弊甚多,久拖不決的事情上,你是願意遵循有益的經驗,還是遵循有害的理論,你是願意把政策建立在想像上,還是建立在事實上,你是願享受既有的東西,還是寄望於未有的東西,你是想讓你的臣民滿意呢,還是想惹他們不滿?”

其次,柏克的帝國思想具有豐富的憲政或立憲主義內涵。從“論課稅於美洲”,到“論與美洲的和解”,一直到“致布里斯托里司法行政長官書”,柏克始終認為,帝國固然擁有對其殖民地的無可置疑的權力,或者可以稱之為“主權”,但殖民地作為帝國之一部分,同樣擁有其不可侵犯的自治權力。帝國的主權雖然在位階上高於殖民地的自治權力,但並不意味著可以任其干預和侵犯,特別是違反憲政原則的干預和侵犯。帝國之擁有主權和行使主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當帝國意欲將其主權加以落實,必須根據殖民地的歷史、民情和情勢,審慎為之。用柏克自己的話來說,在這種帝國關係中,一方面,“帝國也者,是有別於單個的邦國、或王國的;一個帝國,是眾多的邦國在一共同首腦之下的集合體,不論這首腦是一位君主,還是居於首席地位的共和國”;另一方面,“在這樣的政體中,次一級的政區(即殖民地),每有大量的地方特權與豁免權,……在地方特權與共同的最高權威之間,界限當極端微妙”。至於這個“極端微妙的”界限如何判斷,柏克並未明確給出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答案”,但實際上柏克暗含的判斷基準還是在於歷史,在於經驗,就英國的歷史經驗而言,實際上就是基於英國的憲法或自由權。

從柏克帝國思想的這一基本內容出發,一些研究者認為柏克提出了一種“聯邦主義的”帝國論。這當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可以確定的是,柏克雖然強調殖民地的自治地位,但是他仍然堅持帝國具有某種最後決定性的中央權威,保持對殖民地的監督,與此同時更為強調對這一帝國監督權力的監督和使用的審慎,這也許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聯邦論所能涵蓋的。所以,在筆者看來,與其說柏克的帝國思考是聯邦主義的,不如說柏克的帝國思考是憲政主義的或立憲主義的,其要旨即在於,應該從憲法原則的高度認識美洲問題,並以此來處理美洲問題。

柏克指出:“除商業的受限制以外,美洲在其所有的內部事務中,有著自由政體的每一特徵。她有著英國憲法的影子,有著英國憲政的實質。”“無代表不納稅”不僅是英國憲政的歷史,也是英國憲政的原則和精神,所以,課稅於美洲這種導致美洲衝突的法案本身就是違反憲政原則的政策。柏克認為,“這種性質的課稅,與商業的基本原則與正直公平的每一觀念,都是格格不入的;而殖民地的建立,卻是出於商業的原則,政治的公平,則又是帝國的基石,正是基於此,我們才儘量把英國憲法的精神與恩惠,擴展到帝國的每一屬地”。事實上,美洲人民藉由帝國憲法的擴展,已經具有的自由的氣質和性格,這也是柏克認為美洲之不可由武力加以征服的最重要的根據。因而柏克主張,“我們要允許殖民地的人民在我們的憲法中占有股份,至於這么做是喪權,還是施惠,則不在我考慮之列”。

英帝國的形成是與英國海外殖民的歷史發展分不開的。雖然英國在北美、西印度群島以及印度均開拓了殖民貿易據點,但北美殖民地的經營是其主體。經過七年戰爭,英國擊敗法國、西班牙,開始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世界“帝國”。不過,英國在北美的殖民不同於歐洲其他國家的殖民,其殖民不是來自於政府的推動,而是私人的冒險。由於這個緣故,北美殖民地自其建立之初,就較少受到政府的干預,自治程度甚高。事實上,對於殖民地如何治理,在英國政府也一直沒有明確的政策。這種狀況當然主要是和17世紀英國政治有關。由於17世紀英國國內政治的持續動盪,歷經革命、復辟到再革命的洗禮,也就不可能形成十分確定的殖民地政策。此外,在北美的殖民並非英國一家,其他歐陸國家均和英國構成競爭態勢。因此,英國政府的首要任務就是如何能夠在殖民地的爭霸鬥爭中擊敗其他歐陸國家,主要是法國,而不是對殖民地的治理問題。需要指出的是,歐洲國家重視對殖民地的霸權爭奪,主要是基於當時盛行於歐陸的重商主義。在這些國家看來,一旦獲得對殖民地的獨占,就等於獲得了一個新的原材料基地和工業產品銷售市場。按照重商主義的一般觀念,壟斷對殖民地的貿易即可獲得作為財富象徵的金銀輸入,增加國家財富。同時,在帝國和殖民地的貿易體系中,殖民地永遠處於依附地位,貿易為帝國控制和壟斷,受到嚴格的控制。但是,英國對北美殖民地的控制主要在貿易政策上,政治上則相當自由。而且英帝國內部的廣大市場也是殖民地經濟繁榮不可或缺的。而且,殖民地面臨著印第安人和歐洲其他國家侵占的現實威脅,需要英國政府的軍事保護。由於這些原因,北美殖民地雖然在貿易上處於一種與帝國相對不平等的地位,但是這種殖民地管理體制也並未受到太大的挑戰。

英國殖民地政策的轉變大致以“七年戰爭”的結束為界。七年戰爭勝利後,英國在北美獲得了全面霸權,但是也因此而背負了沉重的戰爭債務。為緩解財政問題,同時也進一步加強對殖民的控制,英國政府開始調整殖民地政策。馬丁·鮑威爾將18世紀下半葉英國政府開始嘗試重新調整帝國與殖民地的關係的努力概括為“帝國中央化”。自格倫威爾以後的歷屆政府均對此沒有異議,各政黨之於英國議會主權的立場實質上也沒有分別。但是,也正是由此開始,帝國與北美殖民地開始陷入衝突,從印花稅法案開始,終至獨立。

史家一般把七年戰爭之後的英國稱為第一英帝國,這一帝國因為北美獨立而解體。一般所熟悉的“日不落”帝國則被稱為第二英帝國。如前所述,由於客觀條件的局限,第一英帝國實際上一直沒有系統的殖民地治理政策。七年戰爭之後英國開始調整其殖民地政策之際,隨即陷入與北美殖民地的衝突之中,恰好提供了一個反思帝國治理秩序的契機。這一場衝突也實際上是對探索中的殖民地管理體制的考驗。柏克關於帝國思考的重要意義,一方面在於為英帝國的殖民地管理提出了一個可供選擇的現實方案;事實上,柏克所建議的帝國方案,在北美獨立之後,幾經修正,也確實基本上是後來承認各殖民地自治地位的大英國協方案的雛形。另一方面,柏克就此一攸關帝國前途命運的大問題的思考過程,提示的是究竟應該如何認識\思考帝國(國家)利益的問題。柏克的立憲主義的帝國論,正是這一思考的範本。

在《論課稅於美洲的演講》中,柏克就指出:“臨大事,卻只有井蛙之胸懷,其禍國殃民的教訓之深,之足為後人的鏡鑒者,是以內閣對美洲事務的處理為甚的。這些國家的僕人們,對待我們複雜的利益之整體,從沒有過前後一貫的立場。”在柏克看來,在既有的帝國體制下,殖民地享有其自治地位,並未出現問題,甚至“大有益於人類的安寧與幸福”,政府違背憲政原則的徵稅舉措,“沒有帶來稅入,只引來了不滿、混亂與不服從……也就是說,去無稅處徵稅了,”即便把獲得稅入當做是國家的利益,顯然也是本末倒置,得不償失。所以柏克指出:“我之始終堅持1766年的方針,不為別的,只因為你們的真利益……除非你回到這一方針,英國斷沒有和平。”在《論與美洲和解的演講》中,柏克繼續表示:“每當我想到我們之擁有殖民地。目的不在其他,只為了有益於我們,則為馴服他們而使之變得無益,這種做法,我誠然愚鈍,實在是覺得荒唐了點”,因此,“我所關心的問題,並非你有沒有權利使你的人民痛苦,而是讓他們幸福合不合於你的利益”。③柏克認為,只有依照憲法精神尊重殖民地的自治權利,與之和解,才能夠保持帝國的完整,這才是帝國之最重要的利益。這實質上是將帝國之自由權賦予殖民地人民,這正是英帝國的優勢所在。柏克提醒道:“自由,他們卻只能得自於您這裡,除非您徹底忘了自己的真利益和與身俱來的大尊嚴。……拒絕他們分享這自由,您就是斷了唯一的紐帶,當初帶來帝國之統一的是這紐帶,日後必保證帝國之統一的,也是這紐帶。……是英國憲法的精神,涵濡了這廣大的人群,進而滲透、餵養、統一、鼓舞了帝國的每一部分,甚至其最小的成員,並使得他們生氣勃勃。”基於此,柏克指出:“在政治中,宅心於高尚,絕少不是最真正的智慧;一個偉大的帝國,一群渺小的心靈,是很不般配的。……讓我們以獲取美洲帝國的方式,去獲取美洲的財源吧,美洲所以有今日,是因為英國的特權,美洲若有明天,也唯有靠英國的特權。”

基於憲政主義的原則來尊重美洲的自治地位事關帝國的根本利益,更為重要的是還關聯著帝國內政的影響。在《致布里斯托里城行政司法長官書》中,柏克就集中討論了這一問題。在提出帝國處理美洲事務的舉措具有長遠的嚴重危害的同時,柏克尤為關注其之於對國內憲政的影響。為此,他一再指出保持對王權的警惕,依靠牢固而持久的政治聯合即政黨來加以制衡的必要性,以及英國的憲法精神——自由的價值。柏克感嘆的是:“自由正處在不受英國人喜愛的危險中。為爭奪虛幻的權力,我們開始染上了宰割他人的壞習氣,開始喪失對平等的愛好。我們祖先的原則,在我們眼裡變得可疑了;因為我們覺得我們的孩子們之所以反對我們正是被它們煽動的。自由過多而導致的缺點,在我們看來,遠比做奴才的惡果可怕。所以,我們寧可原諒對權力的最大濫用,也不諒解對權力的最小抵抗。對常備軍之後果的多有擔心,都被看做是無謂的恐慌。不知人間有羞恥,竟在內戰中召請外國的軍隊和野蠻人。以僱傭軍的刀劍統治半個帝國,將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必然結果,我們漫不關心。我們只相信蠱惑,以為誰想欺壓自己的同胞,誰就是愛國,誰恨內戰,誰就是煽動造反;誰有寬大、克制、溫柔與和解的品格,誰善待本王國之屬民的特權,誰就是背叛了國家。”David Fidter和Jennifer Welsh評價說:“對柏克來說,不惜一切代價確保帝國的完整並不是最終的目的。他的帝國社會觀念,基於英國憲法之核心的深刻的政治原則,——柏克相信英國的帝國政策所貶低了這一原則。柏克尋求維護英國和美洲的關係不是為了帝國本身,而是因為他想讓帝國成為分享自由果實的共同體。雖然他試圖調和帝國與自由,一旦英國的政策迫使在自由和帝國之間作出抉擇,柏克選擇的是自由。”柏克之所以在自由和帝國之間會選擇自由,正是因為他所理解的帝國之根本正在於自由,無自由之“皮”,帝國之“毛”即無所附焉。而且,這種在自由和帝國之間的抉擇,不單單是英帝國在第一帝國的巔峰之際所面臨的課題,實則是所有追求帝國的政治社會在實現其帝國理想之際都要面臨的課題,這也是為何柏克的帝國論自其提出後,二百多年來不斷引人深思的原因。對於那些依然試圖實現其帝國抱負的國家來說,也許柏克的帝國論思考最富教益,也最值得重新審視。

作品影響

柏克針對美洲問題所闡述的“帝國”概念,不僅回應了七年戰爭之後初獲國際霸權的英國如何有效實現帝國治理秩序的現實課題,更是在理論層面對現代民族國家確立以來如何認識其真正的國家利益問題提供了思考範本。柏克就大英帝國的美洲殖民地事務所進行的帝國思考,在處理政治問題時必須堅持審慎的態度、立足於歷史、立足於經驗而非抽象的理論推演之外,其中所體現出來的對國家利益的洞見,殊值重視。

作品評價

英國的政治家、文人莫雷勳爵《埃德蒙·柏克》:

“在柏克所有的文字中,最讓我們嘆為觀止的,莫過於《論課稅於美洲》、《論與美洲的和解》和《致布里斯托長官書》。研究公共問題的人,不論是為求知識,還是為長才幹,將它們奉作我們文獻中的(或任何一國的文獻中的)寶典去讀,是毫不為過的。它們是完美的典範,每一個理論家,或每一個‘演員’,在政治之危急的關頭,焚膏繼晷以圖獲取的所有本領,都可見之於它們。它們討論的話題,與我們作為自由公民的興趣和感情之間,縱然略顯得隔膜,但它們討論問題的方法,對於政治中人來說,仍是充滿教益的,仍是無與倫比的。……作者對問題的處理中,仍有我們今天要學的每一樣東西:對紛繁的細節的簡化和有力的把握,以人類經驗的大原則,去洞明世理,對正義、自由這兩個偉大的政治之目標,心中有強烈的感受,對權宜之舉的解釋有大家的氣度,胸襟開闊,以及道德感、遠見和高貴的脾性。”

英國政治家福克斯:“《論與美洲的和解》這一篇演講,要白天讀,晚上想;要下韋編三絕之功,銘記在腦子裡,銘刻在心裡。”這工夫,是不會白下的,對於政治,“他將有開闊的視野,通達的見識。”

作者簡介

愛德蒙·柏克(1729—1797),英國政治家、作家、演說家、政治理論家和哲學家。他曾在英國下議院擔任了數年輝格黨的議員,他經常被視為是英美保守主義的奠基者。

他最為後人所知的事跡包括他反對英王喬治三世和英國政府支持美國殖民地和美國革命的立場,以及他後來對於法國大革命的批判。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使他成為輝格黨里的保守主義主要人物(他還以“老輝格”自稱),反對黨內提倡革命的“新輝格”。

他的主要著作有《法國革命論》《自由與傳統》《美洲三書》等,此外還出版了許多與美學有關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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