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抵押

美式抵押

抵押貸款證券化作二十世紀最主要的金融創新之一起源於美國。早在1938年,為促進“大蕭條”後經濟的復甦,美國就成立政府全資的抵押證券公司,開始探索抵押二級市場業務。但最初的運作只限於抵押貸款的批發買賣,即當利率高、資金短缺時,由證券公司以債務融資方式買進抵押貸款,向銀行注入資金;當市場利率下降、資金充裕時,則出售抵押貸款,以抵押貸款買賣的“差價”來清償債務。

名詞解釋

抵押貸款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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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作二十世紀最主要的金融創新之一起源於美國。早在1938年,為促進“大蕭條”後經濟的復甦,美國就成立政府全資的抵押證券公司,開始探索抵押二級市場業務。但最初的運作只限於抵押貸款的批發買賣,即當利率高、資金短缺時,由證券公司以債務融資方式買進抵押貸款,向銀行注入資金;當市場利率下降、資金充裕時,則出售抵押貸款,以抵押貸款買賣的“差價”來清償債務。隨著抵押市場制度建設的日趨完善,在一級市場上有聯邦住房局(FHA)、退伍軍人局(VA)和八大家私營保險公司向銀行提供抵押保險擔保,在二級市場上,由政府全資的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Ginnie Mae)、和兩家政府發起設立並享有多種政策優惠的私營證券化公司: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Fannie Mae)和聯邦住宅抵押貸款公司(Freddie Mac) ,美國才於1970年推出了第一隻住宅抵押貸款證券。由於有政府或準政府機構的信用擔保,這三大證券公司發行的抵押貸款證券均被評定為三A級證券,監管機構視此為與國債一樣的無風險證券,是金融機構可以無限持有的金融資產。在政府機構的示範作用下,一些資本雄厚的私營金融機構自二十世紀80年代起開始進入抵押二級市場,專門從事非常規抵押貸款的證券化。這使美國的抵押證券市場形成了政府機構、準政府機構和私營公司三足鼎立的市場格局.

美國抵押貸款證券化制度安排

這種新的融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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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極大促進了住宅信貸的發展,截至2000年,美國的住宅抵押貸款餘額高達57219億美元 ,其中50%以上都實現了抵押貸款證券化。在美國的債券市場上,住宅抵押證券 是已成債券市場上的第一大債券(見表1)。
表1美國債券市場結構及融資額(10億美元) 
地方政府債券 聯邦政府債券 抵押貸款證券 公司債券 聯邦機構債券 貨幣市場工具 資產證券 合計
1985 859.5 1437.7 372.1 776.5 293.9 847 0.9 4587.6
1991 1272.2 2471.6 1636.9 1454.7 442.8 1054.3 129.9 8462.4
1992 1302.8 2754.1 1937 1557 484 994.2 163.7 9192.8
1993 1377.5 2989.5 2144.7 1674.7 570.7 971.8 199.9 9928.8
1994 1341.7 3126 2251.6 1755.6 738.9 1034.7 257.3 10505.8
1995 1293.5 3307.2 2352.1 1937.5 844.6 1177.3 316.3 11228.5
1996 1296 3459.7 2486.1 2122.2 925.8 1393.9 404.4 12088.1
1997 1367.5 3456.8 2680.2 2346.3 1022.6 1692.8 535.8 13102
1998 1464.3 3355.5 2955.2 2666.2 1296.5 1978 731.5 14447.2
1999 1532.5 3281 3334.2 3022.9 1616.5 2338.2 900.8 16026.1
2000 1567.8 2966.9 3564.7 3372 1851.9 2661 1071.8 17056.1
2001 1688.4 3019.5 4319 3916.5 2199 2510.9 1331.3 19018.2
資料來源:美國債券市場協會
註:(1)表內聯邦政府債券只包括公眾持有的可流通債券,如加上美聯儲和政府帳戶持有的債券,總計為56742億美元。仍大於抵押貸款證券。但是如果按可流通的證券餘額計算,抵押貸款證券則大於聯邦政府債券。(2)聯邦機構債券包括聯邦機構包括:由商品信用公司、美國進出口銀行、聯邦住房局、農戶住房局、政府國民抵押聯合會、田納西水域管理局、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和小企業管理局發行的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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