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每州一款的全新25美分硬幣正面均為華盛頓側面頭像,背面圖案則由各州政府自行挑選獨具特色的歷史、傳統及有代表性的象徵物圖案鑄於錢幣背面。每年各發行五枚,平均約每隔十周便發行一枚,直至2008年發行完畢。總計50種圖案(州),全套總計200枚,廠記P & D 各50枚銅鎳幣,另廠記S的精鑄幣50枚為銅鎳幣,50 枚為銀幣。
全部的流通硬幣分別由丹佛造幣廠(Denver)和費城造幣廠(Philadelphia)鑄造,並在每枚幣的正面、標上廠記"D"或"P"。而精鑄幣或純銀幣則由舊金山造幣廠(San Francisco)鑄造,標上的廠記為"S"。
項目背景
·為紀念美國的50個州,由美國國會公共法案105-124條(PUBLIC LAW 105-124)批准,美國財政部實施為期10年的50州流通紀念幣項目。
·這是一項前所未有的計畫。從1999年元月開始,在以後的10年的時間內,流通紀念幣的設計圖案每年要變換5次。
·按各州承認憲法,加入聯邦政府的時間先後順序依次發行各州流通紀念幣。
·這是自1975-1976年生產聯邦兩百年25美分流通紀念幣以來,首次變換25美分硬幣上的圖案。
·在2008年該項目結束前,美國造幣局停止生產鷹洋25美分流通幣。
·50州25美分流通幣是美國財政部法定貨幣,允許商業流通、買賣和收集。
·此計畫由美國造幣局自籌經費實施,不需納稅人的額外資助。
圖案
·紀念幣的反面是各州圖案,正面是大家熟悉的喬治·華盛頓肖像。為了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各州的圖案,“UNITED STATES OF AMERICA”、“LIBERTY”、“IN GOD WE TRUST”等字樣被移到正面。
·各州圖案的選定、遞交過程由州長自行決定。造幣局在各州州長作出最後選擇前將對各圖案的可造幣性進行審查。
圖案設計標準
50州紀念幣項目法案規定,硬幣圖案的提交一定要符合美國財政部長規定的圖案選材和批准流程。硬幣和貨幣上的圖案應能喚起美國人民的自豪感。法案進一步要求財政部長不能選擇任何輕佻的或不合適的圖案。任何人的大頭像、半身像或肖像,無論在世與否,都不能採用。
指導方針
·圖案應維護美國錢幣的尊嚴。
·圖案應廣泛徵集各州市民的意見,避免出現可能引起爭議的主題或圖案。
·比較合適的主題和圖案包括:各州界碑(天然的或人工的)、風景、歷史紀念建築物、各州資源或產業的標誌、各州官方標誌性動植物、標誌性事物(如德克薩斯孤星、懷俄明銅等)和各州的領土概貌。
·各州的旗幟或印章不能用做圖案。
·在不牴觸司法的情況下,鼓勵各州遞交旨在向年輕美國人傳播各州歷史、地理和反映國家豐富遺產等知識的圖案。
·優先考慮反映各州特色的圖案。25美分硬幣將至少流通30年,可世代收藏。
·不限制,但不鼓勵使用非全國性的特定商業的、私人的、教育的、宗教的、體育的或組織的會標或標誌。
評估過程
1.在各州圖案選材開始前18個月,造幣局將與各州州長聯繫。州長應指派一人為該州項目的造幣局聯繫人。
2.各州應給造幣局提供3-5個圖案或主題,這些圖案和主題由各州自己決定。
3.造幣局對圖案或主題的實用性和可造幣性進行評估,如果上交的圖案或少於3個,造幣局將在必要的情況下進行新的設計。
4.造幣局將對所有候選圖案或主題進行繪製圖稿。
5.市民紀念幣顧問委員會(CCCAC)對圖稿進行評審,並提出候選設計圖稿。
6.美國美術委員會對候選設計圖稿進行評審。
7.候選圖稿提交給美國財政部長審查、批准。
8.造幣局把批准後的圖稿轉交給各州州長以供選擇。
9.在造幣局規定的時間內,各州通過州長決定的評選程式,選定最終圖稿。
10.最終圖稿再次交由財政部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