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特色
該建築位於沂水路與平原路路口,和許多同時期建築相比,平面更加清晰,立面裝飾趨向簡潔。設計師為德國人史密特。建築面積1225.98平方米,磚石結構。地上2層,地下1層,有閣樓。採用對稱式手法,花崗岩蘑菇石砌基和牆角,凸顯建築的凝重和沉穩,黃色沾灰牆面,折坡屋頂。該建築建在一片面東的丘陵中間,一層入口高出沂水路路面近5米,中間築有堅實的護坡,並巧妙地隱藏了建築物的一層地下室。正立面中部凸起,上部起山牆。下部為主入口,入口處在北側,中軸線對稱,門券廊上嵌條石,長方形木窗頂部隆起三角山牆,左右二層有露天涼台。南面一層為券廊式敞口引台。中部門廳的上方起硬山,強化了中軸線效果。屋面在接近檐口的地方作折坡處理。室內房間高約4米,寬敞明亮,設壁爐、暖氣、雕花護牆板和黃色“人”字形地板。建築造型具有濃郁的田園別墅氣息 。
歷史
該建築業主為德國建築師保爾·弗里德里希·里希特。里希特在這所房子還在建造時,就把它預租給美國駐青島領事館。至青島解放前夕,美國駐青的領事機構一直設在這幢建築內。
青島解放後,該建築由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使用。
美國駐青島領事館成立於1906年9月15日,原在河南路8號辦公。1914年11月,日的戰爭期間,美國領事館奉指示撤離青島。1934年,租用沂水路1號作為辦公場所。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的1941-1945年被迫關閉,美國駐青島領事館被日本當局封閉,美國在青島及全山東的權益,由瑞士駐上海總領事派艾格爾為駐青代表。1945年12月1日,領事館重新開館。1946年9月1日,領事館升格為總領事館,至1949年青島解放前夕,美國駐青的領事機構一直設立在這幢建築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