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04詹姆斯·麥迪遜

null詹姆斯·麥迪遜

 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美國第四任總統。
生卒年月:1751年3月16日生於維吉尼亞州康維港(Port Conway, Virginia)
1836年6月28日逝於維吉尼亞州蒙彼利埃(Montpelier, Virginia)
總統任期:1809年3月4日——1813年3月4日
1813年3月4日——1817年3月4日
所屬政黨:民主共和黨
第一夫人:多莉·派恩·托德(Dolley Payne Todd)
副總統:喬治·柯林頓(1809年-1812年) 埃爾布里奇·格里(1813年-1814年)

早年

麥迪遜是美國第四任總統,出身於南方大種植園主家庭。少年好學,青年時期即投身於獨立戰爭。曾擔任州眾議員(1776年)、州參議員(1784-1786)、大陸會議代表(1780-1783)、聯邦眾議員(1789-1797)和國務卿(1801-1809在傑斐遜總統下)。
畢業於新澤西學院(後改名為普林斯頓大學),是革命的活躍分子,但是身體太弱,沒有資格參軍。他學習歷史和政府的課程,法律讀的很好。

制憲

他在1776年參加維吉尼亞憲法的制定,在大陸的國會提供,並且是維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他還是出席大陸會議的代表,是制憲會議的著名人物、北部聯邦黨人檔案的起草人之一、眾議院議員、民主共和黨的組織者。 
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約翰·傑伊在憲法誕生後,一起寫了一系列的文章,為憲法的批准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麥迪遜是美國傑出的政治哲學家,是美國憲法的奠基人,他與約翰·傑伊及阿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被稱為美國“憲法之父”,他的人權主張和三權分立學說迄今仍是美國憲法的指導原則。他和傑斐遜共同創建和領導了民主共和黨,使美國開始形成了兩黨政治。
制憲會議在費城,36歲的麥迪遜把頻繁和顯著的部分加在辯論內。麥迪遜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傑伊,聯邦主義者散文的憲法做了較大的對照。在晚些年,他被稱為"憲法之父",在國會,他幫助修改權利法案,制定第一個收入立法。從他的領導當中反對漢密爾頓的金融提議,他感到將過於向北方的金融家給予財富和能力,變成共和黨人的發展。
當時總統傑斐遜國務卿,麥迪遜給交戰法國和英國抗議他們的美國船的被扣押,與國際法律相反。儘管1807年不受歡迎的禁止行動,這沒使交戰的國家改變他們的方式,但是引起了美國的消沉,麥迪遜在1808年被選舉為總統。他廢除了EmbargoAct。

總統任期

麥迪遜連任兩屆總統,時間是從1809年3月4日至1817年3月4日。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美英戰爭,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為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 。
在麥迪遜任職的第一年,禁止美國與英國和法國進行交易;然後在1810年5月,審定的國會進行兩個交易,指導總統,如果兩者中任何一個將接受美國的中立的權利的意見,禁止與其它國家進行交易。
拿破崙假裝答應。在1810年後期,麥迪遜與英國宣布非交往。在國會包括亨利·克雷和約翰·C·卡爾霍恩的年輕的一組,"好戰分子",為一個更好鬥的政策敦促總統。
美國海員的英國強迫服役和貨物的扣押使麥迪遜不得不對壓力讓步。在1812年6月1日,他向國會宣戰。
這八年是令人灰心和充滿困難的八年,美國在許多事情上都很不順利。這時,英美關係惡化,1812年美國對英宣戰,但由於美國沒有做好準備,戰況不佳。最後由於安德魯·傑克遜將軍在紐奧良取得的巨大勝利,才確保了美國人在這次戰爭中獲得勝利。
1836年6月28日,麥迪遜在維吉尼亞州的莊園中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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