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子稅

抗戰時期,陝甘寧邊區政府為解決八路軍冬裝所需羊毛,對農戶出售羊毛皮所得收入徵收的一種稅。

簡介

陝甘寧邊區政府為解決八路軍冬裝所需羊毛,對農戶出售羊毛皮所得收入徵收的一種稅。

稅率

1940年10月邊區政府制定徵收辦法,規定當年秋季開徵。牡羊每隻納稅羊毛4兩,黑羊減半,羔羊免徵;不繳實物者,按牡羊毛每斤3元,黑羊毛每斤2元折繳現金。1941年修訂徵收辦法,分春秋兩季徵收羊毛,綿羊4兩,山羊2兩;以市價折金徵收者,綿羊每隻8角,山羊減半。

羊子稅於1942年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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