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開榮

新平縣老廠鄉羅柴沖黨總支原書記羅開榮、村委會主任普生參與均分低保侵害民眾利益問題。2013年至2015年間,羅開榮、普生等人違反使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相關規定,參與並放任羅柴沖村委會10個小組將本村低保戶應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436997元,按戶均分給本村村民,嚴重侵害民眾利益。羅開榮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普生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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