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榮譽
2009年,羅海麗所帶班級榮獲區級優秀中隊。
2010年,被評為區級德育先進個人。
2011年,被評審區級優秀班主任。她連續3年榮獲輔導學生作文比賽金獎。
2011年8月,教授的閱讀錄像課獲得安徽省錄像課一等獎。
2011年12月,獲區級語文教學能手。
人物事件
2018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永紅路國小教導處副主任羅海麗 ,因自身原因遲到並阻攔G1747次列車被停職。
事件詳情
2018年1月5日,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的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一名帶著孩子的女性旅客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造成該列車晚點發車。據了解,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處理。1月9日下午,合肥市廬陽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處獲悉,經過確認,上述女性乘客為合肥市永紅路國小教導處副主任羅海麗。廬陽區教體局已對其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
官方通報
2018年1月9日上午11:40,合肥市廬陽區教體局負責同志從網上得知,永紅路國小教師羅海麗因等候愛人阻擾列車關門發車事件後,區教體局立即成立事件調查處置小組,分頭向合肥火車站和當事人了解真實情況。
經查,1月5日,在由合肥站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高鐵列車上,永紅路國小教師羅海麗為等候愛人,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要求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愛人,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
2018年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
一、責成當事人羅海麗立即停職檢查;
二、勒令永紅路國小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
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相關法律
《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第59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違者將由公安機關對個人處警告,可以並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也規定,擾亂車站、火車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291條,聚眾擾亂車站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破壞交通秩序,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這個規定, 女子行為可能還沒達到犯罪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