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1990年2月至1994年9月,廣州市連續發生了19宗強姦殺害女青年案件,其中有18宗碎屍拋屍於野外的案件。這是建國以來,廣東省從未有過的,在全國也實屬罕見。國內外傳媒大加報導,互相抄作,傳說廣州市區“魔鬼殺人”謠言四起。廣東省公安機關因此承受了很大的壓力,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根據現場勘查分析,死者均為年輕的女性,推測多為外地來廣州的女青年,其中有些可能是暗娼。死者均被扼頸勒頸窒息死亡。大部分屍體用大小相近的麻袋包裝,用小四輪貨車運載,拋屍地點多為偏靜的路旁或就近的垃圾堆里。案犯的殺人手段,包裝屍體用的物品,棄置的方法等都十分相似。
此系列案最早發生在1990年2月中旬,1990年10月,第四宗系列案件發生後,引起了省公安廳、市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市公安局很快成立了專案領導小組,由局長鄭國強任組長,營科文副局長,刑偵處莫處長任副組長。將此案列為全市頭號必破案件,研究確定了偵查方向,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尤其是海珠區、天河區、東山區的公安民警,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實行各種手段一齊上,採取了調查摸底,審查可疑對象,設卡堵截、巡邏伏擊、刑事技術、取證簽定、情報資料、檢索及技術偵查等措施。做了大量艱苦和深入細緻的工作。偵查時間之長,工作量之大,出動警力人數之多是前所未有。
海珠區分局先後三次制定專門偵查方案。第一次方案從刑警大隊和有關派出所抽調30名公安民警組成特偵組,以夜間偵查為重點,在各個交通要道設卡檢查經過區內的小四輪貨運車。第二次方案將特偵組人員增加到60人,對全區近年來有流氓、強姦前科的勞改、勞教的釋放人員進行重點調查。第三次方案將專案人員增加到100人,全面出擊,僅在新窖鎮開展地毯式調查排隊摸底的可疑人員就有3260多人,排出重點線索600多條,他們一一查清。同時,還抽調其他警力,在全區夜間設定50個查車哨卡。各派出所在工作中了發現了一批可疑對象,從而破獲了其它刑事案件86宗。其中包括2宗不屬於此系列案的殺人碎屍案,全市排出並由市局刑偵處抽樣的偵查或追捕可疑對象多達46名,還為東莞市、惠州市抓獲2名強姦殺人碎屍的犯罪嫌疑人。
為了廣泛發動民警、居民參與查辦此案和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市公安局刑偵處於1992年3月初專門印製了36000多份附有兇犯包裝屍體麻包袋的彩色插圖的緊急協查通報,發到每個專區民警的手裡,要求民警、治安隊員參照通報所列的兇犯可能具備的條件,在轄區內逐家逐戶逐個單位地上門開展摸排工作。同時,結合巡邏伏擊,堵截設卡,上路查車,從中發現用麻包袋包裝物體拋棄路邊或水塘的可疑人員。為了查清裝屍體的麻包袋的產地,刑警們走遍了廣東、廣西、湖南、湖北省有關糧食部門及麻紡廠3800多個。在調查裝屍體麻袋內大米產地的過程中,提取4600多家公私糧店的米樣,到農科所進行研究,鑑定比對和取證,刑偵技術人員還提取收集了13名死者和兇犯留下的物證,不僅配合偵察部門為兇犯畫出了一幅模擬的畫像,還在醫學研究部門的積極配合下,通過PCR、DNA等技術查出案犯的血刑。為查明死者身份而檢查檔案指紋1686000份。從而查明到了2名死者的身源。
全市公安機關聯合行動開展並偵查做了大量有價值的工作,為最終抓獲和認定犯罪嫌疑人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從1990年2月至1992年5月在全市大規模的多警種聯合偵查中,每個關鍵環節都是由各級領導親自把握,親自決策。在這期間,由市局鄭國強局長、黃科勇副局長主持大規模“會診會”、“匯報會“和研究對一些重點嫌疑對象開展偵查的會議多達32次,所有女屍系列案的拋屍現場,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都親自指揮和勘查。
省公安廳刑偵處的領導也參加了10次關鍵性的偵查工作會議。在審查重大犯罪嫌疑人許毅倫、彭永強的過程中,由於兩個人的疑點甚多,難以排除,市公安局副局長黃科勇、預審處劉葵一和預審科長葛為珍多次研究許毅倫、彭永強的疑點,4位正副處長親自審訊。並專門邀請北京市公安局的高級工程師羅宇運使用測謊器,對許毅倫、彭永強進行測試,事實證明測謊的結論是符合實際的。將此項技術應於刑事偵察實踐,在廣東省公安機關尚屬首次。
相貌特徵
1992年7月,廣州市公安局通過深圳市公安局刑偵處得悉6807部隊駐軍戰士張啟得殺人割乳房,挖女屍下陰的情況。刑偵處即與部隊聯繫,協同到河南省等地追捕抓獲張啟得,雖然證實張啟得不在廣州市作案,但對此類案件的兇徒,增加了新的認識,同時更加十分注意發揮刑偵基礎業務的作用,把新科技運用於偵查實踐工作之中去。特偵組經過研究分析:第一,根據在海珠區發現幾具女屍的地點均在比較偏僻的地方,不熟悉地形的人難以到達的情況,推斷案犯現在或過去可能在海珠區新窖鎮工作、生活過,應重點在新窖鎮排查嫌疑對象。
第二,根據女死者穿著打扮近似暗娼的情況,推斷出案犯有流氓、嫖娼、調戲婦女的行為,應當在全市範圍內據案犯的特徵進行排查20—40歲之間有犯罪前科的嫌疑對象。
第三,根據案犯專門殺害暗娼及其割女死者乳房、外陰,用物品塞口、塞陰道、肛門的情況,推斷出案犯有性變態行為和仇恨報復女性的心理,應當在全市的精神病醫院或專科門診部調查了解這方面的精神病人。
第四,根據案犯拋屍的地點比較偏僻,具有多個拋屍現場有類似0.6噸小汽車輪胎痕跡的情況,推斷出案犯會駕駛汽車,並有夜間使用汽車等條件。應在全市範圍內對0.6噸小汽車的車主和使用者進行調查,從中查出嫌疑人員。 二年過去了,案件偵破工作毫無進展,特偵組一如既往,仍然默默地堅持著堅定的信念,只要我們工作做到家,案件一定能偵破,案犯一定要繩之以法。
由於此系列案有以下難度:第一,案犯與事主素不相識,無因果關係;第二,案犯有“三進宮”經歷的可能,具有很豐富的反偵察經驗;第三,案犯單獨作案採取不定期跳躍式,來去無蹤,象幽靈一般出現和消失。第四,從表面來看,案犯應有一個較穩定的家庭環境,不具備單獨居住的條件;第五,案犯拋屍現場所遺留的直接認定犯罪的痕跡物證可以說是幾乎沒有。第六,我們過去沒有對付性變態殺人狂的經驗,對此類罪犯的“畫像”沒法具體化,特別是對其行為表現可以說是一無所知,加之我們的偵查工作不夠深入和過細,出現不少的漏洞和失誤。因此,使案件久偵未破。犯罪嫌疑人落網
1994年9月19日上午8時,海珠區公安分局新窖鎮派出所所長陸廣容接待外省女青年黃艷紅的報案,稱她昨天晚上12時,在火車站被一名男子騙劫,被搶走手袋並險遭扼殺。陸所長迅速出動,在發案地區認真排查,最後把視線落在犯罪嫌疑人羅樹標的身上,經黃艷紅辯認確定無疑後,立即將犯罪嫌疑人羅樹標抓獲,並對羅樹標家中進行搜查。在羅樹標家中除搜出被劫的手袋外,還發現其床鋪上放著一堆女性的衣物,床頭櫃內還有上百件有穿戴痕跡的女性內褲和乳罩,經進一步勘查、審訊,證實羅樹標就是系列姦殺拋屍案的作案嫌疑人。
至此經歷4年半,1643個日日夜夜,姦殺女青年的狂魔羅樹標終於落入了法網。經審訊,根據羅樹標的交代及技術痕跡和法醫鑑定,確認羅樹標作案19宗,殺死女青年18人。
罪惡人生
羅樹標生於1954年8月20日,廣州市人,出身工人家庭。讀書時曾有多次盜竊行為,高中畢業後學過木匠,1974因盜竊被送勞動教養二年。1977年初,解教不久的羅樹標又潛入市家電研究所盜竊,被女事主馮麗雲發現,羅樹標殘忍地殺害了馮麗雲並逃脫了法網。1979年,羅樹標又因盜竊被送勞動教養3年。1982年解教,同年9月結婚,先後有1子1女。1983年2月又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間開始出現偷盜女內褲、乳罩,進行性發泄的變態行為。1987年刑滿釋放後,羅樹標先從事個體裝修,後來一直從事個體運輸行業。羅樹標交代:1987年刑滿釋放後,他經常觀看色情、暴力的錄像帶。其中一套是以香港殺人割屍的計程車司機林過云為原型的錄像帶,目錄為“霧夜屠夫”敘述一個殺人狂如何姦殺女青年,割外陰和乳房的英文錄像帶,對他的影響最大、最深刻。他認為很刺激,很有挑戰性,並逐步產生了一種強烈的模仿欲望。為了發泄性慾,羅樹標四處偷盜晾曬的女性衣物,僅其筆記本記載的就有208次之多。從1989年開始,羅樹標將時裝店丟棄的一些殘缺塑膠全身模特膠像撿回家中,拼裝成完整的女模特,穿上偷來的衣裙後置於床前欣賞,同時還用鏍絲劈焊槍制了一個女模特,用於發泄性慾。1989年至1994年9月被捕前,羅樹標夜間駕駛0.6噸貨車到天河區大街一帶將260多名在路邊招嫖的暗娼載到黃埔區附近的野外,進行嫖宿,對不順的他意的、反抗他粗暴動作的、嫖宿時要他戴保險套的、不讓其奸兩次的、上車時察看其車牌的、殺人之機便立即起來,欲置其於死地而後快。
1990年2月7日晚,也是羅樹標第一次殺人奸屍的開始,他利用兩個多小時的尾隨守候,在新洲路段將一番禺市女青年騙上車載至琶洲乳牛場強姦,遭到該女青年的強烈反抗。於是,羅樹標將她扼殺後奸屍,再將屍體拋在敦和路邊,次日上午他還去拋屍現場察看動靜。以後的一段時間裡,羅樹標十分害怕,但後來見警察並未查到他的頭上來,膽子又大了。他認為:警察只會查破有因果關係的案件,我與事主素不相識,看你們如何能奈何我?
從1991年2月,羅樹標繼續作案,越作越起勁,一發不可收拾。每次深夜殺人後,羅樹標都用小貨車將屍體載回家裡,扛上獨住的閣樓上,連續奸屍數次,還模仿看過錄像帶中割屍的情節,用刀把一些女青年的乳房、外陰割下來,烘乾後繼續玩弄發泄。屍體則分別用麻包袋、油桶、木箱包裝好,憑著對新窖鎮地域的熟悉程式,採取竄橫巷,走偏僻的路線在下半夜駕車繞過公安民警的哨卡和檢查崗亭,拋屍於野外。有一次,羅樹標用木箱裝好一名女青年的屍體,準備到外面拋棄時,被妻子劉美婷發現,他對劉美婷謊稱是發生交通事故撞死了人。從而矇騙了其妻子。 羅樹標的自我供述他作案得手後,心裡都有一種達到隨心所欲,飄飄然的暢快感。並在有的受害人的陰道、口腔內塞入內褲、襪子,故意讓自己的精液留在裡面,看看警察有無能力查出來,要與公安局玩一場“死亡遊戲”戰。
作案後,羅樹標每次都將女青年的體貌特徵、衣服樣色、姦淫經過、自己的感受以及拋屍的過程都詳細記錄在筆記本上,供日後欣賞回味。後來,聞訊公安機關查控得太緊,才將筆記本銷毀,再另提綱式地重新記錄下來。
1992年5月25日深夜,羅樹標因嫖娼被天河區公安分局民警抓獲,送工讀學校收教半年。期間,羅樹標看到了市公安局有關女屍系列案的緊急協查通報,他極為恐懼,認為這次徹底玩完了。後來,羅樹標從工讀學校僥倖得以脫身,雖然停止了作案近半年之久,但他犯罪的惡念卻從未打消過,心頭總是痒痒的,不姦殺女青年總覺得不好受。
1994年3月至9月,羅樹標又姦殺了4名暗娼。女屍系列案的成功破獲,是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數年來鍥而不捨、苦心積聚、不懈努力的結果,是參與偵破工作的廣大公安民警所付出的汗水和心血的結晶。
歷時4年多的偵查工作,取得的經驗十分可貴和豐富,特別是對於查破久偵未破的重大積案,系列案更具有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