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日輝

羅日輝

公主嶺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因助開發商陳某在落實土地相關政策和手續問題上協調開發、獲益,上述開發商一次性為其購買了杭州市西溪蝶園小區的四套商業營業用房,受賄總金額達1563萬元。 法院認定羅日輝受賄及非法所得總計189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涉案行為

原吉林省公主嶺市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羅日輝,因助開發商陳某在落實土地相關政策和手續問題上協調開發、獲益,上述開發商一次性為其購買了杭州市西溪蝶園小區的四套商業營業用房,受賄總金額達1563萬元。

審判結果

最終,法院認定羅日輝受賄及非法所得總計189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日前,長春市政法系統一位官員向法晚記者證實,羅日輝已開始服刑並未抗訴。

重要事件

相繼立案查處了公主嶺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羅日輝,琿春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郭君友,公主嶺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察局原局長劉發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今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對紀檢監察幹部立案50件,處分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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