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托準則

羅斯托準則又稱“擴散效應最大準則”,強調支柱產業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影響力。美國經濟學家羅斯托認為,應選擇擴散效應最大的產業或產業群作為一國的主導產業,重點扶持,加速發展,從而帶動其他產業發展和社會進步。擴散效應的帶動原理在於:一、回顧效應,二、旁側效應,三、前向效應。

羅斯托準則 又稱“擴散效應最大準則”,強調支柱產業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影響力。美國經濟學家羅斯托認為,應選擇擴散效應最大的產業或產業群作為一國的主導產業,重點扶持,加速發展,從而帶動其他產業發展和社會進步。擴散效應的帶動原理在於:一、回顧效應,主導產業高速增長,對各種要素產生新的投入要求,從而刺激這些投入品的發展;二、旁側效應,主導產業的興起會影響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如制度建設、國民經濟結構、基礎設施、人口素質等等;三、前向效應,主導產業能夠誘發新的經濟活動或派生新的產業部門,甚至為下一個重要的主導產業建立起新的平台。 例子:房地產業對於國民經濟的帶動作用比較突出,它通過“回顧效應”,即房地產業作為需求市場,帶動鋼鐵、建材、森工、機械、化工、陶瓷、紡織等產業的發展;通過“前瞻效應”,即通過房地產的開發和建設,直接帶動建築、裝飾、通訊、電力等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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