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
在銀行的授信產品種類中,並沒有“置換貸款”這個名詞,置換貸款是從貸款用途的角度對貸款進行描述。置換貸款的兩種理解,“一種是企業自有資金還貸後,再用他行貸款予以補缺,一種是用一個銀行的貸款歸還另一個銀行的貸款”,兩種理解代表了兩種不同用途的置換貸款,如果我們追本溯源,兩種置換貸款的本質是一樣的,都是用一家銀行的貸款替換掉另一家銀行的貸款,但是,如果我們仔細想想,二者在操作及貸款用途方面又存在一些明顯的差別。
首先,從貸款操作環節來看,第一種置換貸款需要企業用自有資金去歸還原有貸款後另一家銀行的貸款才能發放,而第二種置換貸款是一家銀行先行發放貸款後,企業再用該貸款資金歸還別行貸款,二者在操作步驟及操作順序上有著本質的區別;其次,在貸款用途控制環節,站在銀行的角度,第一種置換貸款顯然要比第二種更容易控制貸款真實用途,對於第一種置換貸款而言,企業用自己日常經營的資金去歸還到期的原有借款後,顯然會感到日常運營資金不足,另一銀行貸款發放後,會“名正言順”的用於企業日常經營周轉,銀行借款的用途是合理且容易監控的;而對第二種置換貸款,就沒那么容易,由於是直接用於歸還他行貸款,而他行貸款早已進入企業,有的已經 “鋪底”,有的甚至可能被挪用,對於新放貸款的銀行而言,是很難再“成渣泛起”尋求原有貸款用途是否合理,貸款的真實用途就很難監控了,因此,雖然在銀行日常的操作中,兩種置換貸款都是存在的,但對於第二種的置換貸款,銀行是比較謹慎的,其實際使用會比第一種少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