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號
總章(668年二月—670年二月)是唐高宗李治的年號。唐朝使用這個年號共2年余。總章2年唐朝疆域達到最大。
《舊唐書》和新疆出土的《唐紀元鈔》作乾封三年二月改元總章元年;《新唐書》和《資治通鑑》作乾封三年三月改元。
紀年
總章 元年 二年 三年
公元 668年 669年 670年
乾支 戊辰 己巳 庚午
使用者簡介
唐高宗李治(628年7月21日[1]-683年12月27日),字為善,中國唐朝第三位皇帝(649—683年在位),唐太宗李世民第九子,其母為文德順聖皇后長孫氏,是嫡三子。貞觀五年(631年)封為晉王,後因唐太宗的嫡長子皇太子李承乾與嫡次子魏王李泰相繼被廢,他才於貞觀十七年(643年)被冊立為皇太子。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即位於長安太極殿,開創了有貞觀遺風的永徽之治。唐代的版圖,以高宗時為最大,東起朝鮮半島,西臨鹹海(一說裏海),北包貝加爾湖,南至越南橫山,維持了32年。李治在位三十四年,於弘道元年(683年)駕崩,年五十五歲,葬於乾陵,廟號高宗,諡號天皇大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