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鄉村振興規劃

基本信息

基本介紹

縣域鄉村振興是國家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與實施的核心與關鍵,應該以國家戰略為引導,以市場需求為依託,突破傳統村鎮結構,在城鎮規劃體系基礎上,構建既區別於城市,又與城市相互銜接、相互融合的“鄉村規劃新體系”,進行科學系統的規劃編制,保證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實施。

縣域鄉村振興規劃是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區域建設總體規劃的一體化規劃,是多規合一的規劃。綠維文旅提出鄉村振興規劃編制應理清五大關係,遵循八大戰略和六化手法,並創新構建了五位一體的縣域鄉村振興規劃體系,將戰略規劃、鄉村全域總體規劃、專項規劃、重點區域及重點項目規劃相結合,將鄉村振興近期目標與鄉村現代化、就地城鎮化長期目標相結合,並制定3-5年行動計畫。

縣域鄉村振興的八大規劃戰略

第一,城鄉融合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市場在要素配置中的決定作用和政府在公共服務中的作用,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合理配置,城鄉居民基本權益平等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產業發展融合化。

第二,農業產業發展戰略。堅持一二三產業全面融合,加強農業結構調整,發展壯大優勢特色產業,構建“接二連三”的農村全產業體系。

第三,優勢品牌產品最佳化戰略。立足資源優勢,圍繞區域優勢主導品種和產業,打造一批優勢農產品知名品牌。

第四,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最佳化戰略。結合農業生產與居民生活,從空間布局、供給模式、融資模式、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升市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

第五,農村社區提升與布局最佳化戰略。以社區化發展為目標,統籌考慮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功能,就農村社區的布局原則、布局形式、建設標準、配套標準、實施時序等給出解決方案。

第六,農業農村信息化戰略。在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推動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農產品銷售、農業政務管理、農業服務等的全面融合。

第七,社區治理體制戰略。根據農村社會結構的新變化,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八,文化復興戰略。梳理鄉村文化脈絡,進行產業化、產品化、體驗化打造,實現鄉村文脈的傳承與創新。

縣域鄉村振興的六化手法

第一,科技化。科技化是促進鄉村振興實現的重要基礎支撐。以技術升級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以科技發展,推動生物防控、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文化保護與創新;以科技進步,助推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的智慧化、均等化。

第二,信息化。信息化是促進鄉村跨越式發展的重要動力。藉助網際網路技術,促進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行銷及追溯,實現農業智慧化;藉助網際網路技術,打造常態化的遠程教育、遠程技術指導、遠程醫療,實現資源在城鄉之間的無縫對接;藉助網際網路技術,打造智慧出行、智慧社區服務、智慧養老等全方位智慧生活。

第三,旅遊化。旅遊是促進鄉村發展的重要引擎之一。以旅遊產業為引擎,延伸農業產業鏈,實現農旅融合發展;以旅遊帶來的消費聚集為基礎,促進農業即農產品附加價值的提升;以旅遊促進城鄉之間的市場與要素流動,帶來鄉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提升,以及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

第四,品牌化。品牌化是鄉村實現內涵式發展的重要途徑。以品牌建設,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提升農產品的質量水平和附加價值,滿足不斷升級的消費需求,同時塑造地方鮮明的形象。

第五,生態化。生態化是鄉村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標尺。統籌山水林田湖草,進行統一保護、統一修復,構建生態系統;針對農業產業,大力發展生態農業、綠色農業,提供安全綠色農產品;針對人居環境,加大整治力度,營造宜居環境。

第六,工藝價值化。工藝價值化是傳承鄉村文化及精準扶貧的重要手段。以傳統工藝、本地化工藝等傳承基礎上的創新改進為手段,以匠人培育為重點,以市場化對接為通道,促進手工業的發展,實現工藝的經濟價值與社會價值。

縣域鄉村振興規劃體系

縣域鄉村振興規劃是涉及五個層次的一體化規劃,即《縣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縣域鄉村振興總體規劃》《鄉/ 鎮/ 聚集區(綜合體)規劃》《村莊規劃》《鄉村振興重點項目規劃》。

1. 縣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縣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是發展規劃,需要在進行現狀調研與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就鄉村振興總體定位、生態保護與建設、產業發展、空間布局、居住社區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體制改革與治理、文化保護與傳承、人才培訓與創業孵化十大內容,從方向與目標上進行總體決策,不涉及細節指標。

縣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應在新的城鄉關係下,在把握國家城鄉發展大勢的基礎上,從人口、產業的辯證關係著手,甄別鄉村發展的關鍵問題,分析鄉村發展的動力機制,構建鄉村的產業體系,引導村莊合理進行空間布局,重構鄉村發展體系,構築鄉村城鄉融合的戰略布局。

2. 縣域鄉村振興總體規劃

縣域鄉村振興總體規劃是與城鎮體系規劃銜接的,在戰略規劃指導下,落地到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空間布局與重大項目,而進行的一定期限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在總體規劃的分項規劃之外,可以根據需要,編制覆蓋全區域的農業產業規劃、旅遊產業規劃、生態宜居規劃等專項規劃。此外,規劃還應結合實際,選擇具有綜合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從點到面布局鄉村振興。

3. 鄉/ 鎮/ 聚集區(綜合體)規劃

聚集區(綜合體)為跨村莊的區域發展結構,包括田園綜合體、現代農業產業園區、一二三產業融合先導區、產居融合發展區等。其規劃體例與鄉鎮規劃一致。

4. 村莊規劃

村莊規劃是以上層次規劃為指導,對村莊發展提出總體思路,並具體到建設項目,是一種建設性規劃。

5. 鄉村振興重點項目規劃

重點項目是對鄉村振興中具有引導與帶動作用的產業項目、產業融合項目、產居融合項目、現代居住項目的統一稱呼,包括現代農業園、現代農業莊園、農業科技園、休閒農場、鄉村旅遊景區等。規劃類型包括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

縣域鄉村振興的規劃內容

1. 綜合分析

鄉村振興規劃應針對“城鄉發展關係”以及“鄉村發展現狀”,進行全面、細緻、詳實的現場調研、訪談、資料蒐集和整理、分析、總結,這是《規劃》落地的基礎。

2. 戰略定位及發展目標

鄉村振興戰略定位應在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與區域城鄉融合發展的大格局下,運用系統性思維與頂層設計理念,通過鄉村可適性原則,確定具體的主導戰略、發展路徑、發展模式、發展願景等。而鄉村振興發展目標的制定,應在中央1 號檔案明確的鄉村三階段目標任務與時間節點基礎上,依託現狀條件,提出適於本地區發展的可行性目標。

3. 九大專項規劃

產業規劃:立足產業發展現狀,充分考慮國際國內及區域經濟發展態勢,以現代農業三大體系構建為基礎,以一二三產融合為目標,對當地三次產業的發展定位及發展戰略、產業體系、空間布局、產業服務設施、實施方案等進行戰略部署。

生態保護建設規劃: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加強環境污染防治、資源有效利用、鄉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農業生態產品和服務供給,創新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升生態環境保護能力。

空間布局及重點項目規劃:以城鄉融合、三生融合為原則,縣域範圍內構建新型“城-鎮-鄉-聚集區-村”發展及聚集結構,同時要形成一批重點項目,形成空間上的落點布局。

居住社區規劃:以生態宜居為目標,結合產居融合發展路徑,對鄉鎮、聚集區、村莊等居住結構進行整治與規劃。

基礎設施規劃:以提升生產效率、方便人們生活為目標,對生產基礎設施及生活基礎設施的建設標準、配置方式、未來發展做出規劃。

公共服務設施規劃:以宜居生活為目標,積極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統籌安排行政管理、教育機構、文體科技、醫療保健、商業金融、社會福利、集貿市場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和用地。

體制改革與鄉村治理規劃:以鄉村新的人口結構為基礎,遵循“市場化”與“人性化”原則,綜合運用自治、德治、法治等治理方式,建立鄉村社會保障體系、社區化服務結構等新型治理體制,滿足不同鄉村人口的需求。

人才培訓與孵化規劃:統籌鄉村人才的供需結構,藉助政策、資金、資源等的有效配置,引入外來人才、提升本地人才技能水平、培養職業農民、進行創業創新孵化,形成支撐鄉村發展的良性人才結構。

文化傳承與創新規劃:遵循“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對鄉村歷史文化、傳統文化、原生文化等進行以傳承為目的的開發,在與文化創意、科技、新興文化融合的基礎上,實現對區域競爭力以及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

4. 三年行動計畫

首先,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確定行動目標。其次,分解行動任務,包括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加快推進農業經營和產業體系建設,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提升,產業融合項目落地計畫,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同時制定政策支持、金融支持、土地支持等保障措施,最後安排近期工作。

縣域鄉村振興規劃導則

該導則適用於以縣域為基本單位的鄉村區域,其範圍涵蓋縣行政轄區內的全部鄉村區域(鄉鎮、村莊及農村全部區域)。從經濟社會發展和區域建設視角,將縣域鄉村振興規劃體系分為五個層次,即《縣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縣域鄉村振興總體規劃》、《鄉/鎮/聚集區(綜合體)規劃》、《村莊規劃》、《鄉村振興重點項目規劃》。規劃導則包括現狀調研與綜合分析、鄉村振興總體定位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空間管制與空間布局、居住社區布局、基礎設施規劃、公共服務設施規劃、體制改革與治理規劃、文化保護傳承與發展、人才培訓與創業孵化規劃、三年行動計畫等12個方面的內容,對五個層次規劃的編制提出了針對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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