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音
縣伯:xiàn bó
釋義
北周始置,秩正六命,地位在縣侯之下。
晉 代侯、伯、子、男皆封以縣;歷代因之。 南朝 陳 始加開國二字,稱為開國縣伯、開國縣子。 元 有縣子、縣男、無縣伯。 明廢。
引文
《隋書·百官志上》:“ 陳 承 梁 ……其封爵亦為九等之差。郡王第一品。秩萬石。嗣王、蕃王、開國郡縣公,第二品。開國郡縣侯,第三品。開國縣伯,第四品。並視中二千石。開國子,第五品。開國男,第六品。並視二千石。湯沐食侯,第七品。鄉、亭侯,第八品。並視千石。 關中 、 關 外侯,第九品。視六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