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電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按照有關政策、法規,確保全縣電力用戶的正常供電。
(二)編制全縣城鄉電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按照批准的規劃、計畫,做好35千伏及以下輸變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電力部門做好35千伏以上輸變電設施的建設工作。
(三)承擔35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的設計、施工、安裝、修試及電網生產經營和現代化管理工作。
(四)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對縣級調度範圍內的電網設備、線路等實行統一調度。
(五)負責對本縣電力用戶進行受(送)電裝置工程施工質量、電氣設備運行安全狀況、用戶進網作業電工的資格等進行檢查。
(六)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城區道路路燈的安裝和維護工作。
(七)組織開展電力設施保護、電力行政執法和社會電工培訓等工作。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局內外各方面的工作關係;負責局行政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本局的檔案列印及收文、發文、檔案、後勤、企管、辦公勞保用品的採購發放、人力資源、教育培訓等的管理;組織協調局召開的會議,協調本局的接待事務等。
財務部負責本局中、長期和年度財務預算計畫、本局資產經營辦法等的編制、實施和考核管理;負責本局資金籌措、平衡、控制和管理,指導基層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本局的成本費用管理,做好財務監督稽查工作;負責對外擔保、融資、資產抵押、租賃以及財務承諾函等工作以及對已完工工程決算編報等。
生產技術部負責本局發、變、供電生產管理和發、輸變電設備及設施技術標準和技術原則的制訂和實施;組織編制本局中、長期生產發展計畫,年、月度發、輸變電設備檢修計畫,負責設備的運行、缺陷、大修、技改、科技等項目的管理;負責供電可靠性、電能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無功補償等的管理,並做好分析、上報工作;歸口管理局防汛、抗台(抗旱)工作等。
電力行銷部負責電力行銷環境、電力總需求分析預測及用戶業擴流程、業擴報裝、業擴收費的管理;負責銷售電價的分類、執行(包括處理電價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及電費結算;負責全縣用電檢查管理、進網作業電工的培訓、考核、發證管理,組織用電營業普查及反竊電、反違章用電活動;負責組織對用戶變電所新建、擴建工程方案的審定,審查初步設計及進行工程驗收;負責全縣供用電契約管理、基層營業視窗規範化服務的達標建設;貫徹實施有關併網管理法規,組織協調地方電站的併網管理工作,負責對併網原則協定、併網經濟協定和併網調度協定的審查等。
安監部負責監督本局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及有關規章制度、“兩措”和上級批示的貫徹實施;參加本局的事故調查,確定事故性質,並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承包本局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電力工程項目的外單位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審查;負責本局的治安保衛、消防、交通安全及電力設施保護等工作,編制相應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協助公安機關偵查本局發生的治安案件、各類治安災害事故等。
基建部負責全縣35千伏及以下電網改造與建設工程的管理、全縣電網發展規劃的編制以及本局小型基建項目的管理等。
政治思想工作部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黨務工作,協助黨委實施黨委中心學習組和基層黨支部的理論學習;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黨務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本局企業文化建設、文明單位創建、普法教育、宣傳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局黨的組織、思想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等。
紀檢監察審計室負責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黨風廉政制度、規定的制定、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的受理、核查和處理,收集、統計和整理上報紀檢監察信息;負責對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進行廉政勤政考察、考核,負責本局效能監察工作,參加基建項目、重大設備、物資材料等的招標監督;負責對本局的資產、負債、損益以及財務收支、重大建設項目實施審計,對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實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經濟活動中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以及本局領導關注的問題,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協助公安機關偵查本局發生的各類政治、刑事案件等。
單位地址
縉雲縣電力路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