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准的編制使用計畫範圍內,負責匯總上報全縣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考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縣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 (九)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縣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縣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 (十)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等工作。

職責調整

(一)劃入縣教育局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以及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的職責。
(二)劃入縣衛生局負責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合管理職責。
(三)增加統籌協調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的職責,組織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及標準,做好職業培訓、勞動關係、社會保險、勞務對接等相關工作,研究擬訂對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的權益保護政策措施,促進家政服務網路建設。
四)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人才開發職責,健全人才培養吸引激勵機制,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我縣人力資源優勢;加強統籌城鄉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加強統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創業到養老的保障和服務體系;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發展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強統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強化勞動監察,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才開發、人事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准的編制使用計畫範圍內,負責匯總上報全縣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考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縣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
(三)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管理全縣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縣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農村勞動力就業再就業;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專和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五)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逐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擬訂本縣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負責承辦縣政府人事任免手續。
(七)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縣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
(八)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縉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縣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縣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
(十)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等工作。
(十一)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二)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及家屬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三)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信息化建設、機要、安全保密、檔案管理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公開、政務督查、後勤保障、對外聯繫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議、年度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教育培訓、職稱評聘、政策理論學習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信訪和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指導開展本系統的平安創建、綜治維穩工作。
(二)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徵求意見工作,負責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局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承擔局重要規範性檔案等的起草工作;牽頭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性政策研究;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動態的收集、綜合和研究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分析工作,定期發布統計資料和發展預測報告。
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征繳、管理、調劑、運營、支付和保值增值等情況進行監督;建立健全基金監督網路和監督舉報系統,查處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違規行為;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含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的清理規範和管理;負責行政審批的日常工作和綜合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申報材料的受理、初審以及組織協調聯辦、驗收等工作;負責跟蹤視窗受理事項辦理情況的統計和分析。
(三)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況;協助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單位及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受理管轄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受理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違規、違紀情況監督檢查,查處違紀案件;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它事宜。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指導局屬各支部黨建工作,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按照組織程式和規定做好發展黨員、組織關係接轉、黨費收繳等工作;完成上級黨組織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
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升降、任免、輪崗、競爭上崗、交流、申訴、控告、辭退(辭職)等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審核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承辦縣政府人事任免事項;負責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根據我縣人才引進項目規劃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招考錄用和其他引進人才的審批工作;負責政府直屬(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料庫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統計工作;負責擬訂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人才工作巨觀政策和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縣人才開發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編制發布人才開發目錄;負責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負責全縣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區域人才資源開發交流與合作;參與全縣人才資源市場信息和企業人才的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人才專項資金並制定使用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項目管理;指導和管理職業中介機構;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高層次、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和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吸引留學回國人員來縉工作、創業、為縉服務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辦法,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管理協調全縣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推薦等工作;承擔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負責管理企業在職職工、社會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工作;制定實施全縣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大賽;擬訂我縣職業技術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範和管理規劃,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術學校、公共實訓基地、職業培訓和鑑定機構。
(七)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科
負責統籌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工作;牽頭推行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和離休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全縣公務員與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調查比較制度和政策;參與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參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負責縣直工資統發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和落實退休職工政治和生活待遇的檢查督促工作,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科
綜合管理全縣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擬訂發展規劃、政策及標準;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費率管理辦法;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被征地農民生活保障制度基本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企業年金方案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退休審批及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核准;監督、檢查和協調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制定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和醫療服務項目的範圍及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擬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單位職工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統籌醫療管理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和職業康復政策,組織擬訂實施全縣工傷職工康復機構、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負責認定和考核醫療機構和藥店定點資格;負責工傷認定工作;承擔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科
擬訂勞動關係協調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制定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發布全縣最低工資標準和市場指導價位,負責綜合工時制審批;參與省級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負責對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行政機構的監督、檢查、業務指導以及對鄉鎮、街道、企業勞動關係協調委員會的工作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農民工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縣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縣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編辦主任朱金元:主持本局和編辦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應耀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和本局人事、信訪、精神文明建設、平安縉雲建設、綜合治理、信息公開等工作。分管社會保險管理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
黨組成員、副局長姚新友: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結、職業技能培訓和本局財務等工作。分管醫保中心、新農醫報結中心、職業技能培訓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盧明金: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公務員管理、軍轉幹部安置、人事仲裁、專業技術管理、教育培訓、人才交流、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科、專業技術管理科、教育培訓科、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人才交流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石衛東: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勞動爭議仲裁、就業和再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站建設等工作。分管勞動仲裁科、縣就業管理服務處、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服務站。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田仲林: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工資福利、退休幹部管理、勞動保障監察和本局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核、機關效能建設、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工會、機關黨支部和指導下屬事業單位黨支部建設等工作。分管工資福利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黨組成員、編辦副主任李建麗:協助編辦主任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事業單位登記和本局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機構編制管理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人員編制

縉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21名,其中:局長1名(兼組織部副部長),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職數16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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