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架空配電線路檢修一般分為改進、大修和維護三大工程。
(1)改進工程
凡屬為了提高線路安全運行性能,提高線路輸送容量,改善勞動條 件,而對線路進行改進或拆除的檢修工作,均列為改進工程。如更換為大截面的導線、增架避雷線、增加絕緣子片數或將普通絕緣子更換為耐污絕緣子,將木桿換為鋼筋混凝土電桿(簡稱混凝土桿)或鐵塔等。
(2)大修工程
大修工程主要任務是對現有運行線路進行修復或使線路保持原有的機械性能或電氣性能並延長其使用壽命的檢修工程,如更換同型號的導線、金具、金屬構件或防腐處理等。
(3)維護工作
維護工作系指除大修、改進工程以外的一切為維護線路正常運行所做的工作,如清抹絕緣子的污穢、絕緣子測試、處理線路缺陷等。
事故搶修是非計畫性的維修工作,以儘快恢復供電為原則,搶修質量儘量做到符合標準。若限於時間和客觀條件,在能保證人身和設備安 全的前提下,可將遺留的問題另行安排計畫停電處理。
計畫管理
(1)運行維護單位應根據線路設備的健康狀況,巡視、檢測的結果,檢修周期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確定下一年度的計畫檢修項目。
(2)運行維護單位應在每年7月份前,編制下一年度的檢修計畫,並報上級生產管理部門統一平衡後下達執行。
(3)凡屬區域電網有限公司管轄和調度許可權內的主網設備檢修項目及計畫,應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生產管理部門上報區域電網有限公司統一平衡,形成主網線路年度檢修計畫。
(4)運行維護單位根據上級審批下達的年度檢修計畫,編制季度、月檢修計畫並應認真做好各項檢修準備工作,嚴格按計畫執行。
質量管理
(1)應建立健全檢修作業的崗位責任制、作業質量監督檢查制,並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監護制度,及時做好檢修記錄和帶電作業統計工作。
(2)重大檢修和大型技改項目應按工程管理程式,完成工程設計。施工作業應編制《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方案)》,明確安全措施、施工方法及質量標準,經審批後認真實施。重大檢修和大型技改工程項目所用設備、材料、零部件總費用達到50萬元及以上者,應實行招評標。
(3)重大檢修和大型技改的外包工程項目,應實行招投標制, 正式簽訂施工契約或協定,並認真做好質量監督、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工作。
(4)檢修作業使用的設備材料及零部件,必須選用質量合格、技術性能符合設計要求的產品。
(5)從事帶電作業、焊接、導線壓接等工作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相應資格證明的方可上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