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職責
(一)綿陽市財政局全市財稅(含財政、預算、稅收、非稅收入、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市稅政事項。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及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財政專戶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說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三)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工作,擬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市財政業務培訓。
(十四)承擔經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等工作;承辦財務、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市財政發展戰略、財政政策、財政中長期規劃,進行重大政策調研,承擔全市財政重點課題研究的組織協調。
負責全市財政信息網路和數據通信庫的建立、運行管理和維護;財政系統計算機技術服務;指導縣級“金財工程”建設;承擔政府財政管理大平台系統建設。
綜合科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改善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參與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收入政策;負責管理政府性基金;負責全市性和市級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審核上報;參與制定收費標準;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
預算科
擬訂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匯總年度地方財政預算,編制年度市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市級部門預算審批及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級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調整及執行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負責市級支出績效評價牽頭工作;承擔市對縣市區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相關工作;辦理財政結算事宜。負責指導鄉鎮財政建設工作;參與涉農補貼政策的研究;負責縣市區、鄉鎮財政考核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財政改革工作;負責縣市區、鄉鎮財政信息公開工作;協助開展農村公益性建設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市稅政事項。
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貫徹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擬訂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和財政資金調度工作;負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承擔地方債券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審核匯總全市和市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批覆市級部門決算。
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科
參與擬訂和執行非稅收入管理政策;承擔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和監繳工作;監督和管理財政票據;負責罰沒物資監管及有關工作。
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制定行政、政法經費的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管理相關專項資金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財政專戶管理工作;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
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財政支持科教文事業發展的政策;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