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蟑螂(Cybersquatting)是搶先一步去登記含有著名企業或名人商標的網際網路域名後,再高價賣給該企業或名人以賺取暴利的人。
起源
網路蟑螂此一名詞源自於歐美地區,因為網路剛興起之際,國際網域名稱管理機構是採取“先申請,先註冊,先使用”的方式,而網域名稱只需要繳交金額不高的註冊年費,只要持續註冊就可以持有域名的使用權,因此,投機者搶注企業名稱或商標名稱相同的網域,並想藉此高價賣回給原公司,此種行為即為網路蟑螂的誕生。
網域名稱為網路世界中的虛擬不動產,歐美等英語系國家上網人口普遍使用鍵盤直接輸入單字或詞組於瀏覽器網址列的習慣遠高於在搜尋引擎輸入字詞,因此耳熟能詳的單字域名就有如於現實社會市中心頂級鬧區的店面,不請自來的訪客流量源源不絕,因此不需要打廣告就有驚人的流量。這些效益反應在網址的身價上,例如在2008年3月11日成交的fund.com,成交金額高達US$9,999,950,幾乎等於1000萬美元的價值。所以一般想的到的常用單字及組合字詞早已被註冊,是很普遍的經濟行為,而網路蟑螂的目標則在於註冊公司商標及名稱,與網路經濟中的網域投資有明顯的差別。
知名案例
瑪丹娜
一些網路蟑螂會以企業或名人名稱的網址經營天差地別的網站內容,像是當初先把瑪丹娜名稱註冊為網址(www.Madonna.com)的網路蟑螂就拿此網站來經營色情網站。
李光耀
一些網路蟑螂則是在網路上以高價拍賣這些網址,像是新加坡總理李光耀網域名稱(LeeKuanYew.com)2000年7月就曾在雅虎拍賣網站以五萬多美元的價錢拍賣。
世界智慧財產權機構
聯合國在一九九九年年底成立了世界智慧財產權機構(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WIPO),開始處理網域名稱糾紛。瑪丹娜就在2000年10月取回自己名稱的網址(www.Madonna.com)。
媒體報導
微軟開始打擊“網路蟑螂”
據國外媒體報導,微軟決定將多個“網路蟑螂”(域名搶注者)告上法庭,原因是他們“變相”使用微軟的域名和智慧財產權進行商業活動。微軟已經向違反域名協定的英國Dyslexic Domain公司和多個美國網路蟑螂(cybersquatters)提出訴訟。
據悉,很多組織曾經搶注過類似winowslivemessenger.com和www.micr0soft.co.uk 的域名,這些人常常通過在網站上投放廣告,或者將網站出售給原公司獲利。一些不知情的或者打錯網址的用戶,常常會跳進這些網站中。
微軟稱,在過去的6個月裡,在全世界就有1100起這種變相使用公司域名盈利的行為。他們已經將55名非法使用微軟商標的人告上了西雅圖地方法院。
網路蟑螂屢教不改 終被“007”斬落馬下
路透社日內瓦訊息:周一國際仲裁宣布,“007”James Bond 的扮演者Pierce Brosnan為捍衛自己的名聲贏得了一場官司,緣起於他的名字被一家網站利用作另一個商業網站的域名。
這名愛爾蘭明星把這家網站的主辦者——網路蟑螂Jeff Burgar訴諸法律。
這個臭名遠播的網路蟑螂此前已捲入多起利用名人名字作為網站域名的案件中,並均以敗訴告終。例如他曾利用歌手Celine Dion、rock組合Pearl Jam和前Baywatch beauty成員Pamela Anderson等人的名字。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表示:Burgar的行為是惡劣的,是特意利用名人的聲望達到他自己非法目的的。Burgar有十天時間可以抗訴。過了這個時間,這個域名將還給Brosnan。
另據了解,美國著作權委員會也已經辦理了91宗類似案件,其中77宗是名人勝訴。
參見
外部連結
[1] 中文業界資訊網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72706.htm
[2] 太平洋電腦網 http://arch.pconline.com.cn/news/nw/10309/213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