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09年5月26日,歐巴馬發布總統令宣布對白宮的國家安全體制半世紀來的最大一次改革。白宮了保留911之後建立的國土安全委員會(HSC),但這個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與國家安全委員會(NSC)工作人員實施聯署辦公,以降低重疊提高工作效率。另為了應對網路安全紛繁複雜的狀況,美國國會早在今年3月已提出議案,建議聯合美國國家安全局、軍隊、國土安全部和其他涉及網路安全的部門,設立一個“國家網路安全顧問”的職位。國家網路安全顧問將被授予權力,審查聯邦機構網路系統的安全性,可以隨時關閉不安全的聯邦機構網路系統。通用動力、IBM、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及惠普等科技大廠代表,早已敦促美國政府任命一名高層級官員,統籌網路安全事宜,並研擬政府與民間企業如何加快腳步,分享解決相關問題的對策。5月29日,白宮宣布組建網路安全辦公室,以協調美國政府在網路安全領域的活動。網路安全辦公室主任即所謂的“網路總管”(Cyber czar)將同時向國家安全委員會(NSC)和國家經濟委員會(NEC)負責,以強調網路對於美國的重要性不僅是在軍事領域,還必須考慮到經濟領域。網路安全辦公室的人員將負責為政府編纂和綜合所有的網路安全政策,網路安全協調人員由國家安全部門人員擔任,並且將在總統的國家經濟委員會中任職。
“網路總管”的責任
“網路總管”這一角色在保障軍事、政府和商業各領域的網路安全中會起到多大的作用呢?美國專家認為,擔任此職位的人士必須擔負以下6項職責:•複雜的系統工程問題。
•敏感的公共政策難題。
•軍事指揮和控制的協調。
•保障各級聯邦政府系統持續運作。
•商業性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重要國家設施的可持續發展。
而這幾大職責無一是獨立存在的,要完成使命並非易事。這不僅需要政府、工業界的通力合作,而且需要民眾和軍事部門之間以及國家之間的國際性合作。為此,“網路總管”不僅需要擁有聯邦財政權力、外交權力和同白宮溝通的能力,還必須深入了解網路本身,以及涉及網路的法律、政策、規範之間的關係。為此,以下四大任務將成為網路總管首要任務:
•保衛美國網路安全。
•評估外國政策並成為網路決策者。
•注重對商業智慧財產權和商業設施的保護。
• 加強政府和企業合作來培養網路革新的發展並加以投入。
網路總管要完成以上任務的兩大法寶是總統的支持和財政支持。除了那些屬於國防部高級研究計畫署、DHS和其他政府部門的網路安全研發資金以外,還分布在其他各領域的更為廣泛的技術投入。那么網路總管在這裡的角色是什麼呢?是保證一部分資金用於創新,而必須有一部分用於保護技術成果的網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