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綦江區司法局職能職責
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指導全區法制建設,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工作。
(五)監督管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區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八)監督管理全區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九)承辦全區司法考試的組織和事務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