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食用花卉

綠色食品:食用花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食用花卉(NY/T 1056-2015)》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各地新華書店經售。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食用花卉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於綠色食品食用花卉的鮮品,包括菊花、玫瑰花、金銀花、茉莉花、金雀花、代代花、槐花、以及國家批准的其他可食用花卉 。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 5009.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砷和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5食品中鎘的測定

GB 5009.7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汞和總汞的測定

GB 5009.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 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T 19648蔬菜和水果中450種農藥及相關化學品殘留量的測定方法氣相色譜-質譜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1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2綠色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393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NY/T 394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

NY/T 658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機磷、有機氯、擬除蟲菊酯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多殘留的測定

NY/T 896綠色食品 產品抽樣準則

NY/T 1055綠色食品 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綠色食品 貯藏運輸準則

NY/T 11456水果中咪鮮胺殘留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1)食用花卉

種植栽培,經過挑選或預冷、冷凍和包裝的新鮮食用花卉產品。

(2)雜質

出標稱食用花卉以外的有機物(包括莖葉)和無機物。

(3)缺陷花

由於自然、生物、機械或人為因素的作用,對花朵造成的各種損傷,以及花朵在生長發育和採摘儲運過程中造成的腐爛、枯萎、日灼等部分或全部失去食用價值的花卉。

要求

產地環境

應符合NY/T 391的規定。

感官要求

綠色食品:食用花卉 綠色食品:食用花卉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污染物、農藥殘留限量

綠色食品:食用花卉 綠色食品:食用花卉
綠色食品:食用花卉 綠色食品:食用花卉

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同時符合表2中的規定。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75號的規定,檢驗方法按照JJF1070執行。

檢驗規則

抽樣按照NY/T 896規定執行,申綠色食品的食用花卉產品應按照本標準中表1、表2所確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其他要求應符合NY/T 1055的規定。

標籤

標籤應符合GB 7718的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1)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

(2)運輸和貯存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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