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性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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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2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3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4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5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T 4789.6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致瀉大腸埃希氏菌檢驗
GB/T 4789.7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副溶血弧菌檢驗
GB/T 4789.10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T 4789.30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檢驗
GB 5009.11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11 食品中總砷和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和有機汞的測定
GB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和苯甲酸的測定
GB 5009.34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 5009.35 食品中合成著色劑的測定
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分享方法
GB/T 5009.190 海產食品中多氯聯苯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2 綠色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840 綠色食品 蝦
NY/T 842 綠色食品 魚
NY/T 1040 綠色食品 食用鹽
NY/T 1055 綠色食品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
NY/T 1329 綠色食品 海水貝
SC/T 3009 水產品加工質量管理規範
SC/T 3011 水產品中鹽分的測定
SC/T 3018 水產品中氯黴素殘留量的測定
SC/T 3025水產品中甲醛的測定
農業部783號公告-1-2006 水產品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量的測定液相色譜法
農業部783號公告-3-2006 水產品中敵百蟲殘留量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1)乾制水產品
水產品原料直接或經過鹽漬、預煮、調味後在自然或人工條件下乾燥脫水製成的產品。
要求
加工原料
魚類應符合NY/T 842的規定;蝦類應符合NY/T 840的規定;貝類應符合NY/T 1329的規定;其他原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
加工輔料
食用鹽應符合NY/T 1040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應符合NY/T 392的規定。
加工
原料原料應是綠色食品,加工企業的質量管理按照SC/T 3009的規定執行。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衛生指標
應符合表3的規定。
微生物學指標
應符合表4的規定。
試驗方法
感官檢驗
取適量試樣,於光線充足,無異味的環境中,目測外觀、色澤、組織形態、雜質,鼻嗅氣味。
衛生檢驗
(1)水分
按GB/T 5009.3的規定執行。
(2)鹽分
按SC/T 3011的規定執行。
(3)酸價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4)過氧化值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5)鉛
按GB/T 5009.12的規定執行。
(6)鎘
按GB/T 5009.15的規定執行。
(7)無機砷
按GB/T 5009.11的規定執行。
(8)甲基苯
按GB/T 5009.17的規定執行。
(9)亞硫酸鹽
按GB/T 5009.34的規定執行。
(10)山梨酸鉀及鉀鹽
按GB/T 5009.29的規定執行。
微生物學檢驗
(1)菌落總數
按GB/T 4789.2的規定執行。
(2)大腸菌群
按GB/T 4789.3的規定執行。
(3)黴菌和酵母
按GB/T 4789.15的規定執行。
(4)沙門氏菌
按GB/T 4789.4的規定執行。
(5)致瀉大腸埃希氏桿菌
按GB/T 4789.6的規定執行。
(6)金黃色葡萄球菌
按GB/T 4789.10的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按NY/T 1055的規定執行。
標誌和標籤
(1)標誌
每批產品包裝上都應標註綠色食品標誌,標註辦法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規定。
(2)標籤
產品的標籤應符合GB 7718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
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
運輸、貯存
運輸和貯存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