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NY/T1712-2009)》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各地新華書店經售。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包括魚類乾製品、蝦類乾製品、貝類乾製品和其他類乾制水產品;本標準不適用於海參和藻類乾製品。本標準適用產品名稱:魚類乾製品、蝦類乾製品、貝類乾製品、其他類乾制水產品。

規範性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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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2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3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4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5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T 4789.6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致瀉大腸埃希氏菌檢驗

GB/T 4789.7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副溶血弧菌檢驗

GB/T 4789.10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T 4789.30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檢驗

GB 5009.11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11 食品中總砷和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和有機汞的測定

GB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和苯甲酸的測定

GB 5009.34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 5009.35 食品中合成著色劑的測定

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分享方法

GB/T 5009.190 海產食品中多氯聯苯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2 綠色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840 綠色食品 蝦

NY/T 842 綠色食品 魚

NY/T 1040 綠色食品 食用鹽

NY/T 1055 綠色食品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

NY/T 1329 綠色食品 海水貝

SC/T 3009 水產品加工質量管理規範

SC/T 3011 水產品中鹽分的測定

SC/T 3018 水產品中氯黴素殘留量的測定

SC/T 3025水產品中甲醛的測定

農業部783號公告-1-2006 水產品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量的測定液相色譜法

農業部783號公告-3-2006 水產品中敵百蟲殘留量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1)乾制水產品

水產品原料直接或經過鹽漬、預煮、調味後在自然或人工條件下乾燥脫水製成的產品。

要求

加工原料

魚類應符合NY/T 842的規定;蝦類應符合NY/T 840的規定;貝類應符合NY/T 1329的規定;其他原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

加工輔料

食用鹽應符合NY/T 1040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應符合NY/T 392的規定。

加工

原料原料應是綠色食品,加工企業的質量管理按照SC/T 3009的規定執行。

感官要求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理化指標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衛生指標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應符合表3的規定。

微生物學指標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

應符合表4的規定。

試驗方法

感官檢驗

取適量試樣,於光線充足,無異味的環境中,目測外觀、色澤、組織形態、雜質,鼻嗅氣味。

衛生檢驗

(1)水分

按GB/T 5009.3的規定執行。

(2)鹽分

按SC/T 3011的規定執行。

(3)酸價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4)過氧化值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5)鉛

按GB/T 5009.12的規定執行。

(6)鎘

按GB/T 5009.15的規定執行。

(7)無機砷

按GB/T 5009.11的規定執行。

(8)甲基苯

按GB/T 5009.17的規定執行。

(9)亞硫酸鹽

按GB/T 5009.34的規定執行。

(10)山梨酸鉀及鉀鹽

按GB/T 5009.29的規定執行。

微生物學檢驗

(1)菌落總數

按GB/T 4789.2的規定執行。

(2)大腸菌群

按GB/T 4789.3的規定執行。

(3)黴菌和酵母

按GB/T 4789.15的規定執行。

(4)沙門氏菌

按GB/T 4789.4的規定執行。

(5)致瀉大腸埃希氏桿菌

按GB/T 4789.6的規定執行。

(6)金黃色葡萄球菌

按GB/T 4789.10的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按NY/T 1055的規定執行。

標誌和標籤

(1)標誌

每批產品包裝上都應標註綠色食品標誌,標註辦法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規定。

(2)標籤

產品的標籤應符合GB 7718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

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

運輸、貯存

運輸和貯存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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