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工作中的平均主義
正文
主要表現 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工作中存在的平均主義主要表現為:①國家對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統收統支、統負盈虧,拉平了企業之間的收益水平,企業不論經營好壞,都可以得到大體相等的物質利益。②企業內部職工個人的勞動收入同貢獻大小脫節,不論技術高低、乾與不乾,一概享受大體平均的工資待遇。③在農村,1978年底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以前,農業生產集體單位之間的分配水平被拉平,社員不論乾多乾少,貢獻大小,收入大體相等。這類平均主義做法,同社會主義物質利益原則及按勞分配原則直接對立,嚴重挫傷了企業和職工以及農村勞動者的積極性。產生的原因 經濟工作中的平均主義是由歷史的、現實的和思想、理論方面的複雜原因造成的。從歷史上看:①在取得全國政權以前,在革命根據地,都曾由人民政權和軍隊辦過一些工商業,那是為適應戰爭需要而經營的,經營管理帶有供給制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初,國家對原機關企事業單位大量公職人員採取了“包下來”的政策,這些分配製度和政策沿襲下來,對現行工商管理制度和勞動工資制度影響很大。②中國的經濟建設幾經挫折,工資增長緩慢,工資標準偏低,在腦力勞動者與體力勞動者之間,在科學技術水平不同、熟練程度不同、職務和責任不同、貢獻不同的勞動者之間,工資差距難以拉開,簡單地按工齡和學歷評定工資的現象相當普遍,造成職工勞動報酬同本人的貢獻脫節。
在思想和理論上,過去長時期內受“左”的指導思想的影響,否定全民所有制企業是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不承認企業有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甚至錯誤地把按勞分配理論當作修正主義去批判,用“大體平均”的分配理論代替物質利益原則和按勞分配原理,助長了平均主義。
克服平均主義的措施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農村先後推廣了農業生產責任制,在堅持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發展了家庭承包制,採取了允許一部分農民先富起來等一系列政策。農村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相當徹底地克服了分配中的平均主義。
從1984年春季開始,中國城市改革的進程加快。為了徹底打破企業吃國家“大鍋飯”、職工吃企業“大鍋飯”的平均主義做法,國務院採取了若干重大的改革措施,主要是:從1984年第4季度起,進行利改稅的第二步改革,從稅利並存逐步過渡到完全以稅代利,稅後利潤留歸企業支配。國營小型企業,可以實行集體承包或個人承包、租賃經營。實現這一改革,企業將從新增加的利潤中得到較多的收益,從而增強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動力和自我發展的能力。而且,企業不再按行政隸屬關係上繳利潤,有利於合理解決中央與地方的經濟矛盾。
實行利改稅,使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問題基本上得到解決,為打破企業內部的平均主義創造了前提條件。向國家照章納稅以後,企業對工資、獎金的發放有自主權,企業內部將通過各種不同形式的經濟責任制,嚴格規定職工必須完成的任務,嚴格按照職工勞動量給予相應的報酬,把職工收入的高低同企業經營好壞和個人貢獻大小緊密地聯繫起來,企業還有權選擇適合於自身條件的靈活多樣的工資報酬形式,逐步改革僵化的工資制度,以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義。1987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凡是有條件的,都應當在嚴格質量管理和定額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推行計件工資制和定額工資制。
平均主義思想同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的科學觀點是格格不入的,這種思想是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的一個嚴重障礙,這一思想的泛濫必然會對生產力起破壞作用。為了使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健康發展,必須注意大力克服平均主義思想。當然,平均主義作為一種社會思潮,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克服。從理論上和實際工作中防止和克服平均主義,在社會主義階段是一個長期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