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年金

終身年金

終身年金亦稱終身保證年金。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或政府購買的,在其有生之年一直可以定期領取一定金額的養老金。所謂定期,是指領取的間隔周期,可以是年、半年、季、月,甚至每周。一定金額,可以是等額,也可以是變額。為使受益人免受通貨膨脹的影響,年金的給付額隨市場物價水平浮動,以達到保值的目的。終身年金與其他年金(如最低保證年金、短期年金)相比較,它具有終生支付和不退款的特點,如果受益人早期死亡,以致過去交存的保險費可能大於他所領取的年金,其多交部分不予退還,而是將調劑給其他長壽者。因此,一般體質較佳且能長壽者適宜選擇終身年金,而體質較弱者選擇人壽保險更為有利。終身年金的作用,在於能使老年者退休後保持經常持久的生活來源,又能使之有計畫地安排生活,並且老有所養,終生有靠。

受益對象

終身年金在年金領取人生存期間定期給付的年金,即只有被保險人生存才可以按期領取年金。

主要種類

純粹終身

或稱普通終身年金

僅在年金領取人生存期間定期給付的年金,即只有被保險人生存才可以按期領取年金。這種年金約定:

從年金給付日開始,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保險公司按期向被保險人(即年金領取人)支付年金。

如果被保險人死亡,則保險公司停止年金給付,保險責任終止。

雖然終身年金可以獲得終身保障,但一旦被保險人死亡則年金給付立即停止,為了防止由於被保險人過早死亡而領取年金總額不足的情況,出現了具有保底特點的期間保底終身年金和金額保底終身年金。

期間保底

這種年金保證在年金領取人生存期間定期給付年金,並保證給付期間不少於約定期間。保底期間過後,則成為純粹終身年金,即被保險人死亡則年金支付停止。顯然,保底期間越長,保費越高。

例如,一份從60歲開始每年年初支付的10年保底終身年金。保險公司承諾至少給付10年的年金,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如果被保險人在65歲死亡(即被保險人已經領取了6年的年金),則保險公司將向保單受益人繼續支付後4年的年金,直至支付滿10年為止。

金額保底

這種年金保證在年金領取人生存期間定期給付,並保證年金給付總額至少等於一個契約約定的金額。保底金額過後,則成為純粹終身年金,即被保險人死亡則年金支付停止。顯然,保底金額越高,保費越高。保底金額具體如何約定要依具體年金契約約定。比如躉繳保費保單,通常約定為躉繳保費;比如期繳保費保單,通常約定為所交保費(不含利息)。

例如,一份躉繳保費10萬元、從60歲開始支付的金額保底終身年金(約定給付的年金總和至少等於購買價格即10萬元)。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公司只支付了6萬元,則保險公司將向保單受益人繼續支付餘下的4萬元;當保險公司支付的年金總和已經達到或超過10萬元,則保險公司依據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決定是否繼續給付。只要被保險人繼續生存,保險公司將繼續給付,沒有期限限制;如果被保險人死亡,則保險公司停止給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