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終極往事》By香龍血樹,耽美十年巔峰之作,為數不多可以列進文學作品的BL史詩小說。開端激H,讓人望而怯步; 慢慢含蓄雋永,講罪與罰、講人性,講時光的流逝…… 深沉凝重,風格強烈,視覺效果鮮明,極像電影。其塑造的人物Rene(又名Jimmy),是耽美史上最閃光動人的形象之一。近百萬字中,作者顯示了深厚的文學修養,引經據典不露絲毫痕跡;沒有文學根基的讀者,反而容易誤讀為激情H文。黑幫情仇,強強耽美,正劇。2007年5月始在晉江連載,2008年10月轉鮮網入VIP,2009年1月完結。正文前三卷,字數近百萬。第四卷(亦可視作長篇番外)待續中。其他:據說,小說《終極往事》為香龍血樹耽美長篇“往事系列”第三部。其第二部《地中海往事》部分見於鮮網,第一部至今未見蹤影。出版情況:《終極往事》實體限量個人志(全文含第三卷網路未發表部分)2013年9月上市。
內容簡介
文案內容
勢頭良好的地區警隊長Anton高大強悍,一次夜店的尋歡中,遇到了Jimmy。
他沒有想到,三天后特偵組成立報導,Jimmy成了自己的頂頭上司。
更不知道,自己案件的進展,正一步步挑戰著Jimmy的內心底線……
人被往事束縛,無法自拔。
要如何磨滅敏感與自尊,找尋一個新的起點,重新開始……
是被傷心挾裹,還是仇恨驅使?是伸張正義還是墮落出賣?
一個追求正義的警官,一段充滿背叛的人生,一步步逼近了財富集團的明爭暗鬥,權力背後的隱秘往事……
內容概要
這是一篇令人震驚的小說。作者布局縝密,構築了一個跨越半個多世紀的龐大迷宮,體現了四代黑幫家族的驚心糾葛。全文時空交錯,現實與過去交相輝映,讀來情節激烈,盪氣迴腸。高H戲碼更令人血脈賁張。
紐約警官Anton在夜店認識了一個叫Jimmy的MB,兩度約會,肆意放縱,讓他很滿意。幾天后,Anton到特勤處報到,卻意外地發現,那人竟是他的新任上司,並有另一個名字Rene。
經過毒品案等幾次磨合後,原先看來與大家格格不入的Rene,漸漸贏得了特勤處同事們的信任。然而這時,Anton卻在案情調查中,逐漸發現了Rene的“真相”:
原來Rene的真名叫Jimmy。15年前,他是達拉斯街頭最底層的一個慣犯和牛郎。那時,Sam是達拉斯的幫派老大,Jimmy成為他的情人後,為錢出賣了Sam,自己也淪為變態老大希金斯的玩物。很多年後,他買通警察,改頭換面混進了警界。
“真相”立即讓Anton的生活危機重重。隨著案情深入,Anton漸漸發現,除了Sam,Rene還跟更多黑幫家族有牽扯不完的聯繫…… Anton該如何與Rene周鏇?如何自保並揭穿Rene?而Rene又有什麼目的?面對強敵,兩人是聯手還是死敵?警界中還藏了多少詭譎的眼睛?這一切與即將開始的大選又有什麼關係?紐約夜晚華麗的幕布下,正義與邪惡,靈與肉的衝突正式開始上演。
主要人物
Rene:也叫Jimmy,紐約州警察。一個被往事束縛,無法自拔,遊走在黑暗和光明之間,有著雙重身份,謎一樣的人。代表服裝:藍黑色西裝。性格:敏感、為人低調、看來有些冷淡。
Anton:紐約警察,特勤處分隊長,Rene的情人。一個沉湎昔日舊情、執著舊案,同樣錯過很多生活的資深警官。有正義感,但有時有些頹廢。外貌:高大。性格:頑固,看來有些粗魯或遲鈍。
斯特林奇(Lorry):黑道最重要的頭面人物,Rene的情人。
羅德里克(Mike):總統候選人,Maclaren家族掌門人,貴族世家。
Sam:南部和佛羅里達地區黑幫老大,Jimmy以前的情人,可惜‘那時相愛,但卻年輕’。
萊恩:聯邦調查局(FBI)官員,曾自己打包作為禮物送給Jimmy。去過Jimmy的家鄉。
Jack:外交官,中央情報局(CIA)官員,Jimmy第一個同性愛人,讓Jimmy走出了自己的世界。
Alex:俱樂部MB,Jimmy在達拉斯時的朋友。南方人,纖弱、敏感和善良。
科林斯:他是紐約最令人膽寒的黑幫老大,然而他說:“人就像沙, 一個人有再多的權力,最終不過是一粒沙。”三十年戴著一顆不變的戒指,最終用它自殺。出場:在燈影下用把老吉他奏出一隻Blues。
希金斯,達拉斯黑幫頭目,被讀者稱為登峰造極的SM狂人,曾在Jimmy大腿上用醫用鑽機打孔高H 。
Frank,紐約州警察副廳長,後調為加州警察廳長,他像一尊高大耀眼的戰神,是關鍵時刻把Rene留在警界的人。經典台詞:“對你的裁定,取決於本周內我跟你的兩次談話,我叫Frank。”“把你的車放在這兒,陪我去看場電影。”
Jason博士,心理醫生,Rene接受調查時,警方指定的心理醫生。台詞:“找個人,放在你那張大床上;或者把你放在別人的床上!”
Miranda,變性人,紐約男色俱樂部里的頭牌紅星,仇恨的力量匯集起他不變的美貌,關鍵兇手之一。經典台詞:“是誰把我變成現在這個樣子?我絕不原諒,絕不原諒!”
Neo尼奧:殺手,Anton的敵人。
肖恩:混血,科林斯家族,第四代黑幫和年輕人的頭領。
Minna:Jimmy的初戀,羅德里克現在的愛人。
(詳見原文人物表與關係圖)
讀者書評
1. 從沒見過一本耽美小說有這么多長評的,難怪看過《終極往事》的讀者都感慨說:看過樹大的《往事》,再難用心看其他耽美小說了。
2. 看香龍血樹的文,是一種宛若吸食毒品般的殘酷折磨,鼻尖常常能嗅到血的腥膻和淚的鹹澀。他的文字悽厲冷凝,有尖銳的線條和鋒利的角度,雖然乾淨利落,卻又異常的激烈和濃麗。
血樹對故事情節的把握十分到位,該交代該鋪墊的一個不少,無論故事走向如何,他總能駕輕就熟,不會令讀者生出突兀困惑的感覺。
3. 這篇文背景和情節儘管被部分架空了,但裡面所注入的思想和感情是沒有打折扣的。我個人感覺這些才是作者想講述的東西:昔日深信的美好被現實無情地敲碎,看著它靜靜的坍塌,卻無能為力的無助。 想要拚命地抓住,卻總也夠不著。 甚至,發不出一絲的聲音……所有的苦悶都被壓抑在心裡, 找不到出口……而這篇文就是作者的出口。
4. JIMMY是白天與黑夜的完美結合。 作者功力深厚,把文中所涉及的黑幫交易、鬥爭,美國參議員選舉,五角大樓的特警生活,甚至台詞對話還有心理描寫都很有真實感,寫得真像看電影。
5. 終極往事給我的一個最直接的感覺,是它那超強的電影感。樹用他很細膩的筆法,總是將一件件事剖析、分解成一個個最直觀的場景,儘管我們看不到,卻可以真實地觸摸得到、想像得到。主人公是喜、是悲、是失落、是憂傷、是無法擺脫往事的恐慌,都讓每一個讀者心生戰慄。
除了逼真的畫面感,還有小說的事件描寫過程中的動作描寫也相當出彩,這與畫面的形成是相輔相成的。它不像別的很多小說那樣,用大片大片的篇幅來進行主人公的心理描寫,而是通過一個個小動作、小細節,甚至細緻的表情,讓讀者想像得到一個栩栩如生的人、一個栩栩如生的場景,從而理解主人公的一言一行。
6. 這是一個披著庸俗小說外衣的大作,他好像在寫庸俗的情愛,事實上卻是在描寫人性。
7. 一個人有兩個名字,說明了什麼?說明在他的身上有著不可調和的雙重性,也許一邊是黑一邊是白,也許一半來自天堂另一半來自地獄。就象《終極往事》里的Rene或者Jimmy。
Jimmy是在黑暗中綻放的玫瑰,以來自地獄的背叛、謊言和折磨為養分,開出最妖媚的花朵;
而Rene卻是天堂中帶翼的天使,墮落之前的路西法,萬知萬能,乾淨光明,獨享著高於世人的孤獨,如果他願意,他可以俯視所有人。
然後隨著故事一步步地展開,Jimmy和Rene終將慢慢地重疊在一起,變成一個極端矛盾的人。
8. 整個故事最出彩的部分是在情節上,十分掉人胃口,到處是懸念和蛛絲馬跡。
9. 終極往事是個成人的童話。 他想寫得是傷痕累累後的救贖。
10. 讓人稱道的還有樹大文中對環境氣氛的描寫。一般來說,小說中的環境描寫,大多在於渲染氣氛,襯托人物心境,推動情節發展,在《終極往事》中,這些描寫卻具有更豐富的內涵——那就是,作者的這些描寫,其實就全文來說,更具有隱喻的含義,對塑造人物有不可忽視的作用。文中出現最多的有三種景物:暗夜,大海,還有月光,其實仔細品味都是很值得回味的。
11. 樹大擅長人物刻畫。在他的筆下,人物個性鮮明、有血有肉,形象豐滿鮮活、栩栩如生。
12. J的性格是很複雜的、描寫十分立體,人物有血有肉。人是有多面性的,Jimmy其實是個內心永遠沒有長大的孩子
13. 故事框架雖有些童話味道,但具體到日常情節卻是讓人折服地逼真,以致於我一直執著地願意相信,在茫茫宇宙中某個世界的某處,確實有那樣一群人,實實在在地、以我們憧憬的方式、熱血沸騰地生活著。
14. rene不在監牢,他明明是自由的,但為何他的小小社會,他的周邊環境都像禁錮他身心的黑暗牢獄,他左突右沖也無法突圍。
15. Rene是個悲哀的人,他的過去虛實相疊,他的未來明滅不定。生活在被人遺忘的角落裡,他苦苦的在時間的夾縫中求得生存的權利——他沒有親人沒有愛人,沒有過去沒有未來,他只有自己只有現在!原諒微瀾的詞不達意,但是從Rene的身上,微瀾真的看到了這樣叫人絕望的特質。Rene的悽苦無助Rene的迷惘掙扎,一點一滴,都足以教常人肝腸寸斷!
16. 他的生存是殘酷的反證命題。即使小A死了,他也可能與小奇一直生活下去,甚至小奇也死了,他還會和sam生活下去,因為他用情雖深,他的一切付出,他的所有感情的產生都是為了生存,他的生存就是為了生存。甚至他若某一天為小A或小奇殉情,他也殉的不是情,他殉的是自己的靈魂,從暗殺之後,他一直在追尋靈魂。
17. 想對他說,Jimmy請對自己好一些,愛自己,然後才愛別人。想對他說,Jimmy請對自己好一些,要學會痛惜自己,我們才不會再這樣心疼。
18. Rene就是某種理想的自己,不管受多少傷害,依然純真,依然相信感情,依然相信愛情,依然會愛人,依然不改變,所以心痛他,想他……純真的堅持寫得真好。
19. 花了將近兩個星期把文看了兩遍,一直都是自己在琢磨,消化。其實是想對樹說:謝謝!謝謝你賦予人物如此動人的靈魂;謝謝你擁有發現美好的眼睛;謝謝你的文。
20. 樹大通過這些文字,給我展示了一些靈魂,和一些生存的可能。
21. 有時候感覺這個世界是多么的美妙,不早也不晚,我發現了樹,看了樹寫的文,感受到RENE的掙扎和解脫,我感到自己無比的幸運。
22. 說實話,我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這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了,終極我第一遍看的時候很吃力,因為總也理不清人物關係,只是看了情節發展,就覺得驚險刺激,心驚肉跳,第二遍看來就感受到了慢慢沉澱下來的感情,看到RENE在教堂對老牧師說,“替我跟上帝說,我在地獄等著他”時我哭了,我非常喜歡他在教堂里的那段心理活動看了一遍又一遍
23. 懸念的設定與伏筆,《往事》又一大特色,情節數條線索並行,懸念層出不窮,細節描寫看似洒然貌不經意,實則多暗藏玄機,草蛇灰線,前後貫通,便發覺原來伏筆俯拾即是。
24. 《往事》的過人之處,更在於懸念的揭開與伏筆的呼應。大量伏筆,充分顯示了本文邏輯上的嚴密與布局上的周詳,每一次伏筆的大白於天下,都令人有恍然大悟之感,讓讀者心甘情願落入網中,被作品牽著鼻子走。
25. 文中出現的人物很多,但即使是一些匆匆出場的“路人”,作者也注意到了儘量寫出他們的特點:比如在法院狙擊案中那位負責勘查現場的老警官,他的那種富有經驗的自負和上了年紀後的學究氣,作者寫來就栩栩如生。這些,也讓人感受到作者創作時一絲不苟的的嚴謹和負責任的態度。
26. 喜歡本文的情節,超級喜歡,一個人需要怎樣堅強才能在朋友的不理解中,在漫漫的孤獨中生存下去,一生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為了生存,看似的墮落其實擁有著美好的靈魂,看得讓人心痛。
27. 樹的文筆是我超愛的那種,細膩中帶有剛強,點到即止,卻又耐人尋味。
28. 強烈抗議《終極往事》!後悔看了終極往事,看完這部我已經再也看不進去其他的小說了。
29. 總體來講,我認為ALEX的房子是有害的。 《終極往事》里不止一次提到ALEX的房子,無論在達拉斯還是紐約,JIMMY每次受傷都會回到那所房子,ALEX的房子永遠是JIMMY的避風港。同時這所房子也是一個讓JIMMY逃避和認命的藉口,因為某些時刻,溫暖會消磨人的意志。
與Alex不同,如果說Alex的目標是“安全的生存”,Jimmy則是“成為一個人”。
30. 在“往事”中,樹大用較多筆墨描寫過的女性在我的印象中有兩個,一個是米娜,一個是Susan。很感激樹大,對女性的描寫很客觀,沒有夾雜著隱含個人感情色彩的各種評判,來表現故事中女人的弱點。
在很多我很喜歡的作品中,我能明顯感覺到作者對作品中女性角色身上加諸的一些帶有作者個人思維方式及感情傾向的性格特徵。這些特徵雖然能襯托出男主角的光芒,但卻讓身為女性讀者的我內心很是不適。比如很多耽美文中描寫的所有女性,都很令人汗顏:有善良而又無腦的白痴,有貌似氣質出眾實則自私自我的傻瓜,唯一正常一點兒的,就是現實而又功利的利己主義者......這對我這個閱讀者來說無疑是一種無奈.....再次感謝“往事”沒有造成我的這類困惑....
31. 非常欣賞SUSAN,敢愛敢恨,熱愛生活,其實獨自撫養孩子也不錯,至少在有限的生命中與其自欺欺人不如尋找自己的愛,等愛是不錯的,比假裝有人愛自己要好。
寫的太精彩了,我忍不住看了好幾遍,興奮,男人間智慧力量的角逐永遠給人帶來巨大的刺激。
32. 第一遍看“往事”的時候,看到的是Jimmy強大的靈魂,和這個曲折故事的驚心。
第二遍再看“往事”,我開始沉浸於Jimmy的情感。Jimmy能被塑造得有如此坎坷的經歷,如此豐富的性格,似乎都離不開每一個被他愛過和愛過他的人。而《終極往事》中的H描寫,華麗而刺激,充滿力與美。性愛本身就是人之生命最深刻的一個隱喻,是愛與痛苦的極致,是對感覺的可能性的極致探索。
33. 《終極》中,第一部JIMMY最終離開了SAM,選擇往事隨風。真的很可惜,明明還愛著對方,我相信如果在一起他們一定能很幸福,可是也總覺得有什麼不對。大大安排JIMMY最終選擇放下,這個轉折實在是好啊。。。JIMMY繼續面對生命中的磨難,而不是躲回SAM的環抱。只這個開篇已使此文和其他的DM文站在了不同的高度上。。。
34. 文中經典的段實在多,影像最深的是圍捕那個殺手,MIRANDA的BF。當時殺手挾持人質,RENE走上前和殺手談話。
35. 《終極》就如某親的評價:就像真正發生在大洋彼岸一般。最重要的是,文中所透露出的,該如何面對生活的態度,是最讓我感到震撼的。。。終極是耽美文(在歸類上),然而在我看來它早已超越了耽美!
36. 我當時想,只有真正愛海的人,才能生出這樣的感受。僅止這幾個細微的動作,便把Rene純淨而美好的內心世界展露無疑。
37. 啊啊啊啊啊斯特林奇真的好可愛好可愛啊,尤其是他說他嫉妒Alex時,其實之前一直不清楚他對Rene是什麼感情,讓他這么把他弄出來,什麼都依他,還一直提供幫助。只是知道這應該是個很不錯的人,特別是他說希金斯是個人渣時,而且他那時沒碰過Rene。後來看著他說嫉妒,就覺得他好可愛好可愛,看著他為Rene所做的事就覺得他好溫柔好深情。
38. (Lorry啊其實他是這本書里除了Rene我最喜歡的人物T^T)他解救了Rene,並且隨R的意願讓他又留在了那裡,並且之後也給了他很多幫助。(話說一直以為這書里Rene對斯特林奇的感情是最微妙的,我們的Rene同志眼光真的不錯~ )
39. 因為Jimmy已經沒有了爸爸和媽媽。他那樣的男孩子,如果不讓人寵著,怎么說的過去呢?一個漂亮的男孩子,一個敏感又心細的男孩子。他說:我愛的人總是會離開。他媽的這得多疼啊才說的出口這樣的話!這不是一個兩個人的離開,這是三個四個五個人人啊!
40. RENE的掙扎,是在看清世界黑暗後,想要拚命抓住內心信仰的苦苦支撐。其實,他對性的態度也是一樣的。文里的性其實代表的就是一直追在身後的現實。
41. 關於愛情,真的,這篇文里的愛情,雖說很多其他東西充斥著,但真是有深深的愛情的話,我該還是不會錯過才對。他的愛情該說早就死去了。在JACK以後。
作者自述
(作者自述摘錄,全文見其鮮網專欄)
一、故事與主題
這部小說,講了一個,據說是過去是臥底或MB的紐約警界官員,跟一個比較正義的下屬警官,兩個又拉風又拽的黑幫老大,一個政界要員、國家精英之間,那么些個糾結成一團的激H情事,或者BH往事。有警匪恩仇、臥底迷情、豪門恩怨, 也有扭曲的性愛(BL,SM),床笫偷窺;(笑。。)
當然,或者也可能有人跟我一樣,會認為這么個讓人恥於開口的狗血故事背後,也講了:人與命運的抗爭、時間的流逝、正義與罪惡的較量;現代社會裡身份的迷失,“生存焦慮”;還有個體的成長(人格發展以及創傷體驗),理想主義,階級對立等;(笑。。)當然更有生活里那些無緣由的深刻傷害,是個警匪故事,也是成長故事。
文里的主要人物,有一個比較完整的心理變化的脈絡。可以從心理學角度充分分析。全文也可試用階級觀點分析之。(嘎嘎!笑。。)另外,包括那些印第安預言家,西爾比和Alex母親的處理等,也都有各自的含義。讀者都聰明,俺不贅述。
……
文章結局時,留下了幾大懸念,像懸在頭上的利劍,指向主人公未來的生活。主要是:
1、肖恩要如何找Rene復仇?!
2、誰拿了Jimmy的病例,威脅來自何方?!
3、Roderick知道弟弟還活著,他要怎么辦?兄弟之間的矛盾會如何處理?!
4、斯特林奇和MacLaren家的矛盾將如何化解?
5、競選最終結局如何?出現了什麼變化?
6、Rene的最終命運!牢獄、亡命天涯、婚姻的預言映射向哪裡?!
7、Rene和Anton的感情與未來的生活;
8、斯特林奇的命運;Rene與萊恩、Turner最後的尾線!
9、母親的結局。
10、Rachel Maurice和殺手家族,要扮演怎樣角色?!
11、西蒙斯!
那么,在第四卷將會出現的內容、故事走向,其實在前三卷的內容中,以各種線索也好,伏筆也好,蛛絲馬跡也好,都已經埋下;汗!再參照人物表、預告片等,大致現在很容易可以猜測出一些。
背景介紹
小說背景較複雜,整理如下:
背景一
美國東部,Grant家族、McLaren家族和斯特林奇家族都是最古老和最有勢力的家族,他們最終通過姻親、合法經營、政治操作、犯罪殺戮等多種手段,成為美國最有權勢的家族,隱性控制著全國百分之六十的產業。三大家族之間的平衡依賴於每50年簽訂一次的《長島協定》。
(1) 20世紀中後期,這一代的格蘭特Grant家族後代是三個女兒。父母將長女嫁到了歐洲皇室。次女嫁給了McLaren家的長子Thomas。Grant和McLaren家族的經營逐漸實現結合。小女兒卻在嫁進斯特林奇家前夜,與老斯特林奇的助理私奔了。這進一步加劇了斯特林奇家族與McLaren家族的矛盾,兩家後來成為死對頭。
(2) 同時,這一代的McLaren家有兄弟倆。長子Thomas娶了Grant家的次女Elizabeth。次子愛德華生性放蕩,終生未娶。十幾年後,他迷戀上了自己的小侄子——Thomas和Elizabeth的小兒子小McLaren。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愛德華被人異常殘忍地殺死在自己的別墅內,那一晚住在別墅里愛德華臥室隔壁房間裡的,正是他17歲的小侄子,由此埋下了故事發展致命的引線。
(3) 第三代的McLaren家:Thomas和Elizabeth有兩個孩子。哥哥Mike看似溫和敦厚,其實個性堅強冷酷。弟弟小McLaren性格卻頗似愛德華,敏感多情,喜好冒險,放任不羈。因為從小深受母親偏愛,少年時就隨著父母接觸到了複雜的家族生活。隨著年齡增長,他因為私生活與朋友圈逐漸引起了MacLaren家族的猜忌,並漸漸觸動家族利益。終於,在愛德華死後兩年,小McLaren遭人設計陷害,在看望女友的途中,被人槍殺在西雅圖郊外的高速公路上。
小說故事從McLaren家Thomas的小兒子死後第17年說起。
背景二
另一邊,紐約高樓林立的街道深處還發生過這樣一個故事。
警官Young在一起軍火走私案件中,發現了殺手尼奧的重要犯罪證據。匪徒試圖阻止Young的調查,並將他的妻子撞死在街頭。Young就此與殺手尼奧結下仇怨,並堅持要追查到底。幾年之後的第二次較量中,尼奧綁架了Young十幾歲的孩子Danny。Young在救孩子的途中,慘死在好友Anton面前,Danny就此失蹤。同為紐約警官的Anton發誓要為好友一家報仇,捉拿尼奧與幕後主使,對尼奧一案展開了持久的調查
小說開始時,正是Young死後的第三年。
Rene和Anton在紐約夜晚,街道最深處的夜店中相遇……
精華長評
作者:雲兒
《終極往事》是我看的第一篇耽美文,一口氣看下來,我深深地被這篇獨具風格和有獨特背景的黑幫情仇(樹大標籤注)文所吸引,欲罷不能。
文章主角Jimmy是一個被往事束縛,無法自拔,有著雙重身份,謎一樣的人。
當他是Jimmy時,他是一個欲望很強,軟弱且自輕自賤深陷肉慾的MB。眼神蘊涵著敏感和憂傷,就像那酒一樣光滑濃稠的午夜裡寂寞幽艷,搖曳盛開的罌粟。
他為愛人無私的奉上尊嚴和生命,感情濃烈而真誠,熱情而妖艷地綻放著。他對愛人的無私和隱忍卻成了輕賤傷害他的理由,而他所要求的,不過是一份對等的回應與安慰。
當他是Rene時,他是一個有著數年臥底經驗,身手了得,為人行事很低調的高級警官。
第一次出場,他穿著藏藍西裝,顯得是那么的與眾不同,用一種俯視一切,傲然的微笑目光打量著眾人,就算意外看到Anton,也只顯露出一種不動聲色的坦然。他為人平和,心思縝密,分析力很強,辦案手段高超,行事大膽果敢……就象處女座的沙迦,神秘,漂亮而高貴,不睜眼都是滿目耀眼的光茫。
可無論是夜店裡的Jimmy,還是在制服里藏起自己荒涼孤寂的靈魂,傲然而立的Rene,從不考慮感情中的得與失,單純而清醒的愛著保護著他的愛人,坦然地面對可能遭遇的情感和所有隨之而來的後果。
十幾年來,他掙扎在善與惡的邊緣,遊走在黑暗和光明之間,時時被內心的矛盾所煎熬,似乎已經習慣了躲在黑暗裡,午夜夢回,獨自承受著現實與回憶撕裂搬的折磨,獨自舔舐著傷痛……儘管他的內心是那么的渴望光明。
人物形象塑造的飽滿,鮮明,深刻,有個性。作者心思縝密,細節描寫無處不在,看文時稍不留神就會遺漏作者留下的重要的信息,看似無跡可循,可當你讀到後面往往有種似曾相似的感覺,再把前後情節串聯起來,頓覺恍然大悟。
例如第九章,Anton第一次受傷,Rene帶他去的那所蒙著白色苫布家具,抽屜里放有泛黃的照片久沒人至的房子;那街角加油站Rene打招呼的女人;還有那有著尊貴族徽的私人墓地……像這樣的伏筆比比皆是,看似平淡的敘述,幾乎無一閒筆,就像電影裡的經典鏡頭一樣讓人回味無窮。
故事以Jimmy十幾年的命運起伏為線索,牽扯出各幫派之間的明爭暗鬥和警匪之間的追逐較量,表現了New York這個光怪陸離的浮華的都市,一個飽經磨難的悲情人物戲劇化的人生,幾段甜酸苦辣五味俱全的情緣糾葛。
讓我不禁想起一句話:生活就像剝洋蔥,當你一層層剝開,總有一層會讓你流淚……故事背景,從紐約到達拉斯,從奧斯汀到大西洋城……構成了一幅幅宏偉壯闊的舞台背景,同一個時空,同時多個場景的切換,同時並進;或者用閃回的蒙太奇手法,體現回憶和現實的交錯,使故事的節奏更加的緊湊和刺激,感覺就像一幕幕的分鏡頭,給人以強烈的畫面感:法庭前的狙擊,紐約街頭的飛車追逐,山頂的對峙,大西洋城裡的血腥拳擊,夜場俱樂部里的狂亂淫糜……
時空的陰影沉重地鋪過來,來不及收藏已逝時光的流光碎影,那點點滴滴早該散在風裡的往事裡……
同人音樂
終極往事·永夜
原曲:helene segara 的encore une fois
作詞:新飾願,根據黑幫耽美《終極往事》改編
演唱:男聲版——無心絕戀
女聲版——沉沉君
無邊夜色肆意翻湧,匯成歲月的河
渾濁波光映照出,塵世悲歡離合
誰來了又離開,誰愛過又痛
誰在淵藪中沉淪,或是追尋救贖
三十年的時光鴻溝,兀然橫亘眼前
命運是場謎局,無法捉摸
越過河水看向燈火兩岸
善惡邊緣,哪個才是真實的我?
午夜夢回,掙不脫無間夢魘
躲在現實角落,獨自舔舐著傷與痛
黑夜籠罩的塵世,到處都是哭聲
連狂歡也悲哀著,這就是生活
鋒刃上的舞蹈,死亡和情愛
互相對視的眼眸,一如末世來臨
三十年的時光鴻溝,兀然橫亘眼前
命運是場謎局,無法捉摸
越過河水看向燈火兩岸
善惡邊緣,哪個才是真實的我?
午夜夢回,掙不脫無間夢魘
躲在現實角落,獨自舔舐著傷與痛
三十年的時光鴻溝,兀然橫亘眼前
命運是場謎局,無法捉摸
越過河水看向燈火兩岸
善惡邊緣,哪個才是真實的我?
斷壁殘垣,撕下了華麗面紗
走入陰霾往事,追溯著最初的錯過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