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辦法》,受委託研究制定有關體育工作的規章、規定,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全市體育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市及市本級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積極推進體育改革,促進體育事業發展。
3、組織實施《奧運爭光計畫綱要》,統籌規劃全市及市本級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指導體育訓練工作和體育科研工作;培養輸送高素質的體育人才;管理和指導全市性體育競賽工作;承辦在本市舉行的重大體育比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體育工作。
4、指導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指導並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和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及體育宣教工作,培訓社會體育幹部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推進體育工作社會化和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
5、發展體育產業,規範制定體育產業和經營活動的政策,歸口管理體育市場。制定體育設施、器材裝備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全市體育彩票銷售及體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負責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市本級體育事業經費計畫管理;加強對體育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7、指導市體育總會、各單項運動協會和體育協會開展工作,負責全市體育社團審核與管理,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8、指導和管理全市體育外事工作,積極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
9、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加強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建設高素質教練員、運動員。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信訪、安全、保密、文史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計畫財務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物資的統一採購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意見、建議及提案辦理工作;做好政務公開及重要事項的督察工作。
負責指導機關、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群、統戰、組宣、人事、紀檢、監察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負責管理市本級體育系統的事業經費;負責市直體育系統各項統計工作和全市體育事業統計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產業處
負責研究制訂全市及市本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及市本級體育產業、體育市場和體育經營活動的規定;指導全市體育彩票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全市體育市場進行管理。
負責制訂全市及市本級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和體育設施標準;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全市體育基本建設規劃的實施工作。
民眾體育處
研究制訂全市及市本級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定;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社區體育、農村體育和其他民眾體育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民健身工程的規劃、布局、做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負責對市本級體育總會的管理,制訂體育總會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體育社團和單項體協的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及市本級民眾體育培訓和管理工作;對社會健身氣功進行業務管理。
訓練競賽處
負責管理、協調全市及市本級體育訓練競賽工作和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負責制訂全市競賽計畫和競賽規程等管理制度;組織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及市以上各項體育競賽的集訓和參賽工作;負責裁判員的培訓管理和運動員、裁判員等級審核、申報工作。
負責研究擬定全市體育科研和教學的發展規劃、規章制度;負責指導全市體育科研、教育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管理體校、業餘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青少年俱樂部工作,研究探索一條龍訓練管理體制。
直屬單位
紹興市競賽中心
紹興市體總秘書處
紹興市奧體中心
紹興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紹興市水上運動訓練中心(學校)
紹興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紹興市體育運動學校
紹興市體育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吳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