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法學

純粹法學,是指一種極端的實證主義法學派。其理論基礎是分析實證主義和新康德主義,代表人物是凱爾遜。主張研究一般實在法的理論,任務是僅僅認識和描述法律現象,解決法是什麼和怎樣的,而不是法應當如何的問題,把不是法的任何東西從這種描述的對象中排除出去,以免法科學受外來因素的影響。凱爾遜在分析法時過於強調純粹公式,忽視了創造、適用和遵守法的人的因素;沒有探討法的社會目的和社會效果。

一種極端的實證主義法學派。其理論基礎是分析實證主義和新康德主義,代表人物是凱爾森。主張研究一般實在法的理論,它的研究方法僅僅是對法律規範進行邏輯分析和邏輯操作,而不研究法律和經濟、政治、道德或心理等因素的關係。把不是法的任何東西從這種描述的對象中排除出去,以免法科學受外來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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